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寒假及春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doc
上海海关学院文件 沪关院后〔2015〕4 号 上海海关学院关于做好 2015 年寒假及春节期间 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本院各单位: 2015 年寒假即将来临,根据海关总署、市教委关于切实做好 2015 年寒假、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和精神,结合我院实 际,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安全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对本部门人员进 行安全教育,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本部门安全防范工作的落 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假期安全。 二、各有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中的值班人员,制定值班 表。各部门值班人员与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遵守 -1- 值班制度,不得无故缺勤和擅离职守,并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 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 三、学生部门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假期安全教育,加强学生交 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盗防骗、饮食饮酒等方面的教育,做好学 生实习、离校的安全管理。 四、宿舍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留校住宿人员的服务及管理,尤 其要督促、检查安全用电,做好宿舍安全管理;后保处要配合有 关部门,做好假期内的场馆管理与相关活动设施的检修保养,以 防冬季严寒导致设备性能变化引起的意外伤害。 五、餐饮部门在做好饮食保障工作的同时,加强食品卫生安 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卫生所要认真落实食品卫生监管 职责,切实做好各项检查督促和防范工作。 六、寒假期间,保卫人员要严格坚持学院内的安全巡逻,做 好巡逻纪录,对于留校人员的情况心中有数,春节期间注意留校 学生自行组织活动的文明、安全;门岗要加强对进出学院的人、 车、物的验证登记制度,提高警惕,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 患。 七、假期内,若有施工项目需要进行,项目管理部门需向保 卫部门登记备案,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八、学院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九、遇突发事件与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学院总值班(电话: 28991110、33907245)。 -2- 十、各单位要在假期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并及时整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设施、防盗设施、用电安全和保密安全等; 院安全领导小组将在各部门安全自查的基础上,于假期前进行一 次全院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 特此通知。 上海海关学院 2015 年 1 月 9 日 本院:存档(2)。 上海海关学院办公室 2015 年 1 月 9 日印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