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课题立项协议书-专项.doc
课题编号: 2014 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 (青少年教育科学专项) 立 项 协 议 书 课题名称: 负 责 人: 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 E-mail: 推荐单位: (盖章) (盖章) 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批准,本课题列为 2014 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 青少年教育科学专项课题。为确保本课题的研究任务高质量按时完成,课题负责人 和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公室)、山东省青少年教育 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共同签订协议书如下: 一、课题负责人责任 1、以本课题组填写的《2014 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表》为有效约 束,按课题设计论证的方法和内容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 成研究任务。 2、本课题组正式实施课题研究前,须将本课题成果形式及研究提纲(需列至 三级标题)在规定时间内报课题管理办公室。经课题管理办公室与研究院审阅修订 后,方可正式实施课题研究。 3、不得以资助经费不足为由,擅自变更课题设计中的研究内容和最终成果形 式。 4、所有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项的,延长 期限不得超过半年,逾期仍不能结项者,课题管理办公室有权取消立项并追缴先期 拨付经费。 5、课题研究过程中,如遇课题负责人变更、延长完成期限、研究内容作重大 调整、终止课题协议或撤项等事项,以书面形式报课题管理办公室审批。 6、课题研究进行中,接受课题推荐、经费管理及立项单位的监督检查,自觉 维护课题研究的公信度。 7、课题研究成果所引用资料与图片等,须完整标明出处。所形成最终成果不 1 出现著作权、版权等问题。 8、课题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向课题管理办公室提出课题鉴定申请,研究成 果须进行查重查新,填写《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经批复同意后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通过后向课题管理办公室报送课题资料,报送资料包括:课题研究最终报告、 《课题结项鉴定书》各 3 份。 9、本科研课题成果如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须在封面 注明“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果”字样。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被有关部门采纳 后,刊物原件(复印件)向课题管理办公室报送 2 份。 10、按照有关课题管理办法,接受课题管理办公室的管理。若违反协议,接受 课题管理办公室通报批评、撤项、追回经费等处理。 二、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责任 1、按照省社科联有关课题管理办法,及时反馈对课题负责人提出的需办理事 项的意见。 2、研究院定期检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做好课题管理指导,通报检查结果。 3、课题管理办公室及时根据课题负责人申请,批复课题成果鉴定要求。未通 过专家鉴定的课题,允许课题组在半年内进行修改,申请第二次鉴定。第二次鉴定 未通过的课题,按撤项处理,收回先期拨付资金。 4、研究院在三方签订立项协议书 15 日内,先期拨付一半经费资助。课题验收 合格后,颁发《结项证书》 ,拨付剩余经费资助。 5、研究院有权使用课题研究成果,并积极做好课题宣传转化等工作。 三、课题经费 1、本课题资助经费为 3000 元。 2、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帐户全称: 3、开户银行: 4、银行账号: 账户信息务必填写准确,如因信息不准确造成退款,不再重复拨付。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课题负责人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 (签字) 年 月 (盖章) 日 年 月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盖章) 日 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