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附件 3 2021 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笔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前,须通过微信公众号“国家政务服 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或经当地政府认证的官方平台实 名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简称“健康码” )或有效行程卡(简 称“行程码”) ,并确保在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和行程码处于 “绿色”状态。 2、考生须于考前 14 天下载、打印《考生体温自我监测 登记表》,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 如实、完整填写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考生体温自我 监测登记表》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 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 1 个月的病例、 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考前 28 天内有国(境)外活动轨迹的考生,考前 14 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或考前 14 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 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 人员的考生,考试时须提供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 证明方能参加考试。 5、考前 14 天内考生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 呕吐、腹泻等症状,或出现体温≥37.3℃症状,应按规定及 时就医,考试时须提供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证明 方能参加考试。 6、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 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 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 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7、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或“行 程卡”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 示填写完整的《考生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纸质版准考证 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进 入考场后,须认真阅读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内容, 并在对应座位号表格空白处签字。 8、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经卫健部门专 业人员研判后,按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9、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 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卫健部门 专业人员研判后,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按照指示要求离场,不得 在考点内聚集、逗留。 11、考生应遵守所在考点的其他疫情防控要求。 1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