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附中学生因私出国(境)及赴港澳台申请表.docx
西安音乐学院附中学生出国(境)及赴港澳台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出生日期 政治面目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所在院系 主修专业 申请事由 护照号码 号 邀请方及通讯地址 出国费用来源 □自费 □非自费 出访国家 或地区 在外停留 起止日期 联系电话 申 请 出 访 性 质 £比赛 □大师班 □其他(请注明) 申请人签字: 附中教务处 图书馆 教具室 签字: (盖章) 签字: (盖章) 签字: 财务处 保卫处 签字: (盖章) 签字: (盖章)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盖章) 签字: (盖章) 注意事项:1.在校生所在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后,请先到教务处等单位依次进行会签后 再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须办理图书、乐器及校内财产手续。 3.在校生办理因私护照时,保卫处办理户口借出手续。 4.毕业生在财务处办理欠费手续,在就业办办理档案、派遣手续,在保卫 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提交时请附邀请函及翻译件。附中学生需附家长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