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200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含积欠补考).doc
关于审核 2008 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 授予资格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我校 2004 级本科学生, 2005、2006 级专升本学生以及 2005 级专科学生即将毕业, 为做好本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工作,按照“以学生 为本”的教育理念,根据《济南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济大校字 【2005】164 号文件),考虑到本届学生处于我校实施学分制管理的过渡时期,特制定 2008 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具体措施如下: 1、以 2004 年修订的《济南大学本科教学指导手册》中专业教学计划及其规定的 毕业总学分作为本届(四年制本科及学分互认的专升本)毕业生毕业资格的审核标准; 其他形式专升本的毕业生按 2004 年修订的《济南大学本科教学指导手册》中后两年 的专业教学计划及其规定的毕业总学分作为毕业资格的审核标准;专科毕业生按专科 专业教学计划审核;教学计划调整的专业应交调整后的培养计划报教学管理科审核认 定。 2、毕业生审核时所获总学分比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少 14 学分以下(包括 14 学分) 者,发给结业证书,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允许其在结业后一年内,向所在学院 申请重修未取得学分的课程,经教务处批准并达到规定的学分后,换发毕业证书,逾 期不申请或仍未达到标准者,作永久性结业处理。结业后返校重修合格后颁发的毕业 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如不愿按结业处理,可主动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留 校降级跟读,随下一届毕业生审核资格并办理相关毕业手续。 3、毕业生审核时所获总学分比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少 14 分以上者,在学校规定的 修业年限内,申请延长修习年限,留校就读,随下一届学生审核毕业生资格并办理相 关毕业手续, 特别强调: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必须在毕业生离校前向学院提出申请,以 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下学期按正常开学时间到校缴费注册、办理正式延长修业年限 手续,并跟随下一年级正常上课。否则,按肄业处理。 4、本届本科毕业生英语四级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低于 50 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英语四级成绩达标者亦可(须有相关成绩证明);艺术学院、 体育学院、旅游学院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毕业生,体育特长生英语四级成绩不做要求。 5、考试作弊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6、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下处分者(因作弊受处分者除外),确有优异表现的, 在毕业前两个月撤销处分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可授予学位。受过记过 以上处分者,不再授予学位。 报教务处的考试作弊学生名单、受处分学生名单以及撤销处分学生名单,一定要 和学生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7、各学院审核完毕须填写《济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济南大学不授 予学士学位学生登记表》 、《济南大学结业生一览表》、 《济南大学肄业、延长修业年限 学生一览表》 , 《济南大学本(专)科生毕(结)业及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并将电子 文 档 及 打 印 文 档 ( 加 盖 学 院 公 章 ) 按 时 报 送 学 籍 科 。( 电 子 文 档 发 至 : eo_liuq@ujn.edu.cn) 8、本届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学籍表、成绩表)要做到准确无误,即使管理系统 无法修正的错误,手工处理也必须解决。 9、第二专业的毕业生资格按第二专业教学计划审核,归档要求按济南大学教学 情况通报 2008 年第二期文件执行。 关于学籍问题的两点说明 1、关于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一次考试的问题 由于 2008 届毕业生处在我校学分制改革的过渡期,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教学计 划,课程变动等原因,必然存在一些问题,经学校研究,本届学生毕业前安排一次考 试。按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如果学生所获总学分比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少 14 学分(含 14 学分,参加重修的课程除外)以下者,可参加学校在 5 月中旬组织的毕 业前考试(其重修的课程亦可参加本次考试)。请各学院在四月底前统计各毕业生所 获总学分情况,并组织学生填写考试课程信息。 2、关于组织校内学位英语考试的问题 对于尚未达到我校对国家外语四级考试分数线要求的 2008 届毕业生是否给予校 内考试机会,待毕业时学位委员会研究后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08 年 4 月 7 日 积欠补考统计通知 请即将毕业的同学们主动查一下自己的成绩,以班级为单位统计一下 需要参加积欠补考的科目,学期,学分等,并将补考费一并收齐交与教学 管理办公室孟老师处,收费标准 30 元/学分。 请同学们从速办理,以便我们根据统计情况安排考试事宜。请相互通 知,以免耽误考试而无法正常毕业。 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4/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