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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园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 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根据《西 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实施 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 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是指 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二章 第三条 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 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办公室,学院成立 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相关专业考核和面试工作。 第四条 组 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长:马锋旺 黄德宝 副组长:胡晓辉 徐炎 成 程智慧 文颖强 员:王跃进 薛新科 齐西婷 第三章 1 / 9 唐海波 任桂锦 遴选条件 战祥强 李建明 第五条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 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 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 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 获得本科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全部学分,且课程学分成 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 50%; 4. 外语成绩: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在 425 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 5. 有从事学术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 业发展能力。 第四章 第六条 指标分配 推荐指标分为专项推荐指标和普通推荐指标。 1. 专项推荐指标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指标、教育部 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指标、“双一流”学科群项目指标、 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指标、特长生项目指标、2+3 辅导员指标 等。 2.普通推荐指标:除专项以外的指标。 第七条 专项推荐指标优先满足“双一流”建设需要, 提前开展推荐工作。学校管理的专项指标,根据学校相关单 位要求或办法组织推荐;“旱区作物与逆境生物学双一流” 2 / 9 学科群建设专项、卓越农林人才计划专项和普通推荐按照本 实施办法细则组织推荐。 第五章 第八条 考核办法 推免生遴选考核根据遴选条件从思想政治品 德、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三个方面进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 查合格基础上,从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 核,其中学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 10%、学 业成绩占总成绩的 40%、科研潜质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 50%。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Z=0.1A+0.4B+0.5C 公式中: Z:总成绩。 A: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评分实施 细则由党委学工部负责制定。 B:学业成绩,满分为 100 分,评分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 责制定。 C:科研潜质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评分实施细则 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制定。 第九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查根据本细则第五条遴选条 件 1 和条件 2 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得分=综合测评德育 平均分×50%+(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习平均得分/10)×50%。 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满分 100 分,其中综合测评德育部分 考核得分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习考核得分各占 50%,最终 3 / 9 考核得分 60 分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生遴选资格。 第十条 学业成绩为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全部学分成绩, 按比例进行换算,满分 100。 第十一条 科研潜质考核包括创新创业项目经历、科研 成果、学术竞赛获奖、科研能力评价,满分 100 分,各项所 占分数分别为 10、10、10、70 分。 第十二条 科研潜质考核形式与记分方法。 1. 创新创业项目经历指在我校参与的创新创业项目,满 分 10 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 (1)获批项目结题,且考评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的国 家级项目计 8 分、省级项目计 6 分、校重点项目计 5 分、校 级一般项目计 4 分、院级项目计 4 分,项目主持人另加 2 分 (合计总分不超过 10 分) 。 (2)在未达项目结题时间的获批项目中期检查合格, 国家级项目计 4 分、省级项目计 3 分、校级重点项目计 3 分、 校级一般项目计 2 分、院级项目计 2 分,项目主持人另加 2 分。 (3)主持或参加多个科创项目者,只计最高一项得 分,不累加。 2. 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满分 10 分,累计不超 过 10 分。 本办法中的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学术论文以学校认可学术期刊为准。学术论文需提供出版证 明或接收证明,专利需要提供专利证书。 4 / 9 1)论文考核: (1)以园艺植物为研究对象,以第 1 作者(不包括并 列第一作者)在 JCR 一区发表 SCI 收录文章,且思想政治考 核合格者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2)在 JCR 一区以外,以第 1 作者发表 SCI 收录文章 计 10 分;EI、A 类刊物计 8 分;B 类及核心期刊计 4 分;以 第 2、3 作者在上述期刊发表文章,分别计 6、4、3 分和 5、 3、2 分;SCI 收录论文第 4 作者计 2 分;第 4 作者以后,计 1 分。 2)专利考核: (1)以第 1 发明人或第 2 发明人(指导教师为第 1 发 明人)获批国家(国际)发明专利,且思想政治考核合格者 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2)发明专利第 2、3 发明人或第 3、4 发明人(指导 教师为第 1 发明人)计 6 分,其他参与人计 4 分。 (3)以第 1 发明人第 2 发明人(指导教师为第 1 发明 人)获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计 6 分, 第 2、3 发明人或第 3、4 发明人(指导教师为第 1 发明人) 计 4 分,其他参与人计 2 分。 3.学术竞赛获奖指参与各类学科竞赛、学术竞赛、创新 创业大赛并获奖,满分 10 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 1)考核办法: (1)国际级比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个人或团 队负责人,且思想政治考核合格者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5 / 9 (2)国家级比赛特等奖、一等奖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加 10 分;国际级、国家级比赛特等奖、一等奖参与人,国 际级、国家级比赛二、三等奖(银奖)参与人分别加 8、6 分,省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参与人分别加 7、6、5 分,区 级或校级一、二、三等奖参与人分别加 4、3、2 分,独立获 奖人或队长另加 2 分。 (国家级比赛指由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人 民政府、一级学会等主办的竞赛;国际比赛指国内外知名机 构举办的竞赛;省级比赛指由省属各部门、市级人民政府、 一级学会下属的分会等主办的竞赛;校级或区级比赛指由我 校各机关部门、学院、地市部门主办的竞赛) 5. 科研能力评价采用面试,满分 70 分,由学院本科生 推免专家组组织面试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能力、 科研基本技能、科研规划及未来研究思路。 1)考核办法: (1)外语能力考核:主要依据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的全 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托福、雅思、GRE 成绩为依据进行 考核,计分 0~10 分。 (2)科研基本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在学期间参与 科研工作情况,主要考察学生科研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能 清楚讲述本科学习期间掌握的科研技能,计分 0~20 分。 (3)科研规划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科研综合素质及创新 能力。考察学生未来研究生学业和科研规划是否合理,是否 有明确的发展规划,计分 0~20 分。 6 / 9 (4)研究思路考核:主要考察学生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 方向,初步设计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思路是否清晰,是否具有 培养潜力,计分 0~20 分。 (5)科研能力考核成绩低于 42 分者,直接淘汰。 第十三条 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公布符合第五条 3、4 项 条件学生名单,入选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教学办提交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 年推免资格申请表》 (附件 3) 、推 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承诺书经所在学院(系)主管院 长(主任)签字确认后提交所在学院(系)保管;拟申请普 通推荐类型的学生请提供拟申报学校提供的预录取证明并 提交相关附件。 2. 心理测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3. 学院考核: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由学工办 对申请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教学办公室和研究生办公室 组织进行科研潜质考核;研究生办公室依据各项考核结果进 行综合考核排名,结果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推免生指标,确定 各专业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 3 个工作日。 4.结果上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推免生名单报送研 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推免生名单进行汇总、复查、提交学校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报送上级 部门。 7 / 9 第十四条 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在公示 期内,可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向学院或学校推免生遴选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 在学院公示期内申请复议的学生应填写《园艺学院免 试推荐研究生复议申请表》,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在学 校公示期内申请复议的学生应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免试 推荐研究生复议申请表》,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 2.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实施细则 审核申请复议学生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进入复 议程序。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组 成复议组,全面复查相关工作环节,经研究得出复议结论, 并告知相关系和申请复议的学生,按照新的结论报送推免生 名单。 4. 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的复议申请,学 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复议结论按相关程序办理 并将结果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六章 第十五条 其他 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 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第十六条 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专项指标 的一种或普通推荐指标。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指 标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8 / 9 第十七条 拟申报“旱区作物与逆境生物学双一流” 学科群专项的推免生优先选择“旱区作物与逆境生物学学科 群”内教师为指导教师。 第十八条 具有 2019 年招生资格的全体园艺学院研究 生导师均可接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专项推免生和普通推荐 型推免生。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示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园艺学院负责解释。 2018 年 9 月 11 日 9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