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学 历 报考单位 准考证号 毕业 时间 照片 毕业院校 报考岗位 服务基层 项 目 服 务 地 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 服 务 地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派出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大学生村官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乡镇主管部门分别盖章, “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2、“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到2023年9月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需在“服务 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3、“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到2023年9月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 “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需由 共青团山西省委审核盖章。 4、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到2023年9月底前服务期满、未取 得合格证书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5、“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到2023年9月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需在“ 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