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西南科大党委研工部通字〔2021〕15号-关于2021级研究生导师助研经费填报及划拨的通知.pdf
西南科技大学处室文件 西南科大党委研工部通字〔2021〕15 号 关于 2021 级研究生导师助研经费填报及划拨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科大发〔2014〕20 号,附件 1)中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 2021 级研究生助研经费划拨及配套工作,请各位研究生导师按照助 研工作的要求,通过系统填写相关数据及助研经费划拨计划,并提交 学院审核,学院按照要求及时审核并报送相关数据。具体要求如下: 一、导师及学院填报要求 1.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域名为: zy.gs.swust.edu.cn/zy,或通过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研究生管理系统-助研系统”模块登陆),按要求填写助研档次和排 序表、经费划拨情况并提交学院审核,系统对导师开放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11 月 9 日,使用方法详见附件 2。 2.各学院于 11 月 10-11 日在助研管理系统中对导师提交信息进 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 11 月 12 日前通过系统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同时将通过审核的助研“档次、排序表”及“经费划拨” 汇总表纸质稿(直接在助研管理系统中导出 excel 汇总表) ,由学院 负责人签字盖章交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办公室(东五 6-20 办公室)。 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汇总后统一交计划财务处。 3.导师提供的助研经费划转由经费项目管理部门和计划财务处负 责解释及划拨工作,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根据财务处反馈数 据,为划拨成功的导师配套助研经费。 二、其它说明 1.博士研究生、硕士学术学位和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助研经 费标准参见附件 1。导师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和各类硕士学术学位研究 生数量合并计算分别排序;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不排序,均按导师 自选工科标准(Ⅰ档、Ⅱ档、Ⅲ档)之一的第一名研究生助研经费额 度计算。 2.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专题会议讨论决定:自 2015 年 起,农业、金融、汉语国际教育等三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导师 需提供助研经费,学校给予配套;专业学位金融硕士(025100)、汉 语国际教育(045300)硕士研究生不排序,均按导师自选文科标准(Ⅰ 档、Ⅱ档、Ⅲ档)之一的第一名研究生助研经费额度计算;农业管理 领域(095137)硕士研究生不排序,均按导师自选文科标准(Ⅰ档、 Ⅱ档、Ⅲ档)之一的第一名研究生助研经费额度计算;农艺与种业 (095131)、畜牧(095133)、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095135)硕士研究生 不排序,均按导师自选工科标准(Ⅰ档、Ⅱ档、Ⅲ档)之一的第一名 研究生助研经费额度计算。 3.2021 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每篇可冲抵 2000 元导师提 供的助研经费,学校给予补足,导师如果获得此项奖励,在填写经费 划拨表时,请填写一个项目,名称为“2021 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篇 数”,项目编号“000”,每篇金额 2000 元。获奖名单见附件 3。 三、发放要求 导师发放助研经费严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研经费使用 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以下就文件中未明确的内容做补充说明: 1.研究生助研经费由导师自行管理,在发放对象符合《西南科技 大学研究生助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前提下,导师 可将该经费用于发放其所指导的各年级在读研究生。 2.导师提供和学校配套的研究生助研经费,只能用于向协助导师 进行科研活动的研究生发放劳务费,不得改变发放对象和用途。各部 门要按照文件规定加强研究生助研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 违纪违规线索及时报告学校纪委。 3.导师在发放研究生助研经费时应首先使用导师提供的那一部分 助研经费,在经费零结余后再使用学校配套的研究生助研经费。 附件 1: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 2:研究生导师助研管理系统演示-导师用 附件 3:西南科技大学 2021 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