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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石铁路院教〔2012〕8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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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指导 委员会 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制定 了《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该条例已 于 2012 年 11 月 7 日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1-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工 作 条 例 为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教 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 划纲要(2010-2020 年)》等有关规定,参照本、专科兄弟院校的做 法,学院决定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为了便于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工 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研究、咨询、 审议机构。 第二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 育方针和教育改革的有关政策。紧密结合学院实际,加强对教学工作 的宏观指导、研究、咨询和督导;组织、指导和有效推进学院教学改 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 第三条 组织机构 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 1 人,秘 书长 1 人,委员 28—32 人。 第四条 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教学副院长担任; 委员由学院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热心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具 有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及 工作在教学管理岗位、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教学管理人员担任。教学指 导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挂靠教务处,处理日常工作,秘书长由教务处 长兼任。 第五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具体人选经系、部、教务处推荐, -2- 由院长聘任。 第六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为保 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每届更换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第三章 第七条 工作职责 教学指导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履行教学指导委员会工 作职责: (一)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要把握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向, 了解学院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信息、动态,积极参与本 委员会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二)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学院教学工作 的总体思路和建设性意见;指导专业建设与改革,专题研讨提高教学 质量的对策。 (三)论证、审议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以及专业结构调整的可行性, 提出教学改革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举措等。 (四)论证、审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与改革方案。 (五)论证、审议实践教学方案包括实习、实训和实验室建设方 案等。 (六)评审教师教学计划、课程教学设计、教学指导书,审议教 学方法和考试方法改革方案等。 (七)检查实验实训室、多媒体教学等教学条件及设备的运行情 况,总结管理工作经验,提高教学设备(施)利用率。 (八)评审学院规划出版的教材、申报评奖的教材、拟引进的境 外教材,审议课程教材。 (九)督导教学工作,评估教师教学质量。每学期每位成员听课 不少于 6 学时,填写听课表,学期末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存档。 (十)提出学院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 (十一)指导教师教学竞赛活动,评审教学奖励项目。 (十二)提出教学研究立项计划,评审教师申报的教学研究项目、 教学研究成果、教材资助计划等。 (十三)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定期对开展工作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 总结、评议。 第四章 第八条 工作制度 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视工作需 要,可召开临时全体会议。 第九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的事项,须经全体委员 2/3 以上人 员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均应遵守保密和回避制度,应保密 的内容一律不得泄密。 第十一条 学院为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经费。 第五章 第十二条 附 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04 年 6 月 2 日实施的 《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同时废止。本条例解释权、修订权属学院教 学指导委员会所有。 附件:《石家庄铁路职技术学院第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4- 附件: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 一 届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成 员 名 单 主任委员:刘明生 副主任委员:杨 明 秘书长:陈风平 委 员:30 人 机关 6 人:吴阿莉、隋修志、李立增、李振涛、马伯元、朴立华 系部:24 人: 交通系:战启芳、田会礼、贾亚会 建筑系:刘良军、相会强、李子成 经管系:白士强、李晓红、刘秋平 测绘系:李孟山、孙玉梅 信息系:万东梅、郑 华 机电系:李辉、张庆彬、杨要恩 外语系:姜希星、黄永新 人文系:裴晓林、马海萍、董文雷 国际工程部:满洪高、万涛 体育部:周兆欣 第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聘期:自 2012 年 11 月 8 日至 2015 年 11 月7日 -5- -6- 主题词:教学工作 指导委员会 工作条例 通知 存 档(2)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 年 11 月 7 日印发 (共印 30 份)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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