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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9年园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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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园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 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根据《西 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实施 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 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是指 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二章 第三条 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 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办公室,学院成立 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相关专业考核和面试工作。 第四条 组 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长:马锋旺 黄德宝 副组长:胡晓辉 徐炎 成 程智慧 文颖强 员:王跃进 薛新科 齐西婷 第三章 1 / 9 唐海波 任桂锦 遴选条件 战祥强 李建明 第五条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 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 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 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 获得本科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全部学分,且课程学分成 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 50%; 4. 外语成绩: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在 425 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 5. 有从事学术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 业发展能力。 第四章 第六条 指标分配 推荐指标分为专项推荐指标和普通推荐指标。 1. 专项推荐指标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指标、教育部 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指标、“双一流”学科群项目指标、 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指标、特长生项目指标、2+3 辅导员指标 等。 2.普通推荐指标:除专项以外的指标。 第七条 专项推荐指标优先满足“双一流”建设需要, 提前开展推荐工作。学校管理的专项指标,根据学校相关单 位要求或办法组织推荐;“旱区作物与逆境生物学双一流” 2 / 9 学科群建设专项、卓越农林人才计划专项和普通推荐按照本 实施办法细则组织推荐。 第五章 第八条 考核办法 推免生遴选考核根据遴选条件从思想政治品 德、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三个方面进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 查合格基础上,从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 核,其中学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 10%、学 业成绩占总成绩的 40%、科研潜质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 50%。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Z=0.1A+0.4B+0.5C 公式中: Z:总成绩。 A: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评分实施 细则由党委学工部负责制定。 B:学业成绩,满分为 100 分,评分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 责制定。 C:科研潜质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评分实施细则 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制定。 第九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查根据本细则第五条遴选条 件 1 和条件 2 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得分=综合测评德育 平均分×50%+(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习平均得分/10)×50%。 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满分 100 分,其中综合测评德育部分 考核得分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习考核得分各占 50%,最终 3 / 9 考核得分 60 分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生遴选资格。 第十条 学业成绩为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全部学分成绩, 按比例进行换算,满分 100。 第十一条 科研潜质考核包括创新创业项目经历、科研 成果、学术竞赛获奖、科研能力评价,满分 100 分,各项所 占分数分别为 10、10、10、70 分。 第十二条 科研潜质考核形式与记分方法。 1. 创新创业项目经历指在我校参与的创新创业项目,满 分 10 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 (1)获批项目结题,且考评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的国 家级项目计 8 分、省级项目计 6 分、校重点项目计 5 分、校 级一般项目计 4 分、院级项目计 4 分,项目主持人另加 2 分 (合计总分不超过 10 分) 。 (2)在未达项目结题时间的获批项目中期检查合格, 国家级项目计 4 分、省级项目计 3 分、校级重点项目计 3 分、 校级一般项目计 2 分、院级项目计 2 分,项目主持人另加 2 分。 (3)主持或参加多个科创项目者,只计最高一项得 分,不累加。 2. 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满分 10 分,累计不超 过 10 分。 本办法中的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学术论文以学校认可学术期刊为准。学术论文需提供出版证 明或接收证明,专利需要提供专利证书。 4 / 9 1)论文考核: (1)以园艺植物为研究对象,以第 1 作者(不包括并 列第一作者)在 JCR 一区发表 SCI 收录文章,且思想政治考 核合格者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2)在 JCR 一区以外,以第 1 作者发表 SCI 收录文章 计 10 分;EI、A 类刊物计 8 分;B 类及核心期刊计 4 分;以 第 2、3 作者在上述期刊发表文章,分别计 6、4、3 分和 5、 3、2 分;SCI 收录论文第 4 作者计 2 分;第 4 作者以后,计 1 分。 2)专利考核: (1)以第 1 发明人或第 2 发明人(指导教师为第 1 发 明人)获批国家(国际)发明专利,且思想政治考核合格者 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2)发明专利第 2、3 发明人或第 3、4 发明人(指导 教师为第 1 发明人)计 6 分,其他参与人计 4 分。 (3)以第 1 发明人第 2 发明人(指导教师为第 1 发明 人)获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计 6 分, 第 2、3 发明人或第 3、4 发明人(指导教师为第 1 发明人) 计 4 分,其他参与人计 2 分。 3.学术竞赛获奖指参与各类学科竞赛、学术竞赛、创新 创业大赛并获奖,满分 10 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 1)考核办法: (1)国际级比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个人或团 队负责人,且思想政治考核合格者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5 / 9 (2)国家级比赛特等奖、一等奖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加 10 分;国际级、国家级比赛特等奖、一等奖参与人,国 际级、国家级比赛二、三等奖(银奖)参与人分别加 8、6 分,省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参与人分别加 7、6、5 分,区 级或校级一、二、三等奖参与人分别加 4、3、2 分,独立获 奖人或队长另加 2 分。 (国家级比赛指由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人 民政府、一级学会等主办的竞赛;国际比赛指国内外知名机 构举办的竞赛;省级比赛指由省属各部门、市级人民政府、 一级学会下属的分会等主办的竞赛;校级或区级比赛指由我 校各机关部门、学院、地市部门主办的竞赛) 5. 科研能力评价采用面试,满分 70 分,由学院本科生 推免专家组组织面试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能力、 科研基本技能、科研规划及未来研究思路。 1)考核办法: (1)外语能力考核:主要依据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的全 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托福、雅思、GRE 成绩为依据进行 考核,计分 0~10 分。 (2)科研基本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在学期间参与 科研工作情况,主要考察学生科研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能 清楚讲述本科学习期间掌握的科研技能,计分 0~20 分。 (3)科研规划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科研综合素质及创新 能力。考察学生未来研究生学业和科研规划是否合理,是否 有明确的发展规划,计分 0~20 分。 6 / 9 (4)研究思路考核:主要考察学生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 方向,初步设计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思路是否清晰,是否具有 培养潜力,计分 0~20 分。 (5)科研能力考核成绩低于 42 分者,直接淘汰。 第十三条 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公布符合第五条 3、4 项 条件学生名单,入选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教学办提交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 年推免资格申请表》 (附件 3) 、推 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承诺书经所在学院(系)主管院 长(主任)签字确认后提交所在学院(系)保管;拟申请普 通推荐类型的学生请提供拟申报学校提供的预录取证明并 提交相关附件。 2. 心理测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3. 学院考核: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由学工办 对申请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教学办公室和研究生办公室 组织进行科研潜质考核;研究生办公室依据各项考核结果进 行综合考核排名,结果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推免生指标,确定 各专业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 3 个工作日。 4.结果上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推免生名单报送研 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推免生名单进行汇总、复查、提交学校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报送上级 部门。 7 / 9 第十四条 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在公示 期内,可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向学院或学校推免生遴选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 在学院公示期内申请复议的学生应填写《园艺学院免 试推荐研究生复议申请表》,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在学 校公示期内申请复议的学生应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免试 推荐研究生复议申请表》,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 2.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实施细则 审核申请复议学生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进入复 议程序。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组 成复议组,全面复查相关工作环节,经研究得出复议结论, 并告知相关系和申请复议的学生,按照新的结论报送推免生 名单。 4. 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的复议申请,学 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复议结论按相关程序办理 并将结果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六章 第十五条 其他 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 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第十六条 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专项指标 的一种或普通推荐指标。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指 标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8 / 9 第十七条 拟申报“旱区作物与逆境生物学双一流” 学科群专项的推免生优先选择“旱区作物与逆境生物学学科 群”内教师为指导教师。 第十八条 具有 2019 年招生资格的全体园艺学院研究 生导师均可接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专项推免生和普通推荐 型推免生。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示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园艺学院负责解释。 2018 年 9 月 11 日 9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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