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0 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进入毕业环节管理的通知.doc
中国地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6]05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进入毕业环节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 根据我校 2015-13 次校务会议精神,为规范毕业生进入毕业环节, 保证毕业生质量,特发此通知,各学院(课部)要严格执行。 根据《学生手册》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现进一步补充强调以下 管理环节: 第一条 我校执行本科四年学制,在规定学制内,有学习困难或 特殊原因(因故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除外),可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无论何种原因,学生在校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年。 第二条 学生在第八学期开学初根据自身学业情况,结合我校学 籍管理规定,选择是否进入毕业环节。进入毕业环节的学生才能进行 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学校审核其是否具备获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 第三条 第七学期结束后不及格课程学分数达到 20 个,不能进 入毕业环节,学生应滞后毕业,在第八学期开学两周内填写《中国地 质大学(武汉)本科生滞后毕业申请表》(见附件 1)并交所在学院。 获准滞后毕业的学生不得参加 3 月份到 5 月份的补考。 第四条 第七学期结束后不及格课程学分数达到 20 个,学生本 人仍坚持进入毕业环节,必须填写《毕业申请表》(见附件 2),并经 所在学院同意。一旦获批,不准再次申请滞后毕业。获批后学生进入 毕业环节,可以参加 3 月到 5 月组织的补考。若补考有课程未能通过, 学生将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责任由学生自负。 第五条 第七学期结束后不及格学分未达到 20 个的学生可以进 入毕业环节,也可以自愿申请滞后毕业。 第六条 学校为进入毕业环节且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在 3 月份 组织第七学期首次修不及格且在第八学期没有开设的课程的补考;5 月上旬组织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在 20 个以内的所有课程的补考。 第七条 补考后仍有不及格者(不包括不及格课程学分数达到 20 个仍坚持毕业者),一律滞后毕业,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本科生滞后毕业申请表》。 第八条 5 月 31 日是学校接受滞后毕业申请的截止日期。 第九条 毕业时,学生未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发放结业 证书。学生结业离校后,学校不再组织任何补考考试。 各学院要加强毕业生管理,做好毕业年级学业审查和滞后申请的 工作。 教 务 处 2016 年 1 月 20 日 附件 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滞后毕业申请表 学号 姓名 联系电话 性别 是否定向生 入学时间 专业 班级 所在学院 应修读 总学分 申请 滞后 毕业 注意 事项 实际修读 总学分 未获得学分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 分制实施办法(修订)》的文件规定: 1、学生可以申请延长在校学业年限(受到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的情况除外),但最 长不得超过六年。 2、获准滞后毕业的学生,不得进入本年度的毕业环节。 3、获准滞后毕业的学生,按下年度的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发放学历证书。 4、定向生如申请滞后毕业,须经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的书面材料。 我已阅读以上注意事项: 日期: 申请 滞后 毕业 原因 所在院 系审批 意 见 教务处 审核备案 (签字) 。 该生编入 班。 主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毕业申请表 (仅适用于不及格学分达到 20 的学生) 学号 姓名 性别 学院 专业 班级 不及格总学分 课程名 不及格门数 学分 课程名 学分 课程名 学分 不及格 课程 (请如实 填写,可附 页) 不及格总学分数超过 20 个,本人坚持申请进入毕业环节。毕业前若没有达到毕 业证发放要求,只领取结业证,不再有毕业证及学位证。 毕业 申请 学生签字: 日期: 年 月 月 日 学院 意见 教务处 意见 学院签章: 日期: 年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