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7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pdf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 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资料,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立董事 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相关提 名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吴育辉先生、林小雄先生及赵蓓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薛祖云 洪波 蔡秀玲 2023 年 8 月 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