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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人寿珠江盈多多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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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盈多多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很实在,真贴心!  风险提示: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 的形式享有本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但保单红利为 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 产品特色 满期给付,专款专用 10 年保险期届满,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专款专用,有序规划 人生重要财务需求。 两种选择,聚沙成塔 可享受保单贷款,解燃眉之急,选择 3 年或 5 年交费,用较小的压力,累 积一笔更大的保险金。 身故保障,后顾无忧 以 30 岁张先生为自己投保,5 年交,年交保费 10 万为例,其身故保障最 高可达 80 万。 红利领取,锦上添花 当年度公司分红账户可分配盈余,按不低于 70%的比例分配给投保人。  投保提示 投保范围:出生满三十天(含三十天)以上、七十周岁以下(含七十周岁),身 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交费方式:3 年交,5 年交;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 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 约定支付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保险期间:10 年 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 保险金,本合同随之终止。 基本保险金额表 (单位:元/每 1000 元年交保险费) 3 年交 5 年交 年龄 男 女 男 女 5 3,490.37 3,490.77 5,710.15 5,710.82 15 3,486.15 3,489.00 5,703.32 5,707.92 25 3,481.19 3,487.09 5,696.10 5,705.21 35 3,473.77 3,483.92 5,684.94 5,700.36 45 3,459.75 3,477.10 5,662.16 5,689.32 55 3,441.18 3,467.33 5,635.34 5,674.90 65 3,417.80 3,447.98 5,589.64 5,639.08 2.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 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给付比例系数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随之终止。 给付比例系数表 身故时被保险人的到达年龄 给付比例系数 17 周岁及以下 120% 18 周岁至 40 周岁 160% 41 周岁至 60 周岁 140% 61 周岁及以上 120% 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 1 后所得 到的年龄。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本合同效 力即行终止,本公司向除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本合同效力即行 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其他免责条款:除上述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详见《珠江盈多多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中“4.2 保险事故通知”、“7.1 效力中止”、“9.1 如实告知”、“9.3 年龄错误处理”等条款中突出显示的内 容。  投资策略 珠江人寿分红险账户采取稳健的投资理念,主要投资于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 政策规定的权益类投资品种和固定收益投资品种,包括:银行存款、国债、金融 债、企业(公司)债、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以及国 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渠道,根据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和不同 市场相对价值判断进行动态资产配置,追求长期稳定投资收益。  红利及红利分配 1. 红利来源 本公司采用贡献法来确定红利水平,贡献法是指在各个保单之间根据每张 保单对所产生盈余的贡献按比例分配盈余的方法,包括利差、死差、费差等利 源项目。利差指实际投资收益率和评估利息率之间的差异,死差指实际死亡率 和评估死亡率之间的差异,费差指实际费用与评估费用之间的差异。 2. 红利分配方式: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分配指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 保单持有人) 3. 红利实现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约定利率累积生息, 并于投保人申请领取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4. 红利分配政策及影响因素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 分配方案,保证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度公司分红账户可分配盈余的 70%。 本公司充分考虑每一张保单在死亡率、投资回报率、费用支出、税收和续保 率等方面的经验,采用长期的期望假设,把红利在整个保险期间的平稳化及客户 对红利的合理期望作为最重要的因素考虑,体现红利分配的可支撑性、可持续性 原则。 利益演示  朱先生,40 周岁,投保珠江盈多多两全保险(分红型),5 年交,年交保费 20,000 元,朱先生享有的各保单年度的保单利益如下表所示: 保单 年度 末 年龄 当年保险费 累计保险费 身故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现金价值 (退保金) 1 41 20,000 20,000 32,000 - 2 42 20,000 40,000 56,000 3 43 20,000 60,000 4 44 20,000 5 45 6 当年度红利 累积红利 保证利益 演示 红利利益 演示 保证利益 演示 红利利益 演示 12,331 0 194 0 194 - 31,040 0 481 0 681 84,000 - 51,178 0 773 0 1,474 80,000 112,000 - 72,807 0 1,071 0 2,590 20,000 100,000 140,000 - 95,993 0 1,377 0 4,045 46 - 100,000 140,000 - 99,270 0 1,410 0 5,576 7 47 - 100,000 140,000 - 102,661 0 1,444 0 7,188 8 48 - 100,000 140,000 - 106,171 0 1,480 0 8,883 9 49 - 100,000 140,000 - 109,807 0 1,515 0 10,665 10 50 - 100,000 140,000 113,572 - 0 1,552 0 12,537 本公司重要声明: 1、该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 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2、演示中的累积红利是假设红利存放在公司的前提下,按一定利率累积而得,上述演示中假定现金红利累积利率为 3%。 朱先生,40 周岁,投保珠江盈多多两全保险(分红型),3 年交,年交保费 50,000 元,朱先生享有的各保单年度的保单利益如下表所示: 保单 年度 末 年龄 当年保险费 累计保险费 身故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现金价值 (退保金) 1 41 50,000 50,000 80,000 - 2 42 50,000 100,000 140,000 3 43 50,000 150,000 4 44 - 5 45 6 当年度红利 累积红利 保证利益 演示 红利利益 演示 保证利益 演示 红利利益 演示 35,408 0 549 0 549 - 83,789 0 1,279 0 1,845 210,000 - 137,087 0 2,010 0 3,910 150,000 210,000 - 141,768 0 2,053 0 6,080 - 150,000 210,000 - 146,611 0 2,103 0 8,365 46 - 150,000 210,000 - 151,623 0 2,154 0 10,770 7 47 - 150,000 210,000 - 156,810 0 2,206 0 13,299 8 48 - 150,000 210,000 - 162,181 0 2,260 0 15,958 9 49 - 150,000 210,000 - 167,744 0 2,315 0 18,752 10 50 - 150,000 210,000 173,508 - 0 2,371 0 21,686 本公司重要声明: 1、该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 度红利可能为零。 2、演示中的累积红利是假设红利存放在公司的前提下,按一定利率累积而得,上述演示中假定现金红利累积利率为 3%。 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申请贷款。本次贷款的金额加上未偿还 贷款本息的余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现金价值的 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贷款利率按投保人申请贷款当时本公司确定的约定利率执行,并在贷款协 议中载明。 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未还清款项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 即行中止。保单贷款须填写保单贷款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凭本合同保险单、 交费凭证及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 犹豫期及退保 1. 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投保人认为 本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公司将无息退还保险费并可 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且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2. 犹豫期后退保,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 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考虑到保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经营支出、保险责任对应的成本以及客户提前终止 保单导致本公司的损失,本公司从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中扣除了相关费用。因此, 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上述现金价值根据相关精算原理计算。  公司简介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人寿")是由广东珠江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韩建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新南 方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 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等 7 家股东共同投资的综合性寿险公司。珠江人寿总部位于广 东省广州市,是目前唯一的一家总部设在广州的寿险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6 日正式开业。 珠江人寿为客户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科学合理的保障计划,并通过多元化 的销售渠道,为个人及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保障。 珠江人寿将围绕"成为最具竞争力和价值的金融保险集团"这一总体发展愿 景,依托公司股东的强大实力,本着"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稳健发展、追求实 效"的经营理念,竭诚为社会的繁荣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直接向银行(邮政)柜面人员咨询 ◆拨打珠江人寿全国客户服务热线 4006833866 ◆登陆 www.prlife.com.cn 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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