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实施办法.doc
华交教〔2018〕18 号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全面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实施办法》已经校长 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东交通大学 2018 年 1 月 2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华东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22 日印发 1 全面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内涵建设,树立“以学生为本” “以学习产出为导向”和“质量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深 化教学改革,推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以下简称“认证”) 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全面启动认证工作,已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生的工科专业 必须申请认证;其他未满三届毕业生的工科专业应提前做好 认证准备,待毕业生满三届后提出认证申请。 二、时间安排 根据专业建设基础及招生年限,结合《“十三五”期间 工科专业接受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时间安排》,分步推进认证 工作。学校共 28 个工科专业,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 程等 2 个专业已通过认证,交通运输专业已接受专家进校考 查,其他 25 个工科专业按以下期限完成认证工作: 1.建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通信工程等 3 个申请已受 理的专业于 2018 年通过认证(评估); 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 工程、交通工程等 7 个获批省级及以上教学工程项目的专业, 以及机械电子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工业工程、计算 机科学与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软件工程等 6 个专业于 2 2018 年提出申请,最晚 2021 年通过认证; 3.电子信息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能源与动力工程、 环境工程、测绘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工程等 7 个专业于 2019 年提出申请,最晚 2022 年通过认证; 4.铁道工程、物流工程 2 个 2017 年新增专业于 2024 年 提出申请,最晚 2026 年通过认证。 各专业认证计划详见附件。 三、实施要求 各工科学院须根据学校认证计划,部署本学院专业认证 工作,制定各专业认证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落实到位;建立 学院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全体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深度参与认 证工作的工作机制;培养一批熟知认证规程、精通认证标准 并能积极投入认证工作的骨干成员,按时完成认证工作。 四、政策措施 1.对认证申请被受理的专业,设立 20 万元认证工作专 项经费。年度教学设备经费学校统筹部分优先考虑参与认证 的专业。 2.在规定期限内第一年通过认证,奖励金额为(10+班 级数×2)万元(班级数指该专业在校总班级数除以专业学 制),另奖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一个月 岗位津贴;第二年通过认证,奖励金额减少 20%;第三年通 过认证,奖励金额减少 40%;逾期不予奖励。提前一年通过 3 认证,奖励金额增加 20%。按期通过复评的专业奖励其首次 通过认证时奖励金额的 20%;延期通过复评的专业不予奖励。 3.认证工作进展与学院的考核挂钩。在规定期限内的第 一年通过认证,每个专业加 8 分;第二年通过认证,每个专 业加 4 分;第三年通过认证,每个专业加 2 分;逾期不通过 的,每年每专业扣 2 分,直至通过为止。酌情削减专业招生 计划,直至停办。 4.认证工作进展与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指标挂钩,学校 在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指标时以此为重要依据,对通过 认证的学院予以倾斜。 5.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认证,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 管教学副院长和该专业全体教师的年终业绩津贴按 80%发放;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另扣一个月岗位津贴。 6.各学院应根据学校政策,制定具体奖惩措施,将专业 认证工作与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考核、收入分配等挂 钩,推动学院专业认证工作。 五、组织保障 评估中心负责全校认证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培 训和督查。教务处根据认证要求,组织学院修订人才培养方 案、课程教学大纲等,负责组织学院进行课堂教学及考试方 法改革,并组织实施。 党办校办、人事处、宣传部、学工处、科研处、招就处、 资产管理处、计财处、后勤保障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 4 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在专业自评 阶段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并在日常工作中为认证提供 有力支持;协助完成认证专家进校考查期间的相关工作。 学院负责做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师 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本学院认证启动与推进工作; 负责完成认证申请、《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收集与整 理等;负责专家来校考查的接待工作;负责做好专业持续改 进工作。 六、本办法由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计划 5 附件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计划 专业 教学工程项目情况 1 土木工程 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项目、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1983 土木类 已通过 认证 2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 1987 土木类 已通过 认证 3 环境工程 2007 环境科学与 工程类 2019 2022 序号 4 学院 土建学院 所属专业 类别 提出申 请时间 最后通 过认证 时间 首届毕业 生年份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省级特色专业 2001 土木类 2018 2021 5 建筑学 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1985 建筑类 2017 2018 6 测绘工程 2009 测绘类 2019 2022 7 铁道工程 2017 年新增专业 2021 土木类 2023 2026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 1985 电气类 2018 2021 8 电气学院 6 备注 9 电子信息工程 2006 电子信息类 2019 2022 10 自动化 1997 自动化类 2018 2021 11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2010 自动化类 2018 2021 12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2012 土木类 2019 2022 13 车辆工程 2012 机械类 2018 2021 14 机械电子工程 2002 机械类 2018 2021 省级特色专业、国家级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 省级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 1985 机械类 2018 2021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006 仪器类 2017 2018 2016 能源动力类 2019 2022 2002 电子信息类 2017 2018 15 机电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国家级特色专业 国家级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省级卓越工程 师试点专业 16 测控技术与仪器 17 能源与动力工程 18 通信工程 1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998 计算机类 2018 2021 20 物联网工程 2016 计算机类 2019 2022 21 信息工程 2008 电子信息类 2019 2022 省级特色专业、国家级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 信息学院 7 已接受 认证 22 交通运输 省级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 2007 交通运输类 23 交通工程 省级特色专业 2005 交通运输类 2018 2021 2006 工业工程类 2018 2021 运输学院 24 工业工程 25 物流工程 2017 年新增专业 2021 物流管理与 工程类 2023 2026 26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002 机械类 2018 2021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010 材料类 2018 2021 软件工程 2005 计算机类 2018 2021 材料学院 27 28 软件学院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