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路小区职工腾空旧房再调售及连锁调售住房办理房产证的通知-青岛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doc
关于长沙路小区职工腾空旧房 再调售及连锁调售住房办理房产证的通知 2007 年我校部分职工在长沙路小区分配了住房,其原先住房(产 权证为其本人)交回学校进行了再次调售。再次调售选定其住房的职 工及连锁调售的职工(原住房产权证为其本人)根据青岛市住房办的 相关规定将对其所选定的住房进行产权办理手续。现通知填写相关表 格(见附件 1、2),请符合条件的职工认真按照表格要求手工填写 (蓝黑钢笔或碳素笔)。表格中需填写职务或职称的以截止到 2005 年 12 月 31 日为标准。除填写相关表格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原住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已交回房产科的除外); 2、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3、 个人任职文件或聘书或职称证明(都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4、 35 周岁以下人员的结婚证复印件。 以上表格及材料请于 2008 年 4 月 30 日前交到房产科(1208 房间) 。 本通知由部门负责传达到所属职工。 附 1.2:申请表和配售通知单(2) 。 附:填表人员名单 国资处房地产管理科 200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