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编号办法.doc
太原理工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登记表 编号办法 为了更加科学有效的记录、管理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登记 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特制定如下编号办法: 一、登记表编号数字共有十位,其中前四位为年份,五六位为基 层党委编号,后四位为学员在基层党委的培训编号。 二、基层党委编号如下: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01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 1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02 力学学院党委 16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 03 政法学院党委 17 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04 外国语学院党委 18 计算机学院党委 05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19 软件学院党委 06 体育学院党委 20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07 继续教育学院党委 21 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08 现代科技学院党委 22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09 国际总支 23 矿业工程学院党委 10 机关党委 24 轻纺工程学院党委 11 直属党委 25 艺术学院党委 12 后勤系统党委 26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13 资产经营公司党委 27 数学学院党委 14 离退休党委 28 三、举例: 1、登记表编号 2015010007 的学员:参训时间 2015 年,属于机 械工程学院党委,基层党委培训编号为 0007。 2、登记表编号 2016220188 的学员:参训时间 2016 年,属于现 代科技学院党委,基层党委培训编号为 0188。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校办公室 2014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