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8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pdf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2-046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15:00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 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公司科技大楼一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经 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平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 1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共计1,269,827,4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47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54,940,5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96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14,886,8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0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共计328,546,6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9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3,659,778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586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3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共计314,886,8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095%。 2、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通力律 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因疫情防控要求,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之一王利民先生以视频方 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5,639,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2%; 2 反对2,73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54%;弃权1,453,174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5,639,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2%; 反对2,73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54%;弃权1,453,174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5,639,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2%; 反对2,734,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54%;弃权1,453,174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8,173,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8%; 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1,487,801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6,893,0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4967%;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弃权1,487,8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4,837,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70%; 反对3,532,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82%;弃权1,457,474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8%。 3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针对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6.01 董事长曾毓群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587,518,8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508%;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76%; 弃权598,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668,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9.7328%;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852%;弃权598,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2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李平先 生已回避表决。 6.02 副董事长李平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587,518,8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508%;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76%; 弃权598,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668,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9.7328%;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852%;弃权598,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2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李平先 生已回避表决。 6.03 副董事长黄世霖先生2021年度薪酬 4 表决情况:同意1,009,099,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131% ; 反对 279,808 股 ,占 出 席 会议 所 有股 东 所 持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 的 0.0277%;弃权598,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668,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9.7328%;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852%;弃权598,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2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黄世霖先生已回避表决。 6.04 董事潘健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1,268,949,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9%; 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598,101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668,7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7328%;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2%; 弃权598,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6.05 董事周佳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1,268,949,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9%; 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598,101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668,7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7328%;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2%; 弃权598,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6.06 董事吴凯先生2021年度薪酬 5 表决情况:同意1,268,949,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9%; 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598,101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668,7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7328%;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2%; 弃权598,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6.07 独立董事薛祖云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1,268,446,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3%; 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1,100,701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166,1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5798%;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2%; 弃权1,100,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6.08 独立董事洪波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1,268,446,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3%; 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1,100,701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166,1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5798%;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2%; 弃权1,100,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6.09 独立董事蔡秀玲女士2021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1,268,446,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3%; 6 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1,100,701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166,1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5798%;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2%; 弃权1,100,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6.10 原董事王红波2021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1,268,949,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9%; 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598,101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668,7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7328%;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2%; 弃权598,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针对确认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7.01 监事会主席吴映明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1,268,879,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3%; 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668,369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598,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7114%;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2%; 弃权668,3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4%。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7 7.02 监事冯春艳女士2021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1,268,879,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3%; 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668,369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598,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7114%;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2%; 弃权668,3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4%。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7.03 监事柳娜女士2021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1,268,879,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3%; 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668,369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598,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7114%;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2%; 弃权668,3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4%。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7.04 原监事王思业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1,268,949,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9%; 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598,101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668,7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7328%;反对27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2%; 弃权598,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8 表决情况:同意1,267,544,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2%; 反对830,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4%;弃权1,453,174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6,263,4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3051%; 反对 830,024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26%; 弃权 1,453,1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23%。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2,418,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290%; 反对96,818,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245%;弃权590,501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1,137,9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 份 的 70.3516% ; 反 对 96,818,1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29.4686%;弃权590,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91,135,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8029%; 反对78,101,6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506%;弃权590,501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4,593,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03%; 反对9,619,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76%;弃权5,613,69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21%。 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3,313,1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5.3634%;反对9,619,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80%; 弃权5,613,6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8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9,070,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4%; 反对166,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590,501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789,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7695%;反对166,7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8%; 弃权590,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7%。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8,911,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9%; 反对325,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6%;弃权590,501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630,5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7212%;反对325,5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1%; 弃权590,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7%。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67,680,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9559%; 反对84,475,24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525%;弃权17,671,296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16%。 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91,563,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8366%; 反对77,656,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155%;弃权608,001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 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在印尼投资建设动力电池产业链项目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9,054,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1%; 反对166,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607,001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 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11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