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文件摘选)。docx.docx
附件 1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文件摘选) 一、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 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 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 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 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 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 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 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 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