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站管理条例.doc
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站管理条例 一、慈善工作站的宗旨、组织架构和基本功能 1、宗旨 传承慈善文化,营造爱心氛围;资助困难学生,打造育人平台。 2、组织架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指导 指导 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站 管理 管理 经常性接收点 慈善爱心屋 管理 慈善义工队 管理 爱心家园 3、基本功能 依托慈善工作站,慈善爱心屋具备如下基本功能: (1)接收社会、师生捐赠的物资、现金和其它可利用资源; (2)利用所接受的捐赠资源开展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3)负责本校慈善义工队伍的管理和相关活动的开展; (4)宣传慈善理念,促进慈善育人工作的开展。 二、慈善爱心屋的管理与运作 1、慈善爱心屋的物资募集 慈善爱心屋依托经常性捐助接收点募集慈善物资,在开展物资募集 活动之前针对本校学生需求特点确定物资募集的种类、新旧程度,并在 有关宣传上将募集物资的要求和用途进行说明,对于捐赠的物资要进行 有选择性接收。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物资募集的途径: 校内募集 1、独立开展募捐活动。 2、与学校相关部门或院(系)合作开展募捐活动。 3、与校外具备公募资质的组织合作开展募捐活动。 此外,可以根据时节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募捐。 企业合作 1、实物捐赠:企业直接捐赠自有产品或商品。 2、实物捐赠:企业委托爱心屋采购所需物资。 3、现金捐赠:企业捐赠现金用于爱心屋采购物资。 4、现金捐赠:企业捐赠现金作为助学金资助一定数量的经济困 难学生。 社区合作 1、与社区慈善超市合作,相互间进行物资调剂。 2、与社区合作,在居民生活区开展募捐活动。 3、与社区红十字会合作,红十字会捐赠物资,爱心屋组织义工 服务社区。 基金会支持 1、与上海慈善物资管理中心建立联系,申请慈善物资援助。 2、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各区分会建立联系,申请慈善物资援助。 3、在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区分会的支持下,与所在区的有关慈善 超市开展共建活动,共同组织募捐或进行物资调剂。 2、慈善爱心屋的物资管理 物资流通具有来源多、流量大、经手人较多的特点,因此慈善爱心 屋的物资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物资处理要及时 对于募集的新物资,要及时清点、核价、登记入库。对于旧物资, 要及时进行分类,经清洗、整理、消毒后才可以入库,并相应做好估价、 登记工作。 物资存放要科学 对于新物资、未处理旧物资、已处理的旧物资要分区存放。存放物 资区域,要干燥、通风。 物资检查要经常 对于募集的物资要经常检查,要仔细查看是否有变质发霉情况,特 别是设有保质期的物品一定要查看是否在保质期内。 物资经手要有据 在物资运转过程中,要做到帐实相符。接到捐赠物资、分流入库、 发放领用各个环节要进行登记。要明确物资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要严 格按照捐赠人意愿和慈善基金会要求处理捐赠物资。 信息报送要及时 根据实际情况,设计慈善爱心屋物资收付存报表,月度汇总编制, 上报高校主管部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每月填制《经常性募捐物资 汇总表》,上报慈善基金会徐汇分会及上海慈善物资管理中心,以汇总 编报上海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 3、慈善爱心屋的物资发放 慈善爱心屋所募集的物资定向用于资助在校困难学生,我校在发放 慈善物资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注意以下几点: 发放对象 1、结合困难认定工作,确实将帮困物资发放给需要帮助的学生。 2、适当考虑偶遇突发情况学生的临时需要。 发放方式 1、直接发放:学生自行进行书面申请或网上申请,由爱心屋审 核后发放。 2、间接发放:爱心屋将领用券发给院系,由院系根据困难情况 转发给学生。 发放方式 1、尽量让学生根据需要自主选取帮困物资,以发挥帮困物资的 最大效益。 2、要考虑困难学生的特殊心理,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3、申请领用程序要规范,手续要简化,为学生提供方便。 发放时机 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特殊时期学生的突出需要选择合适时机 发放物资。 1、集中发放:新生入学报到时,根据困难情况发放不同额度的 领用券。 2、批量发放:夏季和冬季,批量发放夏季领用券和冬季领用券。 3、专项发放:根据物资库存的情况,发放自行车、棉被等专项 领用券。 4、慈善爱心屋的物资采购 慈善爱心屋为采购帮困必需的生活日用品和学习用品,其资金 来源主要有: 接收的社会各界定向捐款 如需抵扣纳税所得额的,可由所属区的慈善基金会分会开具《上 海市接受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专用票据》 。 接收高校有关部门的救助金资助 向高校有关部门申请救助资金资助。 义卖变现所得 不适宜直接助困的物资可通过义卖变现,但向市场采购的严禁再 次销售。 募集的其他慈善资金 募集的慈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 5、慈善爱心屋的现金管理 (1)收到现金捐赠后慈善爱心屋要开具捐赠收据,捐助人自行投 进募捐箱除外。 (2)爱心屋要设立专用账户进行资金管理或委托学校有关财务部 门进行管理。 (3)爱心屋要拟定专用账户管理章程,明确该账户的性质、来源、 用途和使用审批程序。 (4)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规范操作,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占用爱 心屋专项资金。 6、慈善爱心屋的人员管理 慈善爱心屋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与工作职责: (1)富有爱心、愿意从事慈善事业。 (2)遵守爱心屋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流程操作,严守职 业道德操守。 (3)工作要认真,服务要热情,要团结协作,共同创造爱心屋和 谐氛围。 (4)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5)要树立小屋是我家,慈善为大家的思想,积极针对爱心屋工 作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推动爱心屋的发展。 三、慈善义工队的组织与管理 我校慈善义工队隶属上海慈善义工总队,包括学生义工队和教职工 义工队,是推进我校慈善工作开展的骨干和积极参与者,也是我校慈善 工作的重要成果。 基本要求: (1)自愿从事义工服务,热爱慈善公益事业,愿意无私奉献。 (2)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义工服务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一定的业余时间和相应的服务能力,能够从事适量的义 工服务活动。 (4)义工服务活动应遵循自愿、合法、诚信、节俭和非营利性的 原则。 (5)服从义工队的管理,工作认真、谦虚踏实。 (6)自觉维护义工队的荣誉,能够积极为义工队的发展献计献策。 服务内容: (1)慈善工作站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2)校内各类慈善活动的组织、参与工作。 (3)各类社区服务活动的组织、参与工作,如助老扶弱、支教助 学、法律援助。 (4)其他社会各类大型慈善、公益活动的参与。 队伍管理 (1)义工队接受上海慈善义工总队的指导,要加强与总队的沟通 和联系,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义工队设队长一名,由我校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 (3)义工队应建立义工登记、注册制度,加强义工的管理。 (4)义工队可下设若干分队,按程序报上海慈善义工总队批准成 立。 (5)义工队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各具特色的慈善义工服务 项目,报慈善义工服务总队,并付诸实施,完成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