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国 (境)内培训审批备案表.doc
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国 (境)内培训审批备案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工编号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学 历 学 位 最后学历 毕业时间 来校工作 时 间 专业技术 职 务 党政职务 手机号码 所在部门 E-mail 国(境)内 培训事由 □攻读硕士 □攻读博士 □博士后研究 经费来源 □学校资助 □学院资助 □科研经费 □对方资助 □自筹 □其他 培训时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国内访问 □合作研究 □其他 年 月 日,共计 天。 培训 (研究) 培训(研究)机构: 机构 专业(研究)方向: 所在部门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师资科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签章: 人事处 意 见 签章: 备注:1.教职工在国(境)内在职脱产(含校内)学习培训、访学研究连续时间达两个月以上的请 填写此表,办理审批手续。 2.国(境)内学习培训、访学研究应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期限返校,不得擅自延长脱产时间。 3.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办理此项审批时,请按干部管理权限一并办理组织审批手续。 4.根据学校请销假制度,外出市区进行国(境)内培训的临行前需在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 回校工作后一周内到所在单位办理销假手续,培训期间考勤按“国(境)内培训事由”填写。攻读 硕士、攻读博士、博士后研究的,请在返校后一周内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学历学位、博士后证书原 件和复印件登记备案。 5.审批手续办结后此表原件交回人事处师资科留存,每月初由师资科向人事科提供上一月的 此表复印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