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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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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doc

—1—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辅导员(班主任)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 建设规定》(教育部第 24 号令)、河北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 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教政体〔2007〕65 号) 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院学 字〔2008〕39 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 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制定 本办法。 第二章 第二条 岗位职责 学习职责。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是辅导员(班主任) 的重要职责,要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 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一)加强业务学习、理论学习,不断提升个人认知水平。 1.积极主动学习与辅导员工作、学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文件,掌握学生工作有关政策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规定;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理论知识 的学习,提高理论素养。积极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师的培 训考核; 3.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努力提高对社会复杂问题的科 学认知水平,提高大学生思想引领能力; 4.对所带班级的培养方案、就业、考研方向等方面内容有比 较全面、深入的了解,能够给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 5.积极提高个人学历、学位层次,努力成为学生工作的专业 —2— 性人才。 (二)积极参加学生工作相关培训和有关会议,不断提升个 人工作水平。 1.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学生工作相关培训,提高 理论修养和思想内涵;按学校要求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交 流、考察和进修。 2.新上岗辅导员必须遵照学校安排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辅 导员岗前培训班,并通过相关考核、考试。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辅导员(班主任)或学生工作人员的相 关比赛,努力提高工作技能。 第三条 熟知班情职责。熟悉班级学生情况是做好学生教育 管理工作的前提。辅导员(班主任)要准确掌握班情,增强主动 教育意识,提高教育效果。 (一)熟练掌握所带班级每名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家庭、 宿舍、学习、生活等方面信息,不断完善学生管理信息档案,及 时更新学生数据库相关信息。 (二)经常深入学生之中,及时发现、解决学生学习、生活 及心理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增进师生感情。 1.每月至少 1 次深入到学生班级随堂听课(每次 1 学时以 上),了解学生课堂情况; 2.每周至少 1 次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生活、人际关系和 思想动态,督促学生做好宿舍卫生和安全工作,及时发现、排除 各种安全隐患; 3.每学期至少 1 次深入到学生食堂,关心学生饮食与健康情 况; 4.加强与班团干部等学生骨干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班级同 —3— 学各类信息。 第四条 班级建设职责。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 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一)确定班级建设目标。结合学生专业培养方案、专业特 点、社会人才需求等情况,制定班级建设方案和发展规划。每学 年、每学期要有具体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学生干部是做好学生教育管 理工作的重要力量,要选拔好、培养好、使用好。 1.选拔班团干部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的原 则,确保选拔出的班团干部有热情、有能力、有威信,要及时调 整不称职的班团干部,确保班团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 2.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锻炼、培养班团干部的工作能力、责 任意识、服务水平和协作精神。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班团干部会 议,及时指导其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 我服务能力,促使其成为班级建设的重要力量。 3.帮助班团干部处理好班级工作与专业学习的关系。 (三)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培养严谨求实、勤奋好学的学风, 努力形成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班风。 1.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热情、 培养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帮助学生掌握大学学习规律和方 法; 2.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生上课出勤率,积极做好学生学业 预警工作,帮助后进学生提高学习成绩,顺利完成学业。 (四)加强班级制度建设。指导班团干部建立健全班级规章 制度,把班级全部活动纳入制度体系的框架内。 (五)做好学生教育工作。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班会,加强 —4— 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 的理论与方法,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提高教育效果。 1.加强学生教育,实现思想引领。围绕学生成长成才做好世 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将“三观”教育与学程不同阶段的 主要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职业理想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结合起 来; 2.每学期开学初至少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布置新学期工作; 新生班辅导员(班主任)要在新生入学后及时开展好入学教育和 适应性主题教育活动; 3.围绕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四季变换、特殊时期、 特定活动召开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并确保教育及时到位;围 绕重大事件、重大节日、敏感时期、重要时段开展爱国爱党教育 主题班会; 4.围绕行为养成开展规章制度教育和文明养成教育主题班 会; 5.围绕各种考试召开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做好严肃考风考纪 等相关工作;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要围绕学生就业做好就业 指导工作; 6.针对班级存在问题及时召开专题班会。 (六)做好班级日常事务管理 1.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贯彻落实学校、院(系)相关工 作部署; 2.认真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奖助学金评定、三好学生和优秀 学生干部评审等各级各类评先评优工作。加强受助学生的感恩教 育、爱国教育,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教育他们努力完成学业, 报效祖国; —5— 3.关心、爱护所带班级全体学生,向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经常找学生谈心,了解、排查学生问题。每学期至少与班级所有 学生单独谈话或小范围座谈一次。深入做好特殊关爱对象工作,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4.支持并指导班级党团活动,做好优秀团员推优、入党积极 分子的培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5.加强对班级文体、科技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工作,做好安全 预案,提高活动质量,强化思想引领,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6.积极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向学生普及职业发展、 生涯规划知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为学生提供高效优 质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7.加强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帮助营造宜居、宜学、宜乐的宿 舍环境,负责校园内学生不文明行为的检查监督,促进学生文明 养成,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 8.加强班费管理,做到班费来源合规合理,使用公开透明, 账款分离、账目清楚; 9.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信 件等方式,每学期至少与每名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对学生在校期 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家长,并请家长协助做好学生的 日常教育督促工作。寒暑假期间,及时将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操行 评语、下学期开学日期、缴费情况等事项告知学生家长; 10.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注重运用网络等工作载体,加强与 学生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 吸引力和感染力; 11.因故不再担任所带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职务时,应 与接任的辅导员(班主任)做好相关材料、物品及班费的交接工 —6— 作,向接任的辅导员(班主任)详细介绍班级整体情况和个别同 学特殊情况; 12.及时、详细、规范填写工作日志,做到班级工作记录清 晰、材料详实、存档完整规范; 13.定期开展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 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14.积极承担形势与政策教育、心理辅导、就业指导、职业 生涯规划、党课、团课等课程的教学及相关科研工作,不断提高 专业素养,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15.积极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按要求参加早操晨练和阳 光体育运动。 第五条 例会职责。坚持例会制度,建立良好沟通机制,确 保信息畅通。 各院(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学工办主任、团委(总支) 书记按要求参加学校学生工作相关会议,及时将会议精神向院 (系)领导汇报,向辅导员(班主任)传达并贯彻落实; 各院(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至少每月召集一次全体辅导员 (班主任)工作会议,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研究部署重点工作。 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学校、院(系)学生教育管理 工作意见,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并及时做好 相应工作; 学工办主任至少每两周召集一次辅导员(班主任)例会,总 结前期已经完成的工作,对当前正在进行的工作和即将开展的工 作进行布置。 第六条 权限。工作权限是辅导员(班主任)对班级进行有 效管理的重要保障,也是界定职务行为的重要标准。 —7— (一)有权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对班级、学生进行教育管理, 但应该按照辅导员(班主任)职责开展工作,无权带领或指使学 生参加、从事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任何活动; (二)学生请假必须先经辅导员(班主任)批准,然后再经 其他领导审批。辅导员(班主任)有权单独批准学生 2 天以内的 假期。 学生因故离校,辅导员(班主任)要督促其认真履行请假手 续,并报院(系)学工办备案;在批准学生请假前,辅导员(班 主任)应与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沟通核实相关情况。 (三)一般情况下,辅导员(班主任)要逐级汇报情况,在 特殊、紧急情况下,有权越级汇报; (四)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鼓励专职辅导员过多承担公共 课、专业课、选修课等授课任务(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课程除 外),如从事有关课程的教学活动,必须由院(系)学生工作主 管领导批准,原则上不得参加跨校区教学,每学期授课任务不应 超过 40 学时。 第三章 第七条 考 核 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实行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 处和二级院(系)双重管理体制。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和各院(系)根据本办法对辅导员 (班主任)进行管理和考核。各院(系)成立辅导员(班主任) 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每学 年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备案。 第八条 辅导员(班主任)考核采用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 结合、平时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小组评价与学生评 —8— 议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第九条 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 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部分不超过本院(系)辅导员(班主任) 总数的 30%)。考核结果优秀的辅导员(班主任)授予学生工作先 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考核结果使用: (一)考核结果可作为辅导员(班主任)补贴分配的直接依 据,根据考核结果,上下浮动,优劳优酬; (二)考核结果将作为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职称评审、选 拔推荐、岗位调整的直接依据; (三)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辅导员(班主任),院(系) 要帮助查找原因、督促提高。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班主 任,不再担任班主任职务;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辅导员, 由相关院(系)报学校人事处调整其至适合的工作岗位。 第四章 第十一条 附 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与原《河北科技师范 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院学字〔2008〕39 号) 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9—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 10 — 2013 年 11 月 2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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