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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培养】复旦大学关于推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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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关于推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为了吸引和保证优秀研究生尽快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适应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 的需要,推进研究生培养方式的改革,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 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部分学科试行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的实际情况 , 特对我校推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作以下规定。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 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学科专业,原则上包括我校 24 个一级学科(己 获得按一级学科授予博士学位的权力)覆盖的二级学科及所有的博士点。尤其是理、医 科基础学科(包括部分可以授予理学学位的学科)的博士点以及部分文科基础学科博士 点,均可申请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 2. 凡开展硕博连读的博士学位授予专业应有二届以上博士毕业生,积累较为完整 的培养硕士和博士的经验:有较为雄厚的师资队伍,其中至少应有 3 名以上在岗的博士 生导师:有从培养硕士到博士的课程体系和培养管理制度:有可供研究生进行学习、文 献 阅读和科研训练等的基本条件。 3. 凡计划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博士点,应该经所在院、系(所)和学 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由所在院、系(所)提出申请报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 批准,方可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4. 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应该根据学校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 培养的基本要求以及本规定,制订本专业或本一级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 方案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转博资格考试(条件、时间、 内 容、方式、通过标准等)、综合能力培养、学位论文等。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应作为附件,同申请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报 告一起上报研究生院。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生源。 经批准进行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点当年所招收的所有硕士生,包括从本科 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生和实行本科和研究生连续培养的文理基地班中符合条件直升为 76 研究生的对象。 三、学习年限和培养阶段。 1.学习年限:五年至六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若在五年内不能完成预定的学业,可 适当延长学习期限,但一般不得超过六年(少数博士学位论文特别优秀,且延长 一段时 间可望再上一个台阶者,不在此例)。 2.培养阶段: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一年半,最迟不超过二年。以资格考 试的结果作为能否进入第二阶段的依据。 第二阶段,通过资格考试和综合考核,取得博士生身份的,以科学研究和 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享受博士生待遇,时间一般为三年半:未通过资格考试( 包括自愿不 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尚可以作为硕士生进行培养的,按照同专 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对 硕士的培养要求继续进行培养,时间一般为一年。若一年 内不能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延 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四、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少于 42 学分,具体布如下: 必修课: (一) 学位公共课 (共 10 学分) 1.政治理论课(须修 2 门):4学分 (1)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文、理、医科必修) 2 学分 (2)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文科必修) 2 学分 (3)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理、医科必修) 2 学分 2.第一外国语:6学分 (1) 博士生外语 4学分 (2) 专业外语 2学分 (通过硕士生外语水平考试后,进入博士生外语和专业外语学习) (二) 学位基础课(不少于3门) 不少于9学分 77 (三) 学位专业课 (不少于 3 门) 不少于 9 学分 选修课: (不少于 4 门,不少于 10 学分) (一) 专业选修课 (不少于 3 门) 不少于 8 学分 (二) 跨一级学科或跨专业课程 不少于 2 学分 必修环节:(不少于 4 学分) (一)实践,包括教学实践、医疗实践、社 会实践等 不少于 2 学分 (二)学术活动,包括作学术报告、参加学术报告会、 前沿讲座、及各种专题讨论班等 不少于 2 学分 要求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第三学期末(最迟于第四学期)修完全部学位基础课 程及部分专业课程、选修课程和必修环节。 五、资格考试和综合考核。 1.资格考试和综合考核时间:一般应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最迟在第四学期)。 2.以院、系(所)为单位,成立专门的综合考核小组。资格考试可以以一级学科 或二级学科为单位组成考试小组,组长由博士生导师担任。 3.资格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口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部分应为 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综合考试:口试可以由学生作工作和课题汇报、考核小 组 提问:能力考核可以是实验技术的考核。并根据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基 本知 识掌握及发展潜力等因素,决定是否通过考试。 4.在资格考试的基础上,院、系(所)综合考核小组结合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 现、资格考试成绩和平时业务上的表现等,决定是否通过考核。对通过综合考核的研究 生,有关院、系(所)应将其《复旦大学硕博连读考核表》及资格考试的试卷和口试纪 录等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备案。研究生院在新学期开始之前正式批复进入博士 学 位论文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5.经研究生院批准进入撰写博士学位论文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列入我校当年招 收的博士生计划名额。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的研究生,仍要继续完成一些应修 的 课程及其它学业环节。 78 六、科研训练、学位论文和培养方式。 1.对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的博士生,在科研能力、学位论文及获得相应学 位必须在有关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等方面的要求,均应严格按照并高于同专业修业 年限为三年的博士生的要求。 2.在培养方式上,应将硕士生与博士生的培养环节打通,更合理地安排教学等环 节。对进行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第一年可不确定导师,使其集中精力攻读课程。为加强 对他们的指导和管理,可以分专业配备专门的班主任。 3.愿意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博士生导师应在举行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的学期,申报招 生的意向和计划,以便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第三或第四学期准备参加资格考试和综合 考 核时,与导师(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一起进行师生互选。 4.硕博连读研究生一经确定导师,还可以采取由导师负责的博士生指导小组集体 指导的方式。指导小组成员一般由导师在本一级学科内聘任,并鼓励跨一级学科的相 关 专家参加。同时须根据新的情况对该研究生原有的培养计划作适当调整,并与指导 小组 名单一起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研究生院 二00六年八月六日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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