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验室永久人员和固定人员遴选办法.doc
新型传感器与智能控制教育部与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永久人员与固定人员遴选办法 重点实验室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 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重点实验室成员应是我校的科研骨干。为 适应新型传感器与智能控制教育部与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发展的需要,不断凝聚研 究方向,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实验室建设质量。现根据《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 与运行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新型传感器与智能控制教育部与山西省重点实 验室的成员进行重新界定,界定后的重点实验室成员将分为永久成员与聘期内固 定成员两种。 一、永久成员聘任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之一者将成为重点实验室永久成员, 永久成员不须个人申请, 由重点实验室直接颁发永久成员聘书。 (1)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2)近三年累计科研项目进账经费>240 万元; (3)主持两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经费大于 100 万元的科技部项目); (4)主持过国家基金委杰青、优青等项目,或获得过教育部长江学者等学术称 号; (5)发表 SCI 论文 1 区论文 1 篇且单篇他引累计超过 30 次,或所有 SCI 论文他 引累计超过 300 次,或个人 H 因子大于 12。 (6)为鼓励团队的形成,永久成员可以指定一名助手以固定成员身份加入。 二、聘期内固定人员遴选办法 聘期内固定成员的申请分为个人申请和课题组团队申请两种,固定成员必须 在晋升职称和校内岗位考核时必须选择科研教学型教师参加考核,且满足下列条 件者,在三年内该个人或团队被聘为实验室固定成员,三年后重新考核认定。 1. 研究方向。 从事新型传感器与智能控制教育部与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已有研究方向及实 验室发展方向。具体包括:(1)光电技术与光电工程(包括先进光电材料与器 件、光纤传感、光子晶体等);(2)新型传感器与检测技术(包括微纳与生物传 感器、物位传感与检测、超宽带雷达、监测监控等); (3) 智能控制。对已有方 向的认定由重点实验室办公会议决定。 2. 个人申请条件 (1)符合重点实验室拟定的研究方向; (2)教授需满足从 2012 年 1 月开始,近三年年均科研经费不低于 20 万(任 教授不足三年者,可从自任教授职称算起); (3)国家级项目主持人、或近两年在 SCI 一区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3. 团队申请条件 符合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的团队以团队负责人提交团队整体加入申请表,但 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团队至少有一项国家基金在研; (2) 三年内,团队年人均进账经费不低于每年 10 万元/每人(来校不足三 年者,从入校之日算起)。 4. 提出申请的团队或个人申请者需填写《新型传感器与智能控制教育部与 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登记表》, 重点实验室引进的“双聘院士”及“百人计划” 特聘专家作为实验室流动人员不需要填写登记表。 凡未提交申请者均不再列入固定人员名单。 5. 从 2015 年开始仅重点实验室永久人员、聘期内固定人员及重点实验室引进 的“双聘院士”及“百人计划”特聘专家的科研成果,在满足重点实验室成果奖励办 法的前提下,享受实验室科研成果奖励,其他人员自愿署名重点实验室,不再奖 励。 6. 本规定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7. 申请团队或个人需在 2015 年 1 月 30 日之前提交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