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人类表型组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整).pdf
复旦大学人类表型组研究院 2021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初审和复审考核细则 为提高招生、培养质量,遴选学术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研究 型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旦大学人类表型组研究院 2021 年度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实行 “申请-考核”制。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 有关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领导工作 复旦大学人类表型组研究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调整。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 长及各学科专家组成。 根据当年度招生计划数和面试人数等具体情况,博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相应面试小组。面试小组成员一般由不少 于 5 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我院高级职 称教师组成。 二、申请条件及报名申请程序 申请人需符合《复旦大学 2021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上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相关具体要求详见《复旦大学人类表型组研 究院 2021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三、选拔考核方式及细则 (一)初审 本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相应 学科教师,成立初审工作委员会(不少于 5 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 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补充材料进行审核。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考核我院将以在线形式举行,原 线下笔试考核环节取消,考生可以提交补充申请材料(例如①新的外 国语水平证明材料、②新的科研成果和证明材料等),将补充申请材 料用邮件方式发送至 gaoyuan_hupi@fudan.edu.cn(邮件请以“考生 编号+姓名+博士补充申请材料”命名),接收补充材料截止时间:3 月 23 日;所有材料齐全考生的申请材料及补充材料一并进入初审环 节。 初审工作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经历、教育背景与报考专业及导 师研究领域的适合度、科研能力、科研成果(正式录用或发表/授权 的论文/专利、科技获奖等)、英语水平等。根据考生材料评审结果、 专业及导师招生名额,按复录比一般不高于 3:1 的比例,择优确定复 试名单。 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接受 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者,初审和考核成绩无效。 (二)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以在线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选拔 和拟录取。 资格审核:所有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在进行在线面试时均需通过 “ 人脸识别”认证,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硕士 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进行再次审核,审核不通过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复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英语水平、综合素 质(创新能力、心理素质、思维表达等),考生准备 5-8 分钟的自我 介绍 PPT。面试期间全程录像录音,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每位 专家现场独立打分。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 1.研究院依据招生名额和考核总成绩排序,拟定拟录取名单及候 补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审议,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 2.招考计划名额不完全等于实际录取人数,研究院将秉承“择优 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人才。 3.按照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若考生填写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 就业”,则必须脱离工作单位全日制攻读,录取时不得变更。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 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进入政审等后续程序,材料齐全、政 审合格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说明 1.考生应恪守诚信,如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 现即按学校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2.研究院 2021 级博士新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学年,达到研究 院博士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 3 年毕业。 3.本细则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复旦大学 2021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 位研究生章程》等文件执行。 4.本细则解释权归人类表型组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如有 调整另行通知。 人类表型组研究院 2021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