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附件1: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doc

Heart Att10 页 187 KB 访问 692.97下载文档
附件1: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doc附件1: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doc附件1: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doc附件1: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doc附件1: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doc附件1: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doc
当前文档共10页 2.97
下载后继续阅读

附件1: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doc

南 京 审 计 学 院 文 件 南审教发﹝2014﹞1 号 关于印发《南京审计学院 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等文件精神, 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充分调动我校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 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热爱教学、研究教学、创新教学,认真教书育人, 践行“关心南审、关注课堂、关爱学生”,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取得 高水平教学成果,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 行)》。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 南京审计学院 2014 年 1 月 8 日 1 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等文件精神, 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充分调动我校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 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热爱教学、研究教学、创新教学,认真教书育 人,践行“关心南审、关注课堂、关爱学生”,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取得高水平教学成果,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 教学奖励基本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原则。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切实把高等教育的 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精神,注重师德建设,强化质量控制,对奖励项 目好中选优,宁缺勿滥。通过教学奖励推动学校教学改革和发展,深化 学校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学校重点奖励国家级项目、填补我校空 白的重要项目以及对彰显我校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增强我校核心 竞争力的高水平成果,以保持和扩大我校在高等教育发展中的竞争优势。 同时,兼顾对安心认真教学、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 质量有积极作用的成果的奖励,以激励更多的教师。 3.教学成果与教学效果并重原则。教学奖励既要奖励教师取得的优 秀教育教学成果,又要奖励教师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与教 学手段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关爱学生等方面做出的有益探索及积 极贡献。 4.教学科研均衡发展原则。实现教学奖励与科研奖励同步、均衡发 展,引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提高教师从事教 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学与科研协 同发展。 5.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教学奖励的条件、内容和结果全面公开, 健全教学奖励管理制度,规范奖励评审程序,推进奖励工作公平公正, 提高奖励效能。 二、教学奖励的范围与类别 2 1.教学奖励的范围。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凡以南京审计学 院名义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均可申请奖 励。 2.教学奖励的类别。我校教学奖励分为省级及其以上项目(见附件 一)和校级项目(见附件二)两大部分,每一部分设若干项目,主要包 括以下五类: (1)名师与团队奖。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名师奖和优秀 教学团队奖;校级校长奖教金奖。 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奖和优秀教学团队奖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 评选办法和评选结果认定;校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和校长奖教金 奖按照学校制定的评选办法评选,一般每两年评选一次。 (2)教学成果奖。包括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省 级多媒体教学课件奖。 国家级和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分别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教育厅)的评选办法和评选结果认定。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按照学校 制定的评选办法评选,一般每两年评选一次。 省级多媒体教学课件奖根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中央电化教 育馆、江苏省教育厅的评选办法和评选结果认定。 (3)重点教学建设项目奖。包括国家级和省级品牌(特色、重点) 专业(类)、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视频公开课程、规划(重点)教材、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育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大 学生校外实习基地等重点教学建设项目的“立项”与“结项”奖。 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教学建设项目分别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的评选 办法和评选结果认定。 (4)指导学生成果奖。包括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 计)奖,指导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创意)计划项目完 成奖,指导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含体育、艺术类竞赛)获奖项目奖, 指导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社团活动奖。 凡是国家级和省级的项目按照教育部、文化部、团中央、体育总局 3 和教育厅、财政厅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评选办法和评选结果认定。其中, 国家级学科竞赛(大学生体育艺术比赛和学生社团活动)指由教育部 (高教司)(国家体育总局)等组织或认可的12项竞赛(体育、艺术比 赛和学生社团活动)。省级学科竞赛(大学生体育、艺术比赛和学生社 团活动)是由教育厅(体育总局、团省委)组织或认可的学科竞赛(体 育、艺术比赛和学生社团活动)。 指导校级大学生社团活动奖项,按照学校制定的评选办法评选。 (5)校级教学专项奖。包括辛勤园丁奖、教学新秀奖、学生评教 奖、督导评教奖、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奖、教学竞赛奖、南审好课堂奖、 全英文授课奖、研究性示范课奖、实验课教学奖、好课件奖、好试卷奖、 作业考核奖、综合优秀奖等。 上述奖项按照学校制定的具体评选办法评选,一般每1-2年评选一 次。 其中,辛勤园丁奖主要奖励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以高校教龄为依据计算。辛勤园丁奖的基本条件是:第一,近三年完成 年度基本课堂教学工作量;第二,教学效果较好,近三年学生评教得分 排名没有出现过在全校任课教师的后10%以内;第三,没有教学事故, 年度综合考核合格。 三、教学奖励的形式和标准 1.教学奖励的形式。教学奖励采取对个人(包括团队)发放奖金和 对二级学院(教学部)考核计分(分值)两种形式。奖金直接发放给项 目第一负责人,由第一负责人根据贡献大小合理分配给其他团队成员。 二级学院(教学部)考核分值按照相应年度单位分值的金额标准折算奖 金,由相关二级学院(教学部)负责发放。 个人获得的奖金,所得税自理。 2.教学奖励的等级与标准。各类教学奖励的等级视不同奖项而定, 不做统一要求。但各类奖励的级次不超过三级。 教学奖励的具体标准根据奖励项目及等级确定,具体见附件一二。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其他项目或成果,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 4 (教学部)提出,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认定后,参照本办法评选, 并给予奖励。 3.教学奖励的发放。凡个人(团队)获奖项目一经公示完毕、且无 异议,即可办理奖金与证书的发放。 对二级学院(教学部)的奖励,根据考核分值在年终综合考评后发 放。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予以配套的项目资助经费依照相关文 件执行,在项目资助经费以外仍可依照本办法获得相应的教学奖励。 四、教学奖励的组织与管理 1.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教务处负责教学 奖励的具体事务。 2.奖励项目必须以南京审计学院为第一主持单位,项目第一署名人 为申报人。申报人的申请须经二级学院审核和推荐,并报教务处审核。 3.同一项目多次多处获得奖励者,按最高标准发放,不重复奖励。 设置特等奖的项目,特等奖按照一等奖标准进行奖励,以此类推。各类 奖励项目不同级别存在重复获奖情形的,学校只按其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对于已执行低级别奖项奖励又再以同一项目获更高级别奖项者,则 按其与最高级别奖金的差额,给予补发。 4.各类奖励的一、二、三等奖有差异,具体按当时评奖办法确定。 5.教务处具体办理汇总和审核奖励项目及其奖励情况,上报校长办 公会议讨论后公示,学校主管校长签发后公布。 6.任何部门或个人若对奖励项目及其奖励情况持有异议,可在公示 期内,采用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异议和事实依据,并署真实姓名及所 在单位。教学奖励异议事项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裁决。 7.奖励制度以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实事求是精神为最高准则。教师获 得的教学奖励如实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考核定级、职称评聘的重要依 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剽窃、侵夺他人成果,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 取奖励的,经查明属实,由相关部门撤销奖励,收回证书、追缴奖金, 并给予处分。 5 8.学校定期对各个学院(教学部)获得的各类教学奖励进行统计和 汇总,并作为对学院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其他 1.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与本办法相冲突的教学奖 励规定同时废止。 2. 本办法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解释。 附件:1、省级以上项目教学奖励标准及对二级学院考核分值 2、校级项目教学奖励标准及对二级学院考核分值 6 附件 1 省级以上项目教学奖励标准及对二级学院考核分值 级别 奖励金额 (万元) 二级学院考核 分值(分) 国家级 30 6000 奖励项目 教学名师奖 一次性奖励。 省级 10 2000 国家级 30 5000 省级 10 2000 特等奖 120 20000 一等奖 80 10000 二等奖 40 6000 教学团队奖 国家级 教育教学 成果奖 精品资源共享 课奖 一次性奖励,不含上 级文件要求的建设经 费。 一次性奖励。 特等奖 30 5000 一等奖 10 2000 二等奖 5 1000 立项 10 5000 结项 20 10000 立项 5 3000 结项 10 5000 国家级 建成 15 6000 省级 建成 8 4000 国家级 建成 10 4000 省级 建成 5 2000 一等奖 2 300 二等奖 1 100 三等奖 0.5 50 出版 8 5000 省级 品牌(特色、 重点)专业(类) 奖 备注 国家级 省级 是对“专业建设项目 组”的集体奖励。 不含上级文件要求的 建设经费。 一次性奖励, 不含建设经费。 视频公开课奖 多媒体教学课 件奖 精品(重点、 省级 国家级 1 一次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 规划)教材奖 省级 出版 5 2000 实验教学示范 中心(实践教 育中心)奖 国家级 获批 10 5000 省级 获批 5 2000 人才培养模式 创新实验基地 奖 国家级 获批 10 5000 省级 获批 5 2000 大学生校外实 习基地奖 国家级 获批 10 5000 省级 获批 5 2000 一等奖 5 500 二等奖 1 200 三等奖 0.5 100 优秀 0.8 300 按期结项 0.2 100 优秀毕业论文 (设计)指导 教师奖 大学生实践创 新(创业、创 意)计划项目 指导教师奖 省级 评估验收合格后一次 性奖励, 不含建设经费。 一次性奖励, 不含建设经费。 一次性奖励, 不含建设经费。 一次性奖励。 国家级 一次性奖励。 优秀 0.5 200 按期结项 0.1 100 一等奖 3 500 二等奖 2 300 三等奖 1 200 一等奖 2 300 二等奖 1 100 三等奖 0.5 50 一等奖 3 500 二等奖 2 300 三等奖 1 200 一等奖 2 300 二等奖 1 100 三等奖 0.5 50 省级 国家级 学科竞赛(大 学生体育比赛、 大学生艺术比 赛)指导教师 奖 省级 国家级 大学生社团活 动指导教师奖 省级 2 一次性奖励。 按照教育部、文 化部、体育总局、教 育厅、财政厅等行政 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 规定的竞赛项目确定 奖励范围。 一次性奖励。 按照教育部、团中 央、教育厅、团省委 组织或认可的学生社 团活动确定奖励范围。 附件 2 校级项目教学奖励标准及对二级学院考核分值 奖励金额 (万元) 二级学院考 核分值(分) 备注 教学名师奖 3 500 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 10 人。 教学团队奖 5 1000 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 2—3 个。 校长奖教金 5 500 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 10 人。 奖励项目 辛勤园丁奖 级别 金奖 1 高 教 教 龄 =30 年 , 符 合 “ 基 本 条 件”,当年奖励一次。 银奖 0.7 高 教 教 龄 =25 年 , 符 合 “ 基 本 条 件”,当年奖励一次。 铜奖 0.5 高 教 教 龄 =20 年 , 符 合 “ 基 本 条 件”,当年奖励一次。 0.3 教学新秀奖 50 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 3-5 人, 奖励对象为入职 5 年以下的新教师。 学生评教奖 1 100 以两年为单位,每年滚动评选一次。 评选年度及其以前连续四个学期中 有三次教学测评分居于全校前 20% 者即有参选资格。 督导评教奖 1 100 每年评选一次,每次 10 人。 1 100 2 500 学生最喜爱的教 师奖 一等奖 在全校范围内海选,每年一次,每 次10人。 每1—2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总数 不超过20人,其中一、二等奖名额 为1-3名、2-5名。 二等奖 1 300 三等奖 0.5 100 南审好课堂奖 0.5 100 每1—2年评选一次,每次10人左右。 依据评奖规则。 全英文授课奖 1 100 每1—2年评选一次,每次3-5人。 研究性示范课奖 1 100 每1—2年评选一次,每次3—5人。 实验课教学奖 1 200 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5-10人。 好课件奖 0.5 100 每年评选一次,每次 3-5 人。 教学竞赛奖 1 好试卷奖 0.5 100 每年评选一次,每次10套左右。 作业考核奖 0.5 100 每年评选一次,每次10人左右。 指导学生社团奖 0.5-1 100 每1—2年评选一次,每次5-10人。 300 践行“三关”、落实“4410”、规 范教学管理等方面表现优秀的集体 与个人。每年评选10—20个。 综合优秀奖 1—2 2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