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函【2021】11号《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非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docx
聊城大学教务处 教函[2021]11 号 关于做好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非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实习过程的监控与管理,确保实习教学质量与效果,现 就做好我校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非教育实习(以下简称实习)工作 通知如下: 1.加强实习组织领导。各学院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有关工 作要求,以学院为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实习教学平稳有序、安全可控。 2.制定周密实习计划。各学院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教学 计划及大纲,制定科学合理、防范安全、切实有效的实习计划。 3.严格执行外出审批。(1)校外分散实习。学生可在学院统一管理 下,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申请分散实习的,经实习接收单位、学生家长 和学院三方同意后,提交《聊城大学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见附件 1),学院安排校内指导老师负责分散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2) 校外集中实习。相关学院应做好实习单位的考查,尤其是防疫及卫生条 件的准备工作,并与实习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全程配备指导教师,确保 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校外集中实习应在实习开始前 1 周,填写 《聊城大学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校外集中实习备案表》(见附件 2),提交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实习单位所在地区必须为低风险区域。 4.强化指导教师管理。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 了解实习学生的生活状况和安全环境,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及心理需求, 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妥善处理出现的突发情况。 5.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各学院要逐级落实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 分解到人,确保实习期间师生的安全。要持续加强对实习期间的疫情监 控,加强对师生日常健康管理,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 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6.做好实习专业指导。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校友邦”实习实践平 台,加强对实习学生的专业指导,及时通过线下、线上等形式批阅学生 撰写的实习日志、周志;实习结束后做好考核和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及有 关材料归档。 7.严明学生实习纪律。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和 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遵守作息时间,遵守实习规程,服从实习单位和 指导教师的教学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地点,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 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不组织、不参加大型的聚集活动。实习结束后应立 即返校(不含校企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在外停留。校企合作专业的 学生由所在学院和合作单位协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635-8239053。 附件:1.聊城大学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2.聊城大学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校外集中实习备案表 教务处 2021 年 3 月 18 日 附件 1: 聊城大学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学院 班 级 姓 名 实习单位名称 性 别 实习起止时间 实习单位联系电话 本人联系电话 校内指导老师姓名 校内指导老师联系电话 申请分散实习的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学生本人承诺: 本人在实习期间,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及实 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实习计划完成好实习任务;注意人身安全,按时返校,并对自己在 实习期间的所有行为和安全负全部责任。 家长同意以上承诺并同意该生分散实习。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月 日 实习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学院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 说明:本表请打印或用黑水笔填写,学生到学院申请时须持此表一式三份,审批后一份由学 生所在学院留存,一份交实习单位,一份由学生本人保存。 附件 2: 聊城大学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校外集中实习备案表 学院 实习专业、班级及人数 实习单位名称 实习单位地址 实习天数 实习起止日期 实习单位所在地 疫情前是否在实习单位 疫情防控风险等级 开展过集中实习 实习单位基本情况 (200 字以内) 实习期间疫情防控 方案 (300 字以内) 实习单位能否 实习单位能否按照 安排集中住宿 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理 实习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本单位已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符合疫 情防控要求的校外集中实习工作方案,将严格加强校外实习师生的管理,确 学院 保师生安全和实习教学任务的完成。 审批意见 学院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