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与评定等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 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与评定等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表 上半年 下半年 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应完成工作内容 学位申请 相关程序 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研究生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 料 相关人员 备注 学位申请人 学位申请人导师 研究生秘书 学院根据《细则》,审核学位申请人员资格和条件: 4 月 1 日前 10 月 1 日前 1. 研究生学位申请书; 发表文章必须以南京财 2. 达到课程要求证明; 研究生秘书 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 3. 达到外语水平证明; 分管院长 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 资格审核 4. 公开发表文章原件(仅学术型博士、硕士); 作者 5.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人 4 月 10 日前 10 月 10 日前 学院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会议并反馈意见; 申请人导师 学位申请人员根据意见修改并提交学位论文 分管院长 预答辩 学位论文需按匿名送审 格式提交 预答辩秘书 研究生处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合率检测,检测结果反馈至 4 月 30 日前 10 月 30 日前 重合率检测 学院。通过检查的论文直接安排校外评审。未通过或未按时 研究生处 提交的论文推迟至下一批次(一般为三至六个月之后) 5 月 25 日前 11 月 25 日前 送审结果反馈 6 月 1 日前 12 月 1 日前 答辩申请及审批 研究生处委托两位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专家进行 论文评审,评审意见反馈至学院 论文通过评审的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 请; 研究生处 学位申请人 学位申请人导师 1 答辩委员会中教授或相 当职称的专家至少 2 人,导 学院分管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答辩委员会 成员情况(答辩情况报告表),报研究生处备案 分管院长 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分管院长 分委员会主席 研究生秘书 学院组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 研究生学位申请书; 正式答辩 2.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分管院长 3.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答辩秘书 4.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5. 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提出建议授予博士、 学院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会议 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涉及材料如下: 分委员会主席 1. 研究生学位申请书; 分委员会秘书 2. 分委员会表决票; 研究生秘书 3. 分委员会讨论情况汇总报告 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材料: 6 月 5 日前 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情况汇总报告 12 月 5 日前 分委员会表决情况上报 (附件: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2.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 3. 评定博士、硕士学位学生登记表; 研究生秘书 名单需由专人审核,分 分管院长 委员会主席签名并加盖学院 学位申请人 公章 4.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人员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基本信息, 学位基本信息录入 打印之后需经本人签字交研究生秘书保存; 研究生秘书登录系统,审核并上报学位信息 6 月 20 日前 12 月 20 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授予博士、硕士 学位名单 研究生秘书 学位申请人 校学位委员会 研究生处 2 学院研究生秘书将以下材料收齐整理后归档: 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1. 评定博士、硕士学位学生登记表; 研究生秘书 2. 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复印件; 学位证书领取 获得学位人员在办理完所有离校手续之后,至学院领取 学位证书 可写委托书(需亲笔签 学位申请人 及身份证领取 学院研究生秘书将以下材料收齐整理后归档: 1. 各学院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上交材料清单; 2. 研究生学位申请书; 6 月 30 日前 12 月 30 日前 学位申请材料归档 名)委托他人携带所需材料 3.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 4. 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5. 答辩表决票、答辩评分表; 6. 评定博士、硕士学位学生登记表; 7.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 3 研究生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