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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 2020 级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教 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复旦大 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实际,特制 定本院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依据《复旦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 要求》(已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和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汉语 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 18 名;本院委托中文系招生的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对外 汉语教学方向学术学位硕士 2 名),所有上线人数均进入复试名单。 二、成立复试小组 本院复试小组由 5 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的专家 组成,成员以高级职称为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担任。 三、复试时间 2020 年 5 月 8 日下午 13:00 2020 年 5 月 9 日下午 13:00 四、考核方式 由于新冠疫情影响,2020 级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在学校统 一的在线面试平台系统上进行在线面试。复试范围为汉语语言学知识、文化知识、 教学理论、英语口语、综合素质。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 40%,即入学考 试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最终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并 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需查验考生以下材料: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 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专业对学位有要求的考生)。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 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查验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 8 门相关专业本 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6)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 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对于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 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查验是否具有《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 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没有《登记表》的,不能列入少 数民族骨干计划。 (9)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查验是否具有《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 (10)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 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上述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 格式)通 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院系留存。经审查, 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六、复试结果通知 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和淘汰名单。复试结果 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考生,考生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拟录取名单以学校 公示的名单为准。 七、监督与申诉方式 复试小组的工作情况,由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复试环节安排学 院纪检工作人员在场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考生若对复 试结果存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电话:021-55664831,021-55664832。 八、注意事项 本细则未列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本院复试工作小组保留解释权。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