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简章.pdf

Colpe3 页 105.92 KB 访问 4412.97下载文档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简章.pdf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简章.pdf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简章.pdf
当前文档共3页 2.97
下载后继续阅读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简章.pdf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一、项目简介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 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 委)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 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 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优秀高 中毕业生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申请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专业限制) 。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3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 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 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 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 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国内企 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国外 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 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 、自费留学攻 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 知书(邀请信) ,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具有 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 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内外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 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 ,申 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 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 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 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 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 基金的限制。 7.外语水平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 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人须在出具 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 行语言预科学习。 注意:申请人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 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英语条件, 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四、选拔办法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3 月 10-31 日;第二批:10 月 8-18 日。 申请人须于规定的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赴俄 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 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网报时, “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 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 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 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 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在 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 (组)负责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 4 月 12 日(第一批)、10 月 31 日(第二批)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 委欧亚非事务部,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 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 3 年。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 求的申请。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 6 月/12 月公 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 https://apply.csc.edu.cn 查询。 录取人员如申请时俄语未达标,派出前须俄语达标,若选择参加俄语培训作 为达标方式,可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暑期俄语培训,一般安排在 6-8 月份,具体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注意: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仅统一在暑期组织安排俄语培训,下半年被录取 人员如需参加俄语培训,请自行联系有关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联系方式可在国 家留学网-出国留学-常见问题解答专栏中点击《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查看)。 六、派出 1.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 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 2.鉴于乌克兰局势尚不稳定,赴乌克兰申请人如被录取,暂缓派出。 3.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 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黄玥玢、陆子怡 联系电话:010-66093933/3559 传 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 A3 楼 13 层(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1 时间 3 月 10 日前 /10 月 8 日前 步骤 申请准备 2 3 月 10-31 日 /10 月 8-18 日 申请 3 4-5 月 / 11-12 月 6 月/12 月 评审 自录取之日 起 派出 4 5 录取 具体内容 申请人员查看选派简章,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申请人自 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 邀请信,准备申请材料。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 台 https://apply.csc.edu.cn 进行网报,并按应提交的申 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 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可登陆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 https://apply.csc.edu.cn 查看。 1.被录取人员应在规定的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日期前派出 (申请时外语未达标人员,应按信息平台提示先上传外语 合格水平证明)。 2.录取后,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该文件可在 登陆信息平台办理派出手续时按提示下载查阅)。 3.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 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4.在信息平台选择相关留学服务机构(根据户籍所在地从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等 2 家 机构中进行选择); 5.联系已选择的留学服务机构咨询机票及其他派出事宜。 6.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目的国后 10 日内,凭《国家留学基 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到证 明并按照留学所在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 报到手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