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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字[2020] 5号-理学院关于印发《2020年度理学院本科生转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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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字[2020]5 号 理学院关于印发 《2020 年度理学院本科转专业和专业大类分流实施细则》的 通知 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 南科大发[2018]3 号)(以下简称《转专业办法》)、《西南 科技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西南科大发[2019]8 号)、《西南科技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 流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科大发〔2019〕14)的通知有 关规定,以及《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和大 类分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院研究制定了《理学院 2020 年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见附件一)、《西 南科技大学理学院数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具体见附件二)。经学院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理学院 2020 年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附件二:西南科技大学理学院数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 施细则 西南科技大学理学院 2020 年 5 月 13 日 主题词:理学院 转专业 专业分流 通知 报:教务处 发:院内各部门 西南科技大学理学院党政办 2020 年 5 月 13 日印发 附件 1: 理学院 2020 年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西南科大发 [2018]3 号)(以下简称《转专业办法》 )的通知有关规定,以及《关 于开展 2020 年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周自刚 成员:艾倩羽 唐金龙 杨学南 田宝单 易早 于婧 秘书:李先富 二、转专业基本政策 1.接收办法:根据各专业接收计划人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 依序接收,直至计划人数完成为止。 2.其余政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各专业拟接收学生数量计划 2020 年度学院各专业拟接收本科生数量计划 入学年级 专业(类)名称 数学类 2019 级 电子信息类 应用物理学 2018 级 合计: 专业名称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应用物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应用物理学 拟接收 在 籍 拟接收 人数占 人数 人数 比(%) 10 136 14.7% 10 110 5 4.5% 106 10 9.4% 70 5 7.1% 68 5 7.4% 117 5 4.3% 82 5 6.1% 689 55 8.0% *注:2019 级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在籍人数是指从电子信息类专 业分流计划数。 四、接收专业考查办法 (一)申请基本条件审查 1.2019 级学生需完成原专业大一第一学期全部必修课程(含限 选),且无补考记录,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 业、应用物理学专业学习成绩绩点在 2.5 及以上,转入光电信息科学 与工程专业绩点在 3.0 以上。 2.2018 级拟转入理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学习成绩绩点需在 3.0 及以 上,且在原专业无补考等记录。 3.通过英语六级或英语四级成绩在 425 分及以上或俄语四级成绩 在 60 分及以上者,绩点可放宽至 2.3 及以上,经面试合格,优先录 取。 4.进入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卓越班须申请先转入光电信息 科学与工程专业。 5.对拟转入的专业有深入认识,兴趣浓厚。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入理学院各专业 1)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替课、替考、抄袭、学术舞 弊等)或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欠缴学费者。 (二)接收考核方式 1.平时成绩计算办法: 平时成绩=[(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10+60]*70% 2.专业面试 (1)面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后期 学习计划规划、心理测试等; (2)专业面试时间、专业面试形式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10+60]*70%+面试成绩 *30%。 五、拟接收学生课程认定办法 1.课程替代一般原则为:课程内容相近,课程性质相同,学生转 入前所修课程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后需替代课程学分; 2.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平台课程直接认定为有效课程,不需要补 修。 3.学科(大类)教育平台课程中,若与转入我院专业培养方案中 课程相同的直接认定为有效课程,不需要补修;否则需要替代,如《大 学物理 B1》、《大学物理 C》可以替代《普通物理学 1》;原专业的 《专业导论》可替代新专业的《专业导论》或《新生研讨课》等。 4.专业教育平台中课程,由专业教研室负责课程替代工作,经学 院审核通过后告知学生,并上报教务处,如《C 程序设计》可以替代 《程序设计基础 B(C 语言)》。 5.转入后,要求学生严格按照新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若没有能够 替代的课程,则需按照新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补修。 6.未通过转入专业认定的学生转入前所修课程,可以替代通识教 育平台课程中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六、时间安排 1.5 月 13 日 16:00 前,学院将《2020 年度理学院转专业和专业大 类分流实施细则》纸质文件、电子稿报教务处。教务处备案通过后学 院在本院网站和校园门户“转专业和专业大类分流细则发布”服务中 予以发布。 2.申报:5 月 14-19 日学生根据自己意愿在线填写《2020 年度本 科生转专业(专业大类分流)志愿申请表》,并完成提交。 3.5 月 20-22 日学院完成转出审批确认。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 信息提交至本院领导审批同意,本院领导签批并移交至转入学院。 4.5 月 25 日-6 月 3 日,学院小组完成对申请转入的审核、考察, 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在本院网站完成公示,公示期 3 个工作日。 5. 6 月 12-16 日,教学办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拟接收学生结果在线 完成转专业名单上报。 6. 6 月 17 日 -19 日 , 教 务 处 完 成 复 核 并 在 学 校 教 务 处 网 (http://www.dean.swust.edu.cn/)公布拟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期 3 个工作日。 7. 10 月,学院对已转入学生进行课程认定,并向学生出具《2020 年度转专业本科生课程认定通知单》(附件 5),一式二份,一份学 院备案,一份学生本人留存),将《2020 年度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 汇总表》(附件 6)报教务处。 七、其他事宜 1.本次转专业工作设立学院监督举报电话: 0816-6089667 2.本次转专业咨询电话:0816-6089667 理学院 2020 年 5 月 13 日 附件 2: 西南科技大学理学院数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 2019 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西南科技大学本科 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西南科大发[2019]8 号) 、 《西南科技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 》 (西南科大 发〔2019〕14)通知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本科生申 请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 理学院 2019 级数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一、数学大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 成员:应用数学系、数据科学系主任、副主任 纪检:学院纪检委员 秘书:教学办主任 职责:确定数学大类各专业计划接受人数,审定分流方案。 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专业分流工作,组织宣讲专业分流方 案、学生填报专业志愿、汇总学生填报志愿、提出各专业预录取学生 名单,以及相关材料的收集与汇总。 二、分流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选 择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坚持以学生为本原则。专业分流过程中注重学生专业兴趣,同 时兼顾专业师资力量和生源配置均衡。 3.坚持遵循志愿与综合考察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 据学生的成绩,专业特长和爱好,进行专业分流。 4.坚持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原则。对学生的专业分流进行适度的 引导与调配,使学院各专业的学生人数与教学资源相对平衡,确保学 生培养质量,确保人才培养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三、分流对象与专业计划 根据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各专业计划接纳分流学生人数如下: 大类 数学类 专业名称 接收人数上线 数学与应用数学 70 信息计算与科学 70 四、分流办法 1.由院教学办公室公示 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的必修课绩点。 2.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填报专业意向,每人填报二个专业志 愿,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3.有下列情况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由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其专业去向。 (1)经考核,学生具有特长,在某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在某专业则无法 坚持继续学习者。 五、工作程序与进度安排 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包含五个阶段:动员、申报、专业分流、学院 公示和学校公示。 1. 5 月 13 日之前动员。学院由应用数学系和数据科学系主任组 织对所有参与分类的学生进行动员,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色并 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专业。 2. 5 月 13 日 16:00 前,学院将《2020 年度理学院转专业和专业 大类分流实施细则》纸质文件、电子稿报教务处。教务处备案通过后 学院在本院网站和校园门户“转专业和专业大类分流细则发布”服务 中予以发布。 3. 5 月 14-19 日申报。学生根据自己意愿在线填写《2020 年度本 科生转专业(专业大类分流)志愿申请表》,并完成提交。 4. 5 月 20-22 日各转出学院完成审批确认。由学院辅导员检查并 受理学生申请,确保每名学生均上线填报志愿参加分流。对本院专业 大类分流学生,提交给本院教学秘书。 5. 6 月 4 日-6 月 8 日前专业分流。学院完成参加专业大类分流学 生审核、考察,确定本院专业大类分流名单。学院教学办公布所有学 生的 “平均学分绩点”和“大类排名”;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根 据学生所填报的志愿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如下: (1)学院按学生第一志愿根据绩点排名从前往后依次录取; (2)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 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根据绩点排名从前往后依次录取; (3)若第二志愿仍不能录满,则由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 学习成绩、专业师资、实验条件等予以调配学生专业; (4)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填报志愿的学生由学院专业分流 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5)在绩点相同的情况下,按“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 1”与“数学 分析 1”的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若上述两门课成绩和相同,则按“程 序设计基础”的成绩由高到底排序;若仍相同,则按“综合英语 1”成绩 以同样方式排序。 6.学院公示(6 月 9-11 日)学院教学办填写专业分流结果,并向 学生公示,为期三天。对专业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可以在公示 期内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意见,领导小组对学生提 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果仍有异议,申诉 人可向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7.报送教务处(6 月 12-16 日) 教学办将公示无异议后的专业分 流结果在线完成专业大类分流名单上报。 六、其他说明 1.第一学年缓考(无成绩)课程不超过一门的学生可以根据绩点 的排名参加专业分流。否则,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2.学生在校期间只进行一次大类内专业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 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专业,按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办法进行。 3.由其他年级降级到 2019 级的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 4.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理学院数学大类学生专业分 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理学院 2020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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