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安全单位申报表.doc
上海师范大学安全单位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上海师范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日 申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申报理由:(可附页) 联系电话 综合评定情况 项目 组织 领导 (10 分) 制度 建设 (15 分) 安全 防范 (25 分) 发案 与违 纪、违 章违 法、隐 患与 整改 情况 (50 分) 分 值 1、建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有兼职安全员。 3 2、安全工作摆到本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做到年初 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3 3、每年领导班子安全会议不少于 2 次。 2 4、出席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情况。 2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 3 2、严格执行各类论坛、讲座及大型活动的报告审 批制度,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和措施,必须完备 和落实。 3 3、与学校、下属岗位及本部门人员签订安全责任 书。 3 4、规章制度齐全并上墙。 2 5、严格执行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不迟报、 漏报、瞒报。 2 6、重点人员、外聘人员档案齐全,管理制度落实。 2 1、对各类人员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 训。 3 2、组织特殊工种工作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培 训,持证上岗。 3 3、单位重点部位要配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 4 4、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 通道畅通无阻,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5 5、每年单位安全检查不少于 5 次。 5 6、网络安全、涉密文件、资料与设备的管理 5 1、单位师生员工总数 1000 人以下核定刑案和治 安案件发案数为 4 起,之后每增加 500 人发案数 增加 1 起,超核定数的每超一起扣 2 分。 10 2、收到上级签发的不安全通知单、隐患整改书, 每起扣 2 分,收到学校发的不安全和违章通知单 10 每起扣 0.5 分。 3、收到上级或者保卫处签发的不安全通知单、隐 患整改书,未按规定整改的,每次扣 2 分。 10 3、发生万元以上财产设备被盗案件每起扣 2 分。 10 4、单位师生员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行政拘 留或记过处分以上的)的每起、每人次扣 2 分 10 申报单 位自评 安全办 评分 综治委 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