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办法及标准(修订后).doc
院研字〔2009〕1 号 签发人:汤生玲 关于印发《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依据《河北科技师 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 ,结合我校具体情况, 特制定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1—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依据《河北科 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实 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时间、依据和内容 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的时间,原则上在课程结束后、进入 研究阶段之前(一般在第三学期) 、与开题报告同时进行。其考 核依据为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考核内容应包括: 1.思想品德:主要考核研究生参加政治学习情况与态度、遵 纪守法、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和团结合作等情况。 2.业务学习:主要考核研究生的课程(包括学位课程和非学位 课程)学习情况、获得学分情况、实践教学情况、文献综述、开 题报告和外语水平。 3.身体状况:考核研究生身体健康状况能否继续适应和坚持 今后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二、组织领导 1.研究生考核评定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由研究生部和 各硕士点学科共同实施。 2. 研究生部组织研究生的思想品德互评。 3.各学科成立由部分导师和有关教师 5~7 人参加的考核小 组(名单送交研究生部备案),具体负责研究生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1. 研究生本人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中的自我总结,课程成绩由学院(所)提供并负责核对。 2.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在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与科研前期 准备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研究生中期 —2— 考核表》表二部分) 。 3.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 4.研究生部为各考核小组提供每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结 果、课程成绩、第一外语成绩、实践教学考核记录,以及文献综 述成绩。 5.考核小组组织开题论证会,并作出客观评价。 6.考核小组依据上述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并按照考核标准在 《研究生中期考核量化计分表》上逐项打分。 7.考核小组依据打分结果提出评价意见。 8.考核结果经组长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部审核批准。 四、考核标准 项 目 思想品德 (10 分) 实践教学 (20 分) 课程学习 (70 分) 分 值 基 本 条 件 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与活动,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 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勤奋好学,具有刻苦钻研的进取精神; 6~10 分 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生活作风正派;关心集体、 团结合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遵纪守法,遵守校内规 章制度。 科研素质好,专业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强。依据《研究生实践 12~20 分 教学考核记录》 ,各学科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0.7×[1.2×∑(学位课成绩×学分)+0.8×∑(其它课成绩×学分)]/总学 分 五、考核等级 其 考核等级 考核总分 优秀 中 其他项目 思想品德考核分数 课程学习折算后分数 ≥85 ≥8 ≥59.5 及格 良好 ≥75 ≥7 ≥52.5 及格 合格 ≥65 ≥6 ≥45.5 及格 不合格 <65 <6 1 门课程不及格 不及格 六、结果处理 1.中期考核优秀、良好和合格的研究生,均可进入论文阶段。 2.中期考核获得优秀、良好的研究生将是研究生一、二等奖 学金的候选人。 3.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能进入论文阶段,视情况可交费延 —3— 长学习时间或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