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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2011】34号:关于转发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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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2011】34号:关于转发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doc

关于转发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 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学位办〔2011〕3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 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部委属有关 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设 置方案,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制定 了《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 》 , 现将该指导性培养方案转发你们。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转发所在地区有关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请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 案实施细则,于 2011 年 8 月底前报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 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附件:《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抄送:教育部有关司局,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 附件: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 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 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能,具有前瞻性和国 际化视野,能够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4、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四、培养方式 (一)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课堂讲授与案 例教学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聘 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 承担部分课程。 (二)考评方式要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 平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3- (三)加强实践环节培养。 (四)注重职业道德培养。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37 学分。 (一)先修课(适用于本科非经济和管理类专业学生) 1、会计学原理 2、经济学原理 (二)公共基础课(5 学分) 1、外语(3 学分)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 学分) (三)专业必修课(12 学分,培养单位任选 4 门) 1、金融理论与政策(3 学分) 2、金融机构与市场(3 学分) 3、财务报表分析(3 学分) 4、投资学(3 学分) 5、公司金融(3 学分) 6、金融衍生工具(3 学分) (四)选修课(16 学分,培养单位从以下课程中任选, 或者根据自己的特点设置) 1、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案例(2 学分) 2、财富管理(2 学分) 3、固定收益证券(2 学分) 4、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2 学分) 5、私募股权投资(2 学分) 6、资产定价与风险管理(2 学分) 7、金融营销(2 学分) 8、金融危机管理案例(2 学分) 9、金融企业战略管理(2 学分) 10、金融法(2 学分) 11、行为金融学(2 学分) -4- 12、金融史(2 学分) (五)专业实习(4 学分) 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 少于 3 个月,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要与金融实践紧密结合。论文内容应着眼于实 际问题,论文形式提倡案例分析、调研报告、产品设计等。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 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 位。 -5- 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为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业、咨询和研究机构培养高层次、 应用型统计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掌握统计学基本理论和方法,并熟练应用统计分析软 件,具备从事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和应用的基 本技能。 3、能够独立从事实际领域的应用统计工作。 4、掌握一门外语的实际运用。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四、培养方式 培养单位可根据统计学不同研究领域以及自身学科特色, 在应用统计专业下设置合理规范的培养方向。 采取导师制。采用在校学习与到实际部门的专业实习相 结合的方式,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重视案例教学和实践教 学。 五、课程设置 -6-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 38 学分。 (一)公共基础课(不低于 4 学分) 1、外语 2、政治理论 (二)专业基础课(不低于 15 学分) 可在下列课程中选择: 1、概率论 2、探索性数据分析 3、数理统计 4、回归分析 5、多元统计 6、时间序列分析 7、统计调查 8、试验设计 9、统计软件 此外,还可自设 1-3 门专业基础课。 上述课程原则上每门 2-3 学分。 (三)专业方向课(不低于 12 学分) 专业方向课可自设,每门 2-3 学分,修满 12 分。 (四)案例实务课(3 学分) (五)专业实习(4 学分) 研究生在专家指导下参加专业实习,提交实习报告。应 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内容应与实际问题、实际数据和实际案例紧密 结合,可以是与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相关的调研报告,数 据分析报告,应用统计方法的实证研究等。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 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应用统计硕士专 -7- 业学位。 -8-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 业,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 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税 收和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 险意识,具有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 力。 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4、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四、培养方式 (一)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 (二)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鼓励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 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教学部门与实践部门的 联系和交流,聘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工作。 (三)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必修课以考 试为主,选修课以考查为主,包括案例分析、专题报告等。 -9- (四)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 指导方式。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为主, 并适当吸收实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注册会计 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格的相关人员参加。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36 学分。 (一)必修课(24 学分) 1、外语(3 学分) 2、中国经济问题(3 学分) 3、现代经济学(含宏、微观经济学) (3 学分) 4、税收理论与政策(3 学分) 5、中国税制专题(3 学分) 6、国际税收专题(3 学分) 7、税务管理专题(3 学分) 8、税务筹划专题(3 学分) (二)专业选修课(在下列选修课程或为硕士研究生开 设的其他课程中选修至少 8 学分)。 1、税务稽查专题(3 学分) 2、高级税务会计(2 学分) 3、企业税务风险管理(3 学分) 4、纳税评估实务(3 学分) 5、税务代理实务(2 学分) 6、税收信息化(2 学分) 7、税务争议专题(2 学分) 8、公文写作(2 学分) 9、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3 学分) 10、财务报表分析(3 学分) 11、经济法专题(3 学分) 12、战略管理(2 学分) 13、公共管理(2 学分) - 10 - 14、数量分析方法(3 学分) (三)专业实习(4 学分) 税务硕士研究生参与教学实践时间不少于 6 个月,其中 在财政、税务部门、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 3 个月。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应体现创新性并具有实用 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等。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 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 位。 - 11 -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从事 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商 务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及积极进取精神,具有 全球视野和创新意识,身心健康。 2、掌握商品与服务的进口与出口、跨国直接投资等国际 商务活动的知识、理论与实务技能,具有对复杂变化的国际 商务环境的学习能力、分析技能和战略意识。 3、有适应全球复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与语言、政 策与法规环境的能力,有较强的国际商务分析与决策能力, 具有组织协调国际商务工作的领导潜质。熟练地掌握一门外 语,能进行跨文化沟通。 4、适合国家开放和发展的需要,有开拓新市场渠道、从 事外包业务和垂直生产分工、管理海外投资企业和谈判的能 力。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 12 -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四、培养方式 (一)提倡学校与政府机关、经济产业部门等单位联合 培养。 (二)采用启发式和研讨式教学方法。授课内容少而精, 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际应用,把课堂讲授、研讨、案例 教学、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重视培养学生的思维 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聘请实际部门有丰富经 验的专家讲课或开设讲座。 (三)加强实践环节,建立实习基地。 (四)成立导师组,建立“双师制”。形成一支既有较高 学术含量,又有显著职业背景、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解决问 题能力的导师队伍,包括具有国外教育背景的专家,具有相 当学历的商务官员、实际商务工作专家等,促进导师队伍的 多元化。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32 学分。 (一)学位课(10 学分) 1、政治理论(2 学分) 2、商务外语(3 学分) 3、经济学分析与应用(3 学分) 4、国际商务(2 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0 学分) 1、国际贸易政策与实务(2 学分) - 13 - 2、国际投资与跨国企业管理(2 学分) 3、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2 学分) 4、国际商务谈判(2 学分) 5、国际商法(2 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8 学分) 选修课分为自由选修课和方向选修课,其中单个方向至 少修 6 个学分,全部共修满 8 个学分。 培养方向除我国急需的国际贸易实务、跨国经营管理、 国际商务营销、国际投资管理、国际经济法律、国际商务谈 判等方向外,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学科优势设立特色专 业以及国别方向,每个方向设立 3 门课程,计 6 个学分。 (四)国际商务实践(4 学分) 研究生在专家指导下参加国际商务实践、实习,作为必 修培养环节,提交实践报告。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 于 6 个月。 六、学位论文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结合必修的国际商务实践培养 环节,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 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解决实际问 题的能力。 论文形式可以是理论与政策研究、国际商务案例分析、 国际市场调研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多种形 式。评价论文水平主要考核其综合运用所学国际商务理论知 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内容是否有创新,是否有实用 价值。 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 - 14 - 应有 1-2 名实际业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 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国际商务硕士专 业学位。 - 15 - 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面向风险管理及保险行业,培养具有良好的风险管理基 础和保险业务知识,能够从事风险管理、保险实务和保险监 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 和社会进步服务。 2、较好地掌握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相关 学科知识,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具备从事保险相关职业要 求的知识和技能,符合行业高层次人才的资格认证要求。 3、较好地掌握计算机及信息工具运用技能,具备较强的 统筹决策、组织管理和业务实施能力,能够组织保险相关工 作的运行、协调与管理,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任职要求。 4、较好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外文专业资料,使用 外语开展保险相关工作。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校内课程学习和校外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培养 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进行多学科、宽口径培养。招 生院校应建立适合不同培养方向的校外实践基地,鼓励采用 - 16 - 顶岗实习形式开展实践教学。 (二)成立由校内导师和校外专家共同组成的导师组, 或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发挥集体培养作用,吸收企业与行 业组织或监管部门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论文指导工作。 (三)鼓励案例教学并逐步增加在教学中使用案例的比 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业务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 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四)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 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五)加强实践环节。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33 学分。 (一)必修课程(15 学分,含学位公共课) 1、政治理论类课程(2 学分) 2、外语(3 学分) 3、保险学研究(2 学分) 4、保险法律制度与监管政策(2 学分) 培养单位可根据培养方向及院校特色自行设置每门课程 均为 2 学分的三门专业必修课。 建议培养单位将宏观经济政策、合同法、风险管理研究、 保险财务分析、保险数理基础作为专业必修课。 (二)选修课程(12 学分) 选修课程包括限选课(4 学分)和任选课(8 学分)。 培养单位可根据培养方向及院校特色自行设置每门课程 为 1-2 学分的任选课。任选课应根据培养目标要求进行设置, 通过不同系列课程组合的菜单式课程,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提 供多元选择。 - 17 - 鼓励培养单位将我国保险及相关行业中高级从业人员资 格考试课程或国际保险业及相关行业普遍认可的专业资格考 试课程作为开设任选课的选择范围。 (三)实践教学(6 学分) 实践教学包括课堂模拟实务教学和校外实践基地及企业 实习,校外实践基地及企业实习为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实 践教学累计不少于 1 学年。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要突出学以致用,体现学生运用保险学科及相 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 有创新和实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 案例分析报告等。 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 1 位是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 中必须至少有 1 位具有丰富的保险实务和风险管理经验且具 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 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核,授予保险硕士专业学位。 - 18 -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面向资产评估行业和对资产评估有需求的相关行业、部 门和单位,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资 产评估基础理论,具备从事资产评估相关职业及企业管理、 政府事务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等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对资 产评估实务有充分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 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四、培养方式 (一)实行双导师制,采取校内导师指导与业界导师指 导相结合的方式。 (二)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突出资产评估实务 能力的培养,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 38 学分。 (一)基础课(12 学分) 1、外语(3 学分) 2、经济学原理(3 学分) 3、统计学(2 学分) 4、财务管理(2 学分) 5、财务会计与会计准则(2 学分) - 19 - (二)专业课(10 学分) 1、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2 学分) 2、企业价值评估(1 学分) 3、无形资产评估(1 学分) 4、房地产估价实务(2 学分) 5、资产评估实务与案例分析(2 学分) 6、中外资产评估准则(2 学分) (三)选修课(不低于 10 学分,各培养单位可以根据情 况自行确定课程) 1、机器设备评估 2、土地估价理论与实务 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税基评估 4、经济计量分析 5、经济法 6、国有资产管理 7、市场营销 8、财政理论与政策 9、金融理论与政策 1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1、财务报表与财务分析 12、投资银行 13、知识产权 14、计算机应用 (二)实践教学(6 学分) 1、职业道德教育(2 学分) 2、实务实习(4 学分) 在资产评估事务所、房地产估价事务所、土地估价事务 所、资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 政府管理等工作部门实习不少于 6 个月,应在业界导师的指 导下完成。 - 20 -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 着眼实际、面向资产评估现实事务。重在检验学生理论运用 和运用理论解决资产评估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校内导师 与业界导师一起指导学生确定选题,并在论文完成过程中予 以指导。 学位论文应以评估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论文形式可以 是理论研究、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研究或调查等。 学位论文应由 3 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审阅,其 中应有 1 名校外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一般应 有 1-2 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 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核,授予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 - 21 -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可靠、业务扎 实、敢于创新、精于实战,具有综合运用公安学基础理论、 公安法制、公安科技、外语、公安司法各专门领域知识与技 能,分析与解决面对问题,独立从事公安司法工作能力的高 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除符合公安司法组织人事部门 人才录用与培养标准外,能达到胜任公安司法系统有关部门 和警种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能与管理职务的任职要求。 二、招生对象 除特殊政策规定之外,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 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且具有 2 年或以上警务工作 经历的现职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四、培养方式 (一)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践教学。强调进行警 务实战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除采用课 堂教学之外,以案例分析、模拟教学、实验教学和专业实训 等多种形式,实践教学侧重对学生进行警务技术与能力的培 养。教学内容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形成警务高级专门人 才培养特色。 (二)按照专门领域建设专业开放型平台,形成良性互 - 22 - 动机制。充分发挥已建立的公安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在高层次 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指导性作用,积极聘请公安司法实践部 门的专家和业务骨干作为兼职教官充实到各培养环节中, 突 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成立导师组,实行双导师制,采取集体培养与导 师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 资格的导师为主,并吸收公安司法实践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或相当于该条件的警务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参 加。 (四)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总科目的 80%, 必修课的考 核一律以考试形式进行。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 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判断、分析和解决实 际问题的专业能力,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与运用技能的水平。 (五)专业必修课中实训课时不少于 10%,专业选修课 中实训课时不少于 20%。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40 学分。 (一)公共学位课(6 学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2 学分) 2、警务英语(2 学分) 3、法律基础课(2 学分) 加强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强调基础知识的夯实, 以课程讲授为主要形式。 (二)专业必修课(14 学分) 1、公安学基础理论(2 学分) 2、执法规范化建设(2 学分) 3、公安信息化建设(2 学分) 4、专门领域基础课(分专门领域设置,8 学分) 侧重职业操守的培养,侧重专业基础知识的传授和能力 的培养,课程讲授与实训、实验相结合。 - 23 - (三)专业选修课(12 学分) 分专门领域进行模块设计,每个专门领域下设选修课程 不超过 12 学分。注重专门知识与技能的培养与训练,理论与 实践紧密结合,突出实际应用,将深入传授与具体演练相结 合。 (四)实践必修环节(8 学分) 1、警体训练(3 学分) 2、警务实践(5 学分) 警体训练按照人民警察训练条例相关要求,注重身心素 质的培养,包括心理训练、体能训练与技能训练等;警务实 践比照相关警务培训的要求,针对不同警种和不同层级的标 准,突出应用能力培养和专业技能的训练,实行不同岗位的 实践。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撰写应与警务实践紧密结合,可以是理论研究、 实务研究、政策研究,调研分析报告等形式,要对本专业领 域发展或警务实践有一定积极意义,体现作者掌握相应的基 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够运用一定的研究方法,具有 从事警务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警务训练与警务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 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 定委员会审核,授予警务硕士专业学位。 - 24 - 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 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各职业领域要求,具备从事某一特定职业 所必需的心理学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 业道德。 2、掌握心理学基本原理、知识和技术,并能综合应用于 某一领域,以解决实际问题。这些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组织行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安全管理与公共危机应 对、工作压力管理、人员选拔与测评、市场营销、经济决策 与投资管理、广告策划、心理治疗与咨询、情绪调节与训练、 心理危机干预与防御、灾害救助与心理康复、工业与工程设 计、产品质量评估、环境设计、体育心理训练、艺术与传媒、 军事、儿童青少年及特殊人员教育、家庭与职业辅导、人口 健康管理等。 3、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文献。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四、培养方式 (一)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 能力的培养。 - 25 -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 指导方式。导师组由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负责,并吸 收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 员参加。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注重与社会单位 及行业协会的交流,聘请企业、公共管理部门的高级管理人 员和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四)采取必修课和选修课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一定的 实习时间,同时须完成学位论文。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 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的科目数不得低于总科目数的 75%。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 30 学分。 (一)必修课(18 学分) 1、政治(3 学分) 2、英语(3 学分) 3、高级心理学研究方法(2 学分) 4、高级心理统计学(2 学分) 5、高级心理测量(2 学分) 6、发展心理学专题(2 学分) 7、社会心理学专题(2 学分) 8、应用心理学专题(2 学分) (二)专业选修课(8 学分) 选修课程科目由各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及本专业特点 按大类设定,每大类课程可由 2-4 门课程组成。课程大类可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与人力资源开发类、经济与公 关营销类、临床咨询类、工程与产品设计应用类、司法与犯 罪类、教育类、艺术与传媒类、军事及体育类等。每门课为 2-3 学分,须修满 8 学分。 (三)专业实习(4 学分) 具体实习学时数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各专业方向的特点和 - 26 - 要求确定。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应用心理学实践进行选题。论文可 以采取专题研究、调研报告、项目设计、典型案例分析等形 式。内容应具有创新性或能解决实际应用问题。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 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核,授予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 - 27 -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才兼备,具有现代传播理念与国际化视野,了解 中国基本国情,熟练掌握新闻传播技能与方法的高层次、应 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 质和政策水平,能够把握现代新闻传播职业理念,恪守新闻 传播职业道德。 2、熟练掌握新闻传播的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新闻传播实 践所需要的专业素养、技能与方法;能够胜任新技术变革对 新闻传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3、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四、培养方式 (一)以课程教学为主,兼有案例分析、专题讲座、模 拟演练、现场实习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密切联 系我国新闻传播业和国际同行业的实际问题, 教学内容重 视基本理论及实际应用, 注重对学生新闻与传播实务能力 的培养。同时,根据培养单位的学科优势,在全面提升学生 新闻传播能力的同时,对学生进行特色培养,培养学生的职 - 28 - 业竞争力。 (二)加强新闻传播院校与新闻传播实务单位及管理部 门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新闻与传播实践单位的专家和相关部 门的管理者参与研究生教学及培养。实行指导教师和导师组 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教师以师生互选方式确定,负 责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帮助学生选择并确定研究课题,制定 学习计划;导师组以指导教师为主,由 3-5 人组成,发挥集 体培养的优势,拓展学生知识面和研究视野。 (三)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重在考察学 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 34 学分。 (一) 基础课(14 学分) 1、政治理论课(2 学分) 2、外语(3 学分) 3、社会科学研究方法(3 学分) 4、新闻传播理论(2 学分) 5、中外新闻传播史(2 学分) 6、传媒产业发展研究(2 学分) (二)选修课(16 学分)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确定专业方向,并自行 设置课程安排。 (三)专业实习(4 学分) 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 面向新闻传播业的实际问题,体现学生运用所学新闻传播理 论及相关专业知识,综合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可 以是调查报告、案例研究、专业作品等多种形式。 七、学位授予 - 29 -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 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 会审核,授予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 30 -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才兼备,掌握出版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宽的 知识面,能够综合运用多学科专业知识解决出版业实际问题,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出版业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 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 职业道德。 2、热爱出版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意识。 3、掌握系统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独立从事 出版工作的能力,达到国家出版管理部门规定的任职要求。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四、培养方式 采取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学校导师和行业导师相结合 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与出版实践紧密结合。研究生在导师 指导下参加出版实践,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36 学分。 (一)公共课(6 学分) 1、政治(2 学分) - 31 - 2、外语(4 学分) (二)必修课(16 学分) 1、出版学概论(3 学分) 2、出版物编辑与制作(3 学分) 3、出版物营销(3 学分) 4、数字出版及技术(3 学分) 5、出版企业经营与管理(2 学分) 6、出版法规(2 学分) (三)选修课(10 学分) 设报刊出版、图书出版、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出版工 艺、出版经营与管理等方向。研究生可从下列课程中选修 10 学分的课程。各培养单位也可根据本校学科特色,开设选修 课程。 1、大众出版物编辑(2 学分) 2、教育出版物编辑(2 学分) 3、专业出版物编辑(2 学分) 4、期刊编辑(2 学分) 5、网络出版物编辑(2 学分) 6、出版应用写作(2 学分) 7、出版物印制(2 学分) 8、出版市场调研及分析(2 学分) 9、出版经济与财务(2 学分) 10、出版物市场管理(2 学分) 11、出版物物流及组织(2 学分) 12、出版业电子商务(2 学分) 13、出版网站设计与管理(2 学分) 14、出版研究方法(2 学分) 15、出版策划(2 学分) 16、出版装帧设计(2 学分) 17、出版评论(2 学分) - 32 - 18、版权与版权贸易(2 学分) 19、出版产业专题(2 学分) 20、中外出版史(2 学分) 21、外国出版专题(2 学分) (四)实习实践(4 学分) 从事具体出版物编辑、印刷、复制、发行、管理等观摩 与实践,由教师组织,出版单位指导。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 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出版实践进行选题,可以是专题研 究、调研报告、典型案例分析、出版设计等,内容要有现实 性、应用性,体现学生在一定理论指导下,观察问题、分析 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学位论文应至少有 2 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 1 名是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应由 3~ 5 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 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核,授予出版硕士专业学位。 - 33 -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面向各级文物管理机构及各类博物馆、研究机构、出版机 构、社团组织、文物商店、拍卖行等,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 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 质和职业道德,具有现代文博事业理念,较好掌握文物与博 物馆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能胜任较高水平业务或管理 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文物与博物馆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四、培养方式 课堂教学为主,提倡理论联系实际和培养创造精神的教 学风格,提倡和鼓励教学单位与文博机构合作办学。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22 学分。 (一)公共基础课(4 学分) 1、外语(2 学分) 2、政治(2 学分) (二)专业基础课(6 学分) 注:下列课程名称仅供参考,具体课程名称与内容由各 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师资情况确定,“理论”一词包含了诸如学 术史和国外理论研究前沿等内容。 1、文物学理论与方法 - 34 - 2、考古学理论与方法 3、博物馆学理论与方法 4、文物保护理论与方法 5、文物保护政策与法规 6、文化遗产理论与方法 7、史料学与史学概论 8、专业外语 …… (三)专业选修课(6 学分) 注:下列课程名称仅供参考,具体课程名称与内容由各 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师资情况确定。 文物学专题 1、中国古陶瓷鉴定与研究 2、中国青铜器鉴定与研究 3、中国古代书画鉴定与研究 4、中国古玉石器鉴定与研究 5、骨蚌牙角器鉴定与研究 6、竹木漆器鉴定与研究 7、古文字与出土文献研究 8、中国古代建筑研究 9、文物艺术品市场研究 10、古地质与古生物标本研究 11、中国文物保护管理体制研究 12、民族与民俗文物研究 13、专业文献选读 …… 考古学专题 1、史前考古学研究 2、历史考古学研究 3、田野考古学研究 - 35 - 4、科技考古研究 5、艺术考古研究 6、公共考古研究 7、考古人类学 8、环境考古研究 9、专业文献选读 10、水下考古研究 11、航空考古研究 12、专业文献选读 …… 博物馆学专题 1、博物馆展览策划研究 2、博物馆藏品管理工作研究 3、博物馆教育工作研究 4、中外博物馆史研究 5、博物馆信息化研究 6、博物馆建筑研究 7、专业文献选读 …… 文保专题 1、有机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 2、无机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 3、古建筑保护技术 4、遗址保护技术 5、测年技术 6、成分分析 7、水下出土文物保护 8、专业文献选读 …… (四)学术实践活动(共 6 学分) - 36 - 1、学术活动(2 学分) 在学期间参加本专业前沿讲座不少于 10 次。 2、实践环节(4 学分) 结合学位论文选题,在文博考古机构实习实践不少于 6 个月。 六、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必须来源于社会实践或工作实际中的现实问题, 有明确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调研报告、 修复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 学艺术作品等,重在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 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答辩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 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 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核,授予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 - 37 - 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的林业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运用现 代林业技术,适应林业及生态建设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 型、复合型林业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奉献林业及生态 文明建设事业的精神。 2、掌握现代林业基础理论,具有创业创新意识和林业技 术应用、管理和研发的能力。 3、具备林业行业和生态建设领域的基本执业能力。 4、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外文专业文献。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四、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 28 学分。 (一)公共课(10 学分) 1、政治理论课(2 学分) 2、专业外语(3 学分) 3、森林生态系统理论与应用(2 学分) 4、森林资源与林业可持续发展(2 学分) - 38 - 5、科技创新方法(1 学分) (二)专业课(6 学分) 根据需要,从以下几类课程中选择设置 2-3 门课程。 1、现代森林培育理论与技术(2-3 学分) 2、森林灾害防控技术及应用(2-3 学分) 3、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2-3 学分) 4、森林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2-3 学分) 5、林木遗传改良与良种工程(2-3 学分) 6、现代林业信息技术(2-3 学分) (三)选修课 培养单位可根据培养目标、研究生的工作需要和学校办 学特色从以下几类课程中选择设置。其中全日制研究生不低 于 8 学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低于 12 学分。 1、经济政策与项目管理类 2、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类 3、资源监测与评价类 4、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类 5、林业装备与信息技术类 6、技术推广与传播类 (四)专业实践(4 学分) 全日制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从事不少于 6 个月 的林业生产实践,并结合实践进行论文研究工作。专业实践 结束后需撰写实践报告,考核通过者取得学分。 五、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林业和生态建设,应有 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研究生运用相关 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林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可以是技术研发论文、管理策划、项目 规划与设计等。 (三)评审与答辩 - 39 -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察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 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林业和生态建设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 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学位论文应至少由 2 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 答辩委员会应由 3-5 位专家组成。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 答辩成员中须有林业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六、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 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核,授予林业硕士专业学位。 - 40 -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 导 性 培 养 方 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护理专业,愿为护理事业而奉献,直接参与临 床护理实践的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护理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护理学专业知识, 具有合格的临床专科护理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 领域内的常见的护理问题,掌握临床护理教学技能,对下级 护士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专科领域的临床工作水平。 4、能结合临床护理实践,针对临床实践中的问题进行调 查分析,提出对策。 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 能力。 二、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 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3 年。 四、培养方式 采取护理学院导师和临床医院导师(或副导师)联合指 导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以理论课学习及护理学专业 相关方向的临床实践为主的培养方式。 - 41 -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22 学分。 (一)公共课(6-7 学分) 国家规定的相关公共课程,如政治理论、外语等。 (二)专业基础课(11-12 学分) 1、高级健康评估(3 学分) 2、药物治疗学(2 学分) 3、病理生理学(2 学分) 4、循证护理(2 学分) 5、医学统计学(2.5 学分)或临床流行病学(2 学分) (三)专业课(4 学分) 高级护理实践能力培养(4 学分) 。 (四)学术活动(1 学分) 参加学校和医院学术讲座、国家级继续教育学习、会议 交流等。 六、考核方式 (一)课程考核。 (二)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是否具备规范的临床护 理操作能力和独立处理本专业护理问题的能力。 (三)学位论文:针对临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调研 或循证方式设计解决方案,提出对策。 七、学位授予 修满相应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临床实践考核合格、通 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授予护理硕士专业学位。 - 42 -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在药物技术转化、 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药 学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掌握药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 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利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胜任本领 域的实际工作。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3 年。 四、培养方式 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在实践中学习的原则。建议采用 培养单位与实践部门合作培养的模式。鼓励采取双导师制, 即在校内和实践单位分别聘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导师负 责指导研究生课程学习和培养全过程协调,实践单位导师负 责指导研究生实践活动,校内导师与实践单位导师按照集体 培养的方式,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以及每个研究生的 具体情况,制订培养计划,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导师由培养 单位相关学科和实践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行政 职务人员担任。 - 43 -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24 学分。 (一)公共课(4-5 学分) 国家规定的相关公共课程,如政治理论课、应用英语等 课程。 (二)通识理论知识(6-8 学分) 从事药学工作应具备的通用理论知识及药学前沿科学 技术知识,如药事法规、药典、药学前沿等课程。 (三)领域专业知识(6-8 学分) 从事本领域技术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如新药设计、 药物滥用与不良反应监测、药物经济学等不同领域的专业知 识。 (四)职业培训知识(4 学分) 与执业药师资格相衔接的理论知识,如药学综合知识与 技能的培训等课程。 (五)实习实践(4 学分) 研究生须在培养单位指定的实践单位进行实践学习,并 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实习实践时间一般不少于 1 年。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要紧密结合药学及相关领域科技转化、注 册与申报、生产与技改、推广与流通、药学服务及药品监管 等实际问题,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学位论文可以是针对药 学实践领域具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题研究等。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 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核,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 44 - 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注重学科交叉,具 备创新精神,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 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 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 2-3 年。 四、培养方式 培养坚持与实践结合、从实践中学习的原则。注重科学 技术向生产力转化的衔接,实现社会优质资源的最佳配置。 可采用“校-企合作”或“校-企”与“校-管双导师制”的培 养方式。 培养应借助高校完整的培养体系和丰富的培养经验,结 合产业部门直接面向市场、拥有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和 研究条件良好的实践基地的优势。研究生课程教育可在高校 完成,实践环节应到产业部门实施;研究所选的课题要注重 实用性、创新性及与实际工作的结合。 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 式,聘请在中药研发、注册、生产、流通、应用、监管等环 节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教学方式注重教师讲授 - 45 - 与学生研讨、模拟、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 五、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要求 课程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等课程教育及专业实 践,分为制药工程与技术、中药检验与分析、医院调剂与制 剂、药事管理四个方向。 (一)课程设置 课程分学位课、非学位课以及专业技能。学位课包括公 共必修课与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为选修课。学位课与非学 位课总门数不少于 8 门。 1、公共课 (1)政治理论(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外国语 (3)医学统计学 (4)计算机应用 2、专业课 结合专业方向,选择 1 至 2 门专业必修课程。 (1)制药工程与技术方向 中药工业化制剂原理及技术、制药设备原理、中药药品 设计与研发、中药炮制与饮片生产、GMP 与技术改造等。 (2)中药检验与分析方向 中药品质评价与质量标准建立、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 生药学(中药基原、性状与显微鉴定) 、中药仪器分析专论等。 (3)医院调剂与制剂方向 中药临床研究管理、中药调剂学专论、中药制剂学专论、 中药临床循证评价、中药临床药学概论,中药物流通论等。 (4)药事管理方向 中药知识产权与保护、药物经济学专论、G(X)P 与实务、 注册法规及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中药企业管理、中药药房管 理、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对策等。 3、非学位课(选修课) - 46 - 非学位课程应在导师指导下,结合所研究课题方向选择, 可跨选其他方向课程,也可选择相关学科理论(包括科学学 位有关课程)与跨学科理论及实践技能课程。不少于 2 门。 4、专业技能 包括基本实验技能培训、操作安全培训、岗位操作规程 培训、规章制度培训、保密规定培训、机关应用文培训及自 我学习能力培训等。 (二)专业实践 根据研究方向,研究生应在中药行业相关单位进行时间 不少于 12 个月的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应有带教老师签名的每 月的实践报告及结束后的专业实践总结。对于专业实践的评 价方式需经高校与实践单位双方同意,评价标准应符合行业 实际,并能真实体现研究生的专业水平。 1、制药工程与技术方向 包括中药前处理、提取、精制、制剂成型及质量检验、 新药研发、GMP 管理等岗位实践。 中药前处理、提取、精制、制剂成型可参加车间实习。 应掌握中药常见固体及液体剂型生产基本理论、生产流程与 各岗位操作规范,独立完成岗位操作法、SOP 以及生产工艺 的制定与修订工作。由企业的各生产部门组织考核并出具考 核意见。 质量检验、新药研发、GMP 管理等专业实践采取现场实 践和专题讲座方式进行。应达到独立完成现场采样、检验、 质量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或能够组织立项并开展中药新药 临床前研究相关工作或具备实施 GMP 管理及开展技术改造工 作的能力。通过实际操作及主管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 2、中药检验与分析方向 中药质控与质量评价:应熟练掌握药用植物分类鉴定的 基本知识和技能;认识药用植物 200 种以上,并制作蜡叶标 本。 - 47 - 药材性状与显微鉴定:应熟练掌握中药性状、显微鉴定 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性状、显微图片的制作;认识常用 药材 400 种以上,掌握不同药用部位药材的组织构造特征及 各药材粉末显微特征。 质量标准研究:应熟悉实验室操作规范(包括基本操作、 基本概念),熟练常规检查的检验操作(包括药典制剂通则的 检查和附录检查法) ,熟练掌握 TLCS、HPLC、GC、LC-MS、 GC-MS、ICP-MS、UV 等仪器的原理和标准操作规程及维护与 简单故障排除方法。掌握质量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质量标 准方法学验证等。 化学成分提取分离鉴定:掌握各类化学成分的结构特征、 理化性质、提取、分离、纯化方法,已知化合物的结构鉴定 方法。 3、医院调剂与制剂方向 医院制剂方向应掌握中药饮片的鉴别、保管,掌握中药 各种剂型的制备过程,熟悉原辅料及成品的检验流程和方法 学的建立,熟悉各生产岗位的标准操作规程。 医院调剂方向专业实践应包括汤剂饮片的调配和汤剂的 制备,中成药制剂的调配,以及根据医师处方为患者临时配 制其他药剂等工作。 临床药学方向应协助临床科室查房,进行病例讨论,实 践后应可达到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与评价,对医务人员提供 信息服务,在临床用药实践中收集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 (ADR)与药品不良事件(ADE)的基本要求。 4、药事管理方向 药事管理方向可围绕下列方面进行专业实践: (1) 研究和解决公众在药品获得和使用过程中的社 会因素与制度保障。 (2) 研究医药领域中有关物资资源的经济问题与经 济规律以及如何提高药物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 - 48 - 率,控制药品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促进临床合理 用药及制定药品政策提供参考。 (3) 药物政策产生、发展及其变化规律,为行业制定 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方 面的政策与规章提供决策依据。 (4)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与实操。通过实践研究 生获得查阅文献、资料收集与分析、实践调查、 信息处理与分析的能力。 实践部门: (1)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政府事务部。 (2) 医院临床药学部、药房。 (3) 医药公司:注册部、办公室、政策研究室。 (4) 政府部门:中医药管理、药监局、发改委、知识 产权局。 (5) 学会与协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世界中医药联合 会、中药学会、中国药学会。 (6) 专利事务所。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结合中药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选题,突 出课题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 (一)选题应紧密结合中药产业的实际,深入基层现场, 对中药产业领域中某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订、 设计调查方案,收集资料,在现场实践的基础上,对存在的 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对策。 (二)论文形式可以是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可以是 针对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设计解决方案, 或者其它相关研究论文。 (三)论文应反映作者运用所掌握中药学及相关学科理 论、知识和方法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中药产业领域中 实际问题的能力。 - 49 - (四)论文研究结果应对中药产业实际工作与发展具有 一定的应用价值。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并通 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授予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 50 - 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业创新能力和旅游职业素养、 具备国际化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力、能够胜任现代旅游业与相 关行业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 业道德。 2、掌握旅游管理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旅游领域管理工作 需要的基本知识、专业思维、实践能力与实施技巧。 3、具备开放的国际化视野,能够引领特定行业某一领域 的创新发展。 4、具备旅游业及相关行业的管理技能,能够开发潜在资 源,创造综合效益。 5、具备前瞻性的战略思维能力,能够把握旅游业发展进 程中出现的新现象,解决旅游运行中出现的关键问题。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并具 有 3 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四、培养方式 (一)提倡高等院校与旅游产业部门、科研机构和相关 企事业等单位联合培养。结合旅游业实际情况和特点,培养 - 51 - 方式可灵活多样。 (二)采用开放式、多元化的师资配备。聘请国内外知 名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与管理实践经验的教师为研究生授 课。所聘请的教师不仅具有在旅游高等教育科研机构的学习 和研究经历并拥有较高的学历,同时还应当具有为国内外一 流旅游企业、政府及行业协会担任顾问等或管理咨询的经验。 还可聘请来自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的领军人物、资深高管人 员、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为研究生授课。 (三)采用启发式与研讨式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 注意实际应用,重视培养研究生的思维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结合中国旅游业发展实际中的案例进行教学, 充分运用课堂讨论引导研究生进行创造性思考。 (四)加强实践环节。对不同背景研究生的实习要有明 确要求,并考核成绩。实习形式要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做 多种安排。 (五)学习成绩应以考试(包括口试)、作业、课堂讨论、 案例分析、专题报告、文献阅读等方面综合评定。应聘请实 务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讲课或开设讲座。成立导师组, 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 吸收旅游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高级管理 职位的人员参加。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32 学分。 (一)核心必修课 1、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3 学分) 2、专业英语(3 学分) 3、旅游产业经济分析(2-3 学分) 4、旅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2-3 学分) 5、旅游营销(2-3 学分) 6、旅游规划与战略(2-3 学分) - 52 - 7、旅游投资与财务管理(2-3 学分) 8、服务管理(2-3 学分) 9、旅游信息系统(2-3 学分) (二)方向选修课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己的生源特点、结合自身的教学优 势以及所培养的人才特色,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围绕专业 方向开设方向选修课程。如旅游目的地管理、旅游饭店管理、 旅行社管理、旅游景区(景点)管理等方向的系列课程。选 修课学分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建议每门选修课在 1-3 学分之 间。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要结合旅游业发展实际,论文形式可以是 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报告或案例研究报告。对 论文的评价主要考核其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看其内容是否有新见解,或看其使用价值(如对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的贡献)。 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中,须有 1 名实际工作部门具有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有在实际部门 工作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高级管理职位的专家参 加。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 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核,授予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 53 - 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图书情报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综合运用管理、 经济、法律、计算机知识解决图书情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具有较高职业素养,胜任图书情报行业的实际工作,适应国 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文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 合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 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图书情报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图书情报工作专业 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图书情报业务工作与管理工作的能力。 3、能够利用计算机和网络等先进手段从事信息服务,适 应社会信息化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四、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设置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 突出专业课程、实践类课程。 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 - 54 - 师来自图书情报机构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 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34 学分。 (一)公共必修课(4 学分) 1、政治理论(2 学分) 2、外语(2 学分) (二)专业核心课(不少于 20 学分) 1、信息资源建设(3 学分) 2、信息组织(3 学分) 3、信息检索(3 学分) 4、信息服务(3 学分) 5、图书情报行业发展前沿(3 学分) 6、数字图书馆关键技术(3 学分) 7、各类型图书馆(信息中心)管理(3 学分) 8、图书情报基础(2 学分) 9、情报分析与研究(2 学分) 10、图书情报学研究方法(2 学分) 11、图书情报职业伦理与法律(2 学分) 12、竞争情报(2 学分) 13、信息系统(信息资源数据库) (2 学分) 14、学科服务与参考工作(2 学分) 15、古籍整理与保护(2 学分) 16、信息资源长期保存(2 学分) 17、实践领域案例分析(2 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不少于 4 学分)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培养目标与师资特色确定具体选修课 程。 (四)专业实践课(不少于 6 学分) 全日制研究生应保证不少于 6 个月的实践教学,可采用 - 55 - 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研究生应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根据实践 表现和实践总结报告,经导师评定小组评审,获得相应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实际问 题、面向图书情报工作实务。论文内容要有现实性、应用性, 体现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学位论文形式可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报 告等。 学位论文须由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须 有 1 位具有实践经验的本领域校外专家;论文评审应重点审 核研究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图书情报实际工作中 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 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核,授予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 - 56 - 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工程管 理理论,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 强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决策能力,能够独立担负工 程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并具有 3 年或以上工程实践经历人员,一般应具有理学、工学或管理 学(工程管理专业)学士学位。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四、培养方式 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实习实践教学(含专业实践、企业 实习和论文工作等)培养环节,累计实习实践教学时间不少 于半年。 课程设置应以工程管理学科为基础,与相关工程学科相 结合,充分反映工程管理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 要求。课程内容应具有宽广性、前沿性、综合性和系统性, 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 项目训练等方法。 实行双导师制,或者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 导小组。 五、课程设置及要求 - 57 -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30 学分,其中管理类课程不 少于 18 学分。 课程设置采用模块方式,应覆盖: (一)公共课程(政治、外语等) (二)工程管理类课程 (三)工程技术类课程 (四)选修及其他课程 (五)必修环节(选题报告、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等)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密切结合工程管理实际,学位论文应体 现学生运用工程管理及相关工程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分 析、解决工程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可以是工程管 理项目设计、专题研究或案例研究报告。 七、论文评审与答辩 (一)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的规定环节, 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二)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 2 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 3~5 位与 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 中均须有相关工程领域管理实践专家。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 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核,授予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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