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docx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2022 年 3 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已公布,现将申报过程中的 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与条件 1.参与教师/学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中的本科层次高 校。 2.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 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 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 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 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 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 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 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 3 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 申报 3 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 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 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合作协议由项 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6.高校管理员请按照要求审核师生的项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