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doc
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为保证研究生的质量培养,有利于优秀人才的成长,加强研究生 培养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中期考核是通过对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基本知识以及科研能力进行 评价,以考察其是否具备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能力。 二、考核时间与对象 我校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参加中期考核。 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要求修满课程学分后,进入中 期考核环节。硕士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完成。 三、组织领导 1、研究生部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进行管理、协调与 监督; 2、各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完成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成立研究生中 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四、中期考核的主要内容 1、思想素质 2、课程学习情况 3、科研能力考查 4、文献阅读能力考查 5、论文写作能力考查 五、考核程序 1、研究生进行自我鉴定,填写中期考核表。 2、导师对研究生的自我鉴定作出评价。 3、院系对学生进行评价,做出是否同意其进入下一阶段培养的决 定。 六、考核结论与处理 1、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培养;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中期考核不通过,并根据《西安外 国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1) 未按培养计划完成课程修读者; (2) 科研能力、论文写作能力、文献阅读能力考查未通过者; (3) 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培养者。 七、中期考核的管理 1、各培养单位在考核结束一个月内,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研究生 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2、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存档管理。 八、附则 1、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2、本实施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