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实验课及实验项目管理规定(试行).doc
鲁女院字〔2015〕185 号 签发人:范素华 关于印发《山东女子学院实验课及实验项目 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山东女子学院实验课及实验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已经院 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已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女子学院 2015 年 12 月 16 日 - 1 - 山东女子学院实验课及实验项目管理规定 (试行) 实验课是大学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教学是促进知识向 能力转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关键教学环节,是训练专业技能、 培养初步科研能力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实验课和实验项目管理工 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课分类 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开设 “课内实验” 、 “独立实验 课” 。 (一)课内实验 课内实验是附属于人才培养方案中某一理论课程,跟随理论 课程同步开出的实验课。 (二)独立实验课 独立实验课是人才培养方案中作为单独课程开出的实验课。 独立实验课以一门或几门课程内容为基础,旨在系统培养学 生的基本实验思想、实验方法、实验技能和综合应用能力。原则 上,理工类专业课内实验超过 48 课时,人文社科类专业课内实验 超过 32 课时的应设置为独立实验课。 二、实验项目分类 - 2 - 实验项目分为三个层次五种类型:第一层次为演示型、验证 型和基本训练型实验项目,第二层次为综合型实验项目,第三层 次为设计型实验项目。 (一)第一层次实验项目 1.演示型实验项目:教师操作,学生通过感观来验证课堂所 学理论知识的实验项目。 2.验证型实验项目:学生按照实验指导书的要求,通过实际 操作验证课堂所学的理论,起到加深对基本知识的理解,掌握基 本原理和方法之目的的实验项目。 3.基本训练型实验项目: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对实验内容进 行反复训练,达到掌握某个动作要领、完成某种操作、培养和提 高某项基本技能之目的的实验项目。 (二)第二层次实验项目 综合型实验项目: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 程相关的多门课程知识的实验项目。综合型实验的综合特征除了 实验内容的综合性以外,还体现在实验方法的多元性、实验手段 的多样性,及对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培养上。 (三)第三层次实验项目 设计型实验项目: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在教师 的指导下由学生设计并实现的实验项目。学生独立完成设计实验 方案、选择实验器材、拟定实验程序和方法、实施实验、分析实 验结果等过程。目的在于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新意识,培 - 3 - 养学生独立思考、综合运用知识、提出问题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 力。 三、综合型、设计型实验项目的管理要求 1.每个综合型实验项目一般为 3-4 个学时,设计型实验项目 一般为 6-8 个学时。 2.独立实验课中综合型及设计型实验项目课时总数须不低于 30%。 3.综合型实验的实验指导书,应注意知识点之间的关联分析, 在实验步骤、实验方法、数据处理及结果讨论等方面要体现综合 性的特点;设计型实验的实验指导书,应明确规定实验目的和实 验条件,但对实验方法和步骤不宜有过多过细的提示,应为学生 的发挥和创新留下足够的空间。 4.综合型、设计型实验项目须撰写实验报告。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东女子学院 - 4 - 2015 年 12 月 1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