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doc
附件 1 2011 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 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 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 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 4 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 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 3 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 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招 标采购工作满 2 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专业硕士学位, 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 1 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专业博士学位, 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 1 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 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指在自行办 理招标事宜的单位和在依法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中专门从 事招标工作的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 2011 年 10 月 28 日。 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 报名时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 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1 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 A4 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 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 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 2 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 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 A4 纸, 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 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 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