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关于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公示的通知.doc
上海海关学院文件 沪关院教〔2021〕81 号 上海海关学院关于 2021 年度校级教学成果 奖评选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 2021 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 知》(关院教 〔2021〕16 号)和《研究生处关于开展 2021 年度 校级优秀研究生教学成果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关院研〔2021〕 9 号)工作要求,经个人申报,教学部门推荐,本年度共有 36 项成果参加 2021 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其中本科教育 34 项、 研究生教育 2 项(研究生处组织评选) 。 依据“严格评审、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校外评审专家工作 组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共有 17 项教学成果获得 2021 年 — 1 — 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详见附件) 。 按照程序,现对上述获奖成果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公示期 内(9 月 13 日至 9 月 20 日),如对以上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有 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海关学院 2021 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 果公示名单 上海海关学院 2021 年 9 月 17 日 本院:存档(2)。 2021 年 9 月 17 日印发 上海海关学院办公室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