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证材料5--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pdf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部分 总则 —、测评依据 本办法依据 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而制定。 二、组织机构 1.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 组长为:余赟,成员:刘柯婷、刘姝利、 胡立成、谢碧娟 ; 2.班级学生综合测评由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小组以各班辅 导员、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班委会成员、学生代表等 7-11 名学 生组成,负责班级学生综合测评评议工作。 三、基本原则 1.注重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2.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日常数据为基础,过程评价与结果评 价相结合。 四、实施办法 1.各班根据本条例,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为测评做好准备; 2.各班综合测评总表应采取统一格式,excel 表格包括班级、学号、姓名、 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总分等,计算出综合测评总分后进行班级排名,表格按照综 合测评成绩排序;纸质版与电子版均需上交保存。 3.测评结果全班进行公示无异议,上交年级辅导员备案。 五、测评效力 1.对学生每学年的状况进行公平、客观的评价; 2.测评结果作为国家奖助学金、五四评优和各类专项奖学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之一。 第二部分 测评细则 综合测评的总积分(S)由德育成绩积分(包含劳动观念、劳动实践)、智育 成绩积分、文体成绩积分三个方面组成,其中:德育成绩积分(D)占 30%,智育 成绩积分(Z)占 55%,文体成绩积分(T)占 15%。综合测评总积分 S 按以下公式计 算:S=0.30D+0.55Z+0.15T。 各班按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 一、德育成绩积分 1.学年德育成绩积分 D 计算公式如下:D=D1+D2-D3 其中:D1——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 D2——学年品德操行加分 D3——学年品德操行扣分 2.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 D1 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满分为 60 分。 由学生个人自我测评、 班评议 小组测评、辅导员测评构成,分别占 10%、50%、40%。测评内容如下: 学生品德操行评定内容及评分标准 评 得 基 本 政 素 治 养 理 学 论 习 维护社 会公德 遵 守 纪 法 劳 观 动 念 学 态 身 健 习 度 心 康 生 作 活 风 内 价 好 分 较好 一 般 容 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 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 10 常秩序,不参加非法反动组织,不参与非法集会、示威及 张贴大小字报等活动,上进心强,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加学校、学院 8 和班开展的政治学习和各种教育活动,关心时事政治。 尊敬师长,尊老爱幼,关心集体和他人,团结同学,诚实守 信,文明礼貌,举止大方,先人后己,助人为乐,爱护公物, 7 遵守社会秩序,维护公共道德。 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敢于 10 同违纪行为作斗争。 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民意,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热 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 6 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正确的科学价值观,无迟到、旷 7 课、早退等现象,积极参加科技文化活动。 不断提升完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客观、正确地认识、评 5 价自己,正直乐观,意志坚定,持之以恒。 培养严谨的生活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作息,爱护环境, 讲究卫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保持、维护公共卫生, 7 履行卫生值日责任,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珍惜能源、资源, 节约水电粮食。 合计 3.学年品德操行加分 D2 60 8 6 以下 6 4 以下 5 4 以下 8 6 以下 5 4 以下 6 4 以下 4 3 以下 6 5 以下 48 36 以下 学生学年品德操行加分可累计,上限为 40 分。 ①荣誉加分:分为个人荣誉项和集体荣誉项 个人荣誉项加分表 荣 誉 级 别 加 分 国家级(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20 国家级各类积极分子 15 省级(省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10 省级各类积极分子 8 学校级或地区(市)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6 学校各类积极分子 5 学院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4 学院各类积极分子 2 集体荣誉项加分表 加 荣 誉 级 别 主要负责人 分 其他负责人 一般成员 全国先进党、团支部、社团等 12 10 6 全省先进党、团支部、社团等 9 7 5 学校或地区(市)级先进党、团支部、社团等 6 5 4 学院先进党、团支部、社团等 4 3 2 学校卫生优良宿舍(每周) 1 0.5 学院卫生优良宿舍(每周) 0.5 0.3 学校优良卫生包干区(每月) 4 3 学院优良卫生包干区(每月) 2 1 注:1)上述所有荣誉奖项指由各级党政机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等授予的奖项。 2)荣誉奖项以表彰证书为加分凭据;学院级荣誉以书面表彰材料为加分凭据,优良宿 舍及优良卫生包干区以最终学院总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加分凭据。 3)同一类获不同级别荣誉,只计最高级别一项。 4)各类积极分子是指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和各学院评定的。 5)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由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界定。 ②社会工作加分 担任职务 加分 校一级 校二级 校三级 学院 一级 学院 二级 学院 三级 班一级 班二级 班三级 成绩评价 优秀 11 9 7 9 7 6 7 6 5 良好 8 6 5 6 5 4 5 4 3 及格 6 5 4 5 4 3 4 3 2 注:1)以上各类学生干部的工作成绩由学管主管职能部门进行评定。 2)各级学生干部: 校一级:校学生会正、副主席,校社联正、副主席,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副主任; 校二级:校学生会正、副部长,校社联正、副部长,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副部长; 校三级:校学生会各部干事,校社团联各部门干事,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门干事。 学院一级:学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校各社团正、副会长。 学院二级:学院学生会正、副部长,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门负责人,校各社团学生 干部。 学院三级:学院学生会各部干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门干事,校各社团学生干事。 班一级:正、副班长,正、副团支书,学院各社团正、副会长。 班二级:班委、团支部其他干部,学院各社团干部。 班三级:舍长、科代表,学院各社团干事。 3)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的,只计最高级别一项;学生参加多个社团,只计最高级别 一项;学生干部同时担任社团干部的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级别一项。 4)学生干部获得个人职务方面荣誉的,不重复累计,只计最高级别一项。 5)学生干部任期需满一学期以上者(含一学期)方可加分,只任一学期的加分折半计算。 ③参加校内外非科技类辩论、演讲、知识竞赛活动获奖者,按如下标准加分: 集体项目加分表 获奖等级 加 分 单 位 等 级 国家级 省 级 学校级或地区(市)级 学院 级 一级(特等奖、 二级(二等奖、 三级(三等奖、 四 级 一等奖、第 1 名、第 2 名、银奖、 第 3 名、铜奖、 (其它类) 金奖、冠军等) 亚军等) 季军等) 主要 普通 主要 普通 主 要 普 通 主 要 普通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员 10 8 7 5 5 4 3 2 6 4 4 3 3 2 2 1 3 2 2 1.5 1.5 1 1 0.5 2 1.5 1.5 1 1 0.5 0.5 0.1 个人项目加分表 获奖等级 加 分 级 别 一级(特等奖、 二级(二等奖、 三级(三等奖、 四 级 一等奖第 1 名、 第 2 名、银奖、 第 3 名、铜奖、 (其它类) 金奖、冠军等) 亚军等) 季军等) 国家级 10 8 5 3 省 级 6 4 3 2 学校级或地区(市)级 3 2 1.5 1 2 1.5 1 0.5 学院 级 ④德育活动加分 1)义务献血,2 分/次;其它义务捐献由学院学生办提出加分意见,送学生 工作处审批。 2)参加学校、学院、班组织的集体活动(包括思想教育、公益劳动、三下乡、 不以获取劳动报酬为目的的社会实践等活动或竞赛等),0.5 分/次,本项加分最 高不超过 10 分。 3)学生干部、社团干部及干事参加属于其本职工作范畴的活动不予加活动 分。 4.学年品德扣分 D3 个人项目扣分表 类 项 无故旷课(含课堂缺席、劳动活动缺席等) 劳动活动不积极、态度不端正 劳动活动迟到 学院 通 报 批 评 学 校 警 告 严 重 警 告 行政、党团处分 记 过 留校察看 扣 分 2 1 0.5-1 4 8 10 15 20 30 集体项目扣分表 类 项 扣 分 主要负责人 一般成员 学校通报批评 10 8 脏乱差宿舍(每周) 2 1 脏乱差包干区(每月) 8 6 注:1)以上为单次(旷课为每学时)的扣分,多次可累计。 2)同一项扣分以最高扣分计。 3)所有扣分以处分文件为依据,宿舍及包干区以总务部门通告为准。 二、智育成绩积分 1.智育成绩积分计算公式如下:Z = Z1 + Z2 其中:Z1——学年成绩折算积分 Z2——智育成绩加分。 注:1)所有成绩均按照课程期末总评成绩计算。 2)经批准缓考通过的课程成绩可以如实计算在修读学期的成绩内。 3)选修课不计入智育成绩积分。 2.智育成绩加分 Z2,智育成绩加分可累计。 ①科研成果、科技学术竞赛获得奖项 个人项目加分表 获 奖 等 级 第 1 名(等) 第 2 名(等) 第 3—6 名(等) 国际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 10 8 7 国家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 8 7 5 省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 5 3 2 3 2 1 2 1 0.5 加分 级 别 校级或地区(市)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 学院级科技学术竞赛 集体合作项目加分表 加 单 位 级 别 获 奖 等 级 第 1 名(等) 第 2 名(等) 第 3、4 名(等) 第 1 名(等) 国家级科技学术竞赛 第 2 名(等) 或科研成果 第 3、4 名(等) 第 1 名(等) 省级科技学术竞赛 第 2 名(等) 或科研成果 第 3、4 名(等) 第 1 名(等) 校级或地区(市)级科 第 2 名(等) 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 第 3、4 名(等) 第 1 名(等) 学院级学术竞赛 第 2、3、4 名(等) 国际级科技学术竞赛 或科研成果 负责人或 第一作者 10 8 7 8 7 5 5 3 2 3 2 1 1.5 分 主要成员 一般成员或 或第二作者 其它作者 8 7 7 6 6 5 6.5 5.5 5.5 4.5 4.5 3.5 3.5 2 2 1.5 1.5 1 2 1.5 1.5 1 0.5 1 0.5 注:以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科技学术竞赛或被评为不同级别的科研成果取最高级别 加分。 ②发表学术论文论著、发明通过鉴定、被授予专利等,按如下标准加分: 个人作品(项目)加分表 级 别 加 分 国 际 级 9.5 国 家 级 6.5 省 3 级 校级或地区(市)级 2 集体或合作作品(项目)加分表 级 加 分 别 第一作者(或主要成员) 其他作者(或成员) 国 际 级 9.5 7 国 家 级 6.5 5 3 2 2 1 省 级 校级或地区(市)级 注:同一作品(项目)在不同的刊物(单位)上发表或认定,只按最高级别标准加分,不 累加。 三、文体成绩积分 1.文体成绩积分 T,按如下公式计算:T = T1 + T2 其中:T1——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基本积分; T2——文娱、体育活动加分。 2.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基本积分 T1 体育锻炼积分最高分为 35 分,文娱活动最高分为 40 分,由学生个人自我测 评、班评议小组测评、辅导员测评构成,分别占 10%、50%、40%。 3.文娱、体育活动加分 T2,可累加,上限为 25 分。 ①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分子 级 别 加 分 全 国 级 10 省 7 级 学 校 级或地区(市)级 学院 5 级 3 ②个人或集体项目破记录 级 别 加 分 国 际 级 15 全 国 级 10 省 7 级 学 校 级或地区(市)级 5 学院 级 3 ③参加校内外体育、文艺、美术竞赛等文体活动获奖者,按如下标准加分: 集体项目加分表 获 奖 等 级 国家级 一级(特等奖、 二级(二等奖、三级(三等奖、 四级 一等奖、第 1 名、第 2 名、银奖、第 3 名、铜奖、 (未获奖) 金奖、冠军等) 亚军等) 季军等) 主要 普通 主要 普通 主要 普通 主要 普通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10 9 9 8 8 7 7 6 省 8 7 7 6 6 5 5 4 学校级或地区(市)级 4 3.5 3.5 3 3 2.5 2 1.5 2.5 2.5 2 2 1.5 1.5 1 加分 级 别 级 学院级 3 个人项目加分表 获奖等级 加 分 等级 国家级 省 1—3 名(或特等奖、 4—6 名(或二等奖、7—8 名(或三等奖、 一等奖、金奖、 未获奖 银奖、亚军等) 铜奖、季军等) 冠军等) 10 8 6 4 级 8 6 4 2 学校级或地区(市)级 4 3 2 1 学院级 2 1 0.5 0.5 ④文学、美术、音乐、摄影等作品发表或获奖,按如下标准加分: 个人作品加分表 级 别 加 分 国 际 级 5 国 家 级 2.5 级 2 省 学校级或地区(市)级 1 集体或合作作品加分表 国 际 级 加 第一作者 (或主要成员) 4 国 家 级 3 2 级 2 1.5 1.5 1 级 省 别 学校级或地区(市)级 分 其他作者(或成员) 3 注:1)同一文章(或作品)在不同的刊物上发表,只按最高级别标准加分,不累加。 2)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竞赛、展览获得不同奖项只按最高级别标准加分,不累加。 第三部分 附 则 一、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如谎报事迹,做假材料、假证件、假文章,涂 改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评分数等)、争名夺利、诬告损人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 视其情节在其综合测评总分中扣相应分数,情节特别严重者可以按《惠州卫生职 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干部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在综合测评中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 利益者,除责令其退出综合测评小组、给予批评教育外,可视情节在综合测评部 分中扣 5-10 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可以按《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暂行 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三、本办法由药学与检验学院学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 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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