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体系实施方案.doc
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体系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从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和建筑节能信息统计两个方面建立建筑节 能统计调查制度。根据不同类型建筑的能耗特点和建筑节能工作的进 展情况,建立以全面统计、抽样统计相结合的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 计体系。 (二)工作要求 1、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统计工作 体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有效保障资金、人员到位和各项措施的落 实。要根据建筑节能统计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充分利用有 关部门已有统计力量和统计渠道,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数据共享的工作体系。 2、加强建筑节能相关统计业务建设,充分利用建设行业自身优 势和专业能力,协调做好各项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各有关部门 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快建立安全、灵活、高效的数据采集、 传输、加工、存储和使用等一体化的建筑能耗和建筑节能统计信息系 统。各建筑用(供)能单位要从仪器仪表配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等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能源利用的计量、记录和统计,依法履行 统计义务,如实上报统计资料。 二、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 (一)建立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建筑数量多、分布面 广、调查难度大,需要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竣工时期建筑的能源消耗 1 特点,采取不同的统计方法。 统计内容:建筑面积、建筑类型、供热方式、供冷方式、节能改 造等建筑的基本信息,以及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煤炭、煤气、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电力等常规能源的消耗量和集中供热的供热量、集中供 冷的供冷量。 统计范围: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中小 型公共建筑。 统计频率: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实施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 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的统计频率为年报;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 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的统计频率为两年报。 统计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统计工作。其中国 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由住房和城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全面统计;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基本 信息和能耗信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抽样统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基础信息和能耗信息由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 门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其他公共建筑的基础信息由 建筑使用人、所有权人或房管部门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 送,其能耗信息由建筑使用人或供能单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报送;居住建筑的基础信息由房管部门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报送,其能耗信息由供能单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报送。 (二)建立健全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供冷信息统计。包括北方采 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和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 息统计。 2 1、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 统计内容:供热能力、供热面积、燃料消耗量、供热量、总耗电 量等。 统计范围:为民用建筑提供集中供热的锅炉房、热电厂。 统计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全面统计。由供热 公司、热电厂或自有锅炉房产权单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报送。 统计频率:年报。 2、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 统计内容:所对应的能耗统计建筑名称、供热(冷)面积、燃料 消耗量、供热(冷)量等。 统计范围:为能耗统计建筑提供集中供热(冷)的锅炉房(热力 站)、制冷站。 统计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抽样统计。集中供 热(冷)单位,区域热力站,或自有锅炉房(制冷站)产权单位向住房 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统计频率: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实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 共建筑相关统计内容的统计频率为年报;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 相关统计内容的统计频率为两年报。 (三)建立建筑节能信息统计 1、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 统计内容:当年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总面积,经节能验收合 格的建筑总面积及其所执行的建筑节能标准。 统计范围:当年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 3 统计频率:年报 统计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全面统计。由建设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报送。 2、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 统计内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改造内容等。 统计范围:当年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 统计频率:年报 统计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全面统计。 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筑节能管理部门或房管部门向住房 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3、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信息统计 统计内容: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包括集热器面积、应用建筑面 积等)、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包括装机容量)、浅层地热能利用系 统(包括装机容量、应用建筑面积、辅助热源供热量等)。 统计范围:当年完成竣工验收、并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 统计频率:年报 统计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全面统计。由建设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筑节能管理部门或可再生能源供应商向住房和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统计报表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 家统计局另行印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