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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青年体操U系列冠军赛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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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全国青年体操 U 系列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陕西西安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个人全能、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 马、双杠、单杠、体能 (二)男子乙组:个人全能、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 马、双杠、单杠、体能 (三)女子甲组:个人全能、跳马、高低杠、平衡木、自 由体操、体能 (四)女子乙组:个人全能、跳马、高低杠、平衡木、自 由体操、体能 三、参加单位和人员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省市体操项目管理中心(协会)或体工队、各级各类体校 (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校、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单项体 育运动学校、体育中学)、俱乐部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四、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年龄 1、男子 1 甲组(U17):15-17 岁(2003 年 1 月 1 日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乙组(U14):13-14 岁(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2、女子 甲组(U15):15 岁(2005 年 1 月 1 日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乙组(U14):13-14 岁(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二)运动员年龄资格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已在总局注册 的运动员,注册年龄和二代身份证年龄一致方可参赛。 (三)健康要求 体操是一项技术要求高、艺术表现力强,有一定运动风险 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 健康,有长期参加体操训练和锻炼的基础。有以下身体状况者 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 2 7、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8、孕妇。 五、参加办法 (一)参加人数 1、不限制各单位报名运动员人数。 2、报男、女各组别各 5 名及以上运动员参赛的单位,各组 别可报在编官员为:领队 1 名,教练员 3 名,医生 1 名。女子 甲组、乙组教练中必须至少有 1 名女教练。 3、报男、女各组别各 4 名及以下运动员参赛的单位,各组 别可报在编官员为:领队 1 名,教练员 2 名,医生 1 名。女子 甲组、乙组教练中必须至少有 1 名女教练。 4、以个人身份参赛的运动员,可报教练员 1 名和医生 1 名。 5、允许各单位报超编官员(含教练员等),按照超编人员 标准收费。 (二)报名要求 1、各参赛单位和个人须按照报名时间通过国家体育总局体 操运动管理中心官网的全国体操竞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 不接受报名。 2、在国家体操集训队训练的运动员代表原单位参加比赛, 由原单位报名,占原单位名额。 3、比赛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进行人员变更。 4、报到前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允许退赛,但必须在报到 3 前以书面形式报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批准并出示有关省市二 甲或更高等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否则需在报到时向组委会 缴纳 3000 元罚金。 5、医生名额不允许其他任何人员占用,应在报名时通过全 国体操竞赛报名系统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按摩师证书原件扫描 件,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6、每位参赛运动员须签署《2020 年全国青年体操 U 系列冠 军赛免责声明》,以单位身份参赛的,由单位为参赛运动员出 具。以个人身份参赛的,由个人出具,报名时通过全国体操竞 赛报名系统提交声明原件扫描件,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7、参赛单位和个人须于赛前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承 诺书,在全国体操竞赛报名系统提交原件扫描件,否则无法完 成报名。 8、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以个人身份参赛的运动员由个 人出具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报名时通过全国体操竞赛报名系 统提交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9、参赛运动员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具体事项如 下: 保险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保险种类: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参加比赛过程出现的意外 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事故。 4 各参赛单位和个人须在报名时通过全国体操竞赛报名系统 提交保险单原件扫描件,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六、 竞赛办法 (一)进行资格赛、全能决赛、单项决赛和体能比赛 1、资格赛 该赛成绩决定参加各组别全能决赛和单项决赛的资格,以 及全能第 25 名及之后的排名、各单项第 9 名及之后的排名。 2、全能决赛 该赛成绩决定各组别全能前 8 名的名次。 资格赛中全能排名前 24 名的运动员参赛,以资格赛和全能 决赛两场全能成绩之和决定全能前 8 名的名次。根据资格赛成 绩确定 4 名候补运动员。如果候补运动员上场,出场顺序同被 替换的运动员。 3、单项决赛 该赛成绩决定各组别各单项前 8 名的名次。 资格赛中各组别各单项前 8 名的运动员参加。资格赛各单 项成绩不带入单项决赛。根据资格赛成绩确定各单项 3 名候补 运动员。如果候补运动员上场,出场顺序同被替换的运动员。 4、体能比赛 该赛成绩决定各组别体能比赛名次。运动员须参加全部体 能比赛项目方可计算成绩并录取名次。 (二)为促进青年运动员的全面发展,并加强培养全能型 5 运动员,参加单项决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资格赛男子 6 项、女 子 4 项的比赛,每个项目的得分不能低于该项目所有运动员最 后得分平均值的 80%,否则不能获得参加单项决赛的资格。港 澳特区运动员录取单项决赛资格时,男子必须至少参加资格赛 3 个项目以上(含 3 项),女子必须至少参加 2 个项目以上(含 2 项),每个项目的得分不能低于该项目所有运动员最后得分平 均值的 80%,否则不能获得参加单项决赛的资格。 (三)为促进单项优秀后备运动员的培养,运动员如在资 格赛各单项中成绩排在前 3 名内(含第 3 名),上述各项目要 求达到的平均分值的 80%,可降低至 70%,低于 70%将不能获 得参加单项决赛的资格。 (四)如东道主、港澳特区无运动员进入单项决赛,将为东 道主和港澳特区区运动员增加名额,但男子不超过 2 项(含 2 项,每项 1 人),女子不超过 1 项(含 1 项,每项 1 人),前 提是上述运动员在资格赛有关项目的比赛中排在前 16 名(含 16 名)。上述运动员的决赛出场顺序排在正常获得资格的运动员 之前。运动员超出 2 人(含 2 人),则按照姓名拼写的计算机 顺序标记“编排名次”。 (五)参赛单位和个人须在本单位(人)资格赛相应场次 开场时间前 24 小时提交出场顺序。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交 出场顺序,则该单位运动员的出场顺序按号码布的顺序安排。 (六)获全能决赛和单项决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如放弃全 6 能决赛,仍可参加单项决赛。 (七)打破平分 1、资格赛 所有决赛的资格赛:一旦在任何地方出现平分,将按照如 下方法打破平分。 (1)全能决赛的资格赛 如在全能决赛的资格赛中出现平分,按照如下标准打破平 分: ①将各单项的最终得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 男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 5 个、4 个、3 个、2 个、1 个单项最 高分相加;女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 3 个、2 个、1 个单项最高 分相加); ②如果仍然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 E 分相加,总分最高者 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 D 分相加,总分最高者 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2)单项决赛的资格赛 除跳马外,在其他项目决赛的资格赛中如出现平分,按如 下标准打破平分: ①E 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D 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7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平分运动员均 进入决赛。并列人员将按照姓名拼写的计算机顺序标记“编排 名次”,决赛出场顺序将以“编排名次”为准。 如在跳马单项决赛的资格赛中出现平分,按如下标准打破 平分: ①取平均分之前,单次跳马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②如果仍然平分,单次跳马 E 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果仍然平分,单次跳马 D 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平分运动员均 进入决赛。并列人员将按照姓名拼写的计算机顺序标记“编排 名次”,决赛出场顺序将以“编排名次”为准。 2、全能决赛、单项决赛允许并列。 3、体能比赛 以全能决赛全能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如仍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八)采用国际体操联合会颁发的《2017-2020 年版体 操评分规则》(青少年部分)、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颁发 的《全国青年体操比赛特定规则》(2020 年版)和《全国青 年体操比赛体能比赛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 年版)进行评 分。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奖项有 8 名(含)以上运动员(队)参加决赛的, 8 录取前 8 名。有 5-7 名运动员(队)参加决赛的,按照实际运 动员人(队)数进行录取。如各奖项决赛运动员人(队)数不 足上述录取名额的,不再进行决赛,按照资格赛成绩,参照以 下 原 则 录 取 : 有 3-4 名 运 动 员 ( 队 ) 参 加 的 , 减 一 录取。报名不足 2 名(含)运动员(队)的,取消设项。 (二)为前 3 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和证书,为第 4-8 名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 (三)在颁奖仪式上为获得前 3 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 牌时,为其对应的 1 名主管教练员颁发获奖证书。 (四)增设男子甲组 17 岁、16 岁、15 岁全能和男子乙组 14 岁、13 岁全能奖项,女子乙组 14 岁、13 岁全能奖项,共计 7 项,名次录取根据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乙组全能决赛成 绩进行。 (五)增设男子综合全能、女子综合全能。两个综合奖项 的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男子综合全能 各单位于资格赛前 24 小时上报男子综合全能(甲组、乙组) 配对运动员名单。将各单位男子综合全能配对运动员的两场全 能成绩(资格赛、全能决赛)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各 单位配对运动员最多报 3 对。录取名次时,各单位最多录取 2 对。 2、女子综合全能 9 各单位于资格赛前 24 小时上报女子综合全能(甲组、乙组) 配对运动员名单。将各单位女子综合全能配对运动员的两场全 能成绩(资格赛、全能决赛)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各 单位配对运动员最多报 3 对。录取名次时,各单位最多录取 2 对。 (六)如男子综合全能、女子综合全能出现平分,将按照 如下方法打破平分。 1、将所有项目的 E 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2、如果仍然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 D 分相加,总分最高者 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队)名次并列。 (七)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有关办法另定。 八、裁判员选派 裁判员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有关要求选 派,裁判员应参加过 2017-2020 周期裁判员学习班,获得相应 裁判证书。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九、冠名与队服广告的规定 关于参赛队伍冠名和队服广告宣传的有关问题, 参照 《关 于全国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比赛参赛队伍冠名和队服 广告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体操字(1999)237 号〕执行。 十、未尽事宜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2017 年国际体联技术规程》执行。本 10 规程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十一、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由赛事活动承办单位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成立救 援和保障机构,包括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卫生、气象、 通讯、供水、供电等。 (二)赛事活动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具体履行安保职责。 组委会负责人为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赛事活动组委会须确定应急工作信息员和应急电话, 负责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组委会负责对信息员和救援人员 进行培训。 (四)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上报,重要信息 要随时报告。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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