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办2011级双学位班的通知.doc
武汉工业学院教务处通知 教务通知〔2013〕19 号 关于开办 2011 级双学位班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武汉工业学院副修学位、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武工校 普教〔2005〕33 号文)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 2011 级本科学生 中开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类” (含工商管理、市场 营销和旅游管理) 、 “金融学” 、 “行政管理” 、 “广告学” 、 “英语”等八个 专业的双学位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双学位学习的学生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参加双学位学习的学生必须是具有我校学籍的 2011 级全 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2、学生在前三个学期主修专业课程学习中经重修取得的学分不超 过 10 学分。 3、累计学分达到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时段内的学分要求,且核 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相关学士学位门类授予要求(理学、工学、 农学门类专业在 1.5 及以上,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专业在 1.7 及以上, 文学门类专业在 2.0 及以上) 。 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未受过行政记过及 以上处分。 5、主修专业修读无欠费,且能一次性交清双学位学费。 6、符合“跨学科门类修读学位”的要求。 二、学生申请程序 1、学生到学校教务处网站→本科教学→培养方案查询各专业招生 简章、专业介绍及教学计划,填写《双学位申请表》 ,于 5 月 7 日前交 所在学院办公室。申请时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2、各学院按《武汉工业学院副修学位、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在 5 月 8-9 日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各学院将审核后的《学生名单汇总表》及学生报名《申请表》 报教务处。教务处在 5 月 13-14 日复审及调整专业。教务处按各专业 报名学生前三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对学生专业志愿进行审 核、调剂。 4、原则上各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 100 人。 5、教务处将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名单在 5 月 17 日予以公布。 三、专业教学计划及学位授予类别 由开办学院制定专业介绍及教学计划,于 4 月 28 日前报学校教务 处,经审核后统一上网,供学生查询(教务处网站→本科教学→培养 方案,网址:http://jwc.wupu.edu.cn/ bkjx_3.asp) 。修读双学位学 生的校选课学分要求可降至 6 学分。 各专业学位授予类别为: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和旅游管理) 管理学 金融学 经济学 广告学 文学 行政管理 管理学 英语 文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 四、缴费时间 本届双学位班学费标准为 3000 元/人。经教务处审核通过的学生 应于 5 月 31 日前到财务处交费。教务处将根据财务处提供的已缴纳费 用的学生名单统一汇总,分别交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 外国语学院和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编班和承办。 五、证书发放 在规定时间内修读双学位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并取得 25 学分以 上,但未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者,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取 得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经论文答辩合格,且符合学士学 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双学位证书。 六、教学安排 第二学年暑假、第三学年及暑假、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安排课程教 学,具体上课安排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一:2013 年双学位申请表 附表二:修读双学位学生报名汇总表 附表一: 武 汉 工 业 学 院 2013 年双学位申请表 号 姓 名 当前所在年级 2011 主修专业 行政班 培 养 层 次 本科 学 专业志愿 ① 申 请 条 件 ② ③ 1.前三学期主修专业课程重修获得学分不超过 10 学分 □ 无重修课程 □ 2.累计学分达到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且核心课程平 均学分绩点达到规定要求 □ 3.无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4.主修专业无欠费 □ □ 院 ( 系 ) 审 核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教 务 处 审 核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二: 修读双学位学生报名汇总表 院(系): 原 所 在 专 学号 业 姓 名 第一志 第二志 第三志 是否服 愿 愿 愿 从 *本表上报时请附 Excel 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