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教职工戏曲协会章程.doc
东华大学教职工戏曲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宗旨:组织我校有戏曲爱好的教职工,丰富我校教职工的业余文化 生活,传播祖国传统文化与艺术。 第二条 协会性质:本协会是在校工会管理和指导下,由我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 非赢利性的业余群众组织。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条 加入东华大学教职工戏曲协会的条件: 1 本校在职教职工,身心健康,热爱戏曲; 2 遵守《东华大学教职工戏曲协会章程》; 3 积极参加协会安排的各项活动; 4 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维护协会的利益。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 1 拥有自由加入和退出协会的权利; 2 拥有向协会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3 拥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4 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5 拥有监督协会管理、运作以及经费使用的权利。 第五条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维护协会的声誉; 2 对办好协会,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3 积极配合协会的工作,按时完成其交办的任务; 4 按规定如期交纳会费,并为协会筹集资金出力; 5 对外正面宣传协会、介绍吸收新会员入会的义务。 第六条 加入协会的程序: 由申请者填写《东华大学教职工戏曲协会会员报名表》,经协会管理机构考 察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并报校工会备案。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七条 协会管理机构: 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一名,组成协会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报校工会备案。 第八条 协会管理机构的职责: 1 接受校工会的领导,协助校工会开展全校性的与戏曲有关的活动。 2 负责协会的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 3 对协会经费进行合理管理和使用,并接受校工会和会员的监督。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九条 会员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 协会不定期组织排练与交流活动,活动一般安排在业余时间进行。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十一条 协会经费来源由会员会费、工会拨款和社会赞助三部分组成。 第十二条 每位会员每年应缴纳会费 30 元。 第十三条 协会经费主要用于活动时的必要支出,经费使用均应按学校财务管理 规定执行,大额经费的使用需经协会会员大会讨论决定。协会管理机构应定期向 会员公布经费收支以及使用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协会章程经东华大学校工会批准,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