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pdf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预算绩效 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科发条财字〔2021〕78 号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 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 际情况,院制定了《中国科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并 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件执行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院报告。 中国科学院 2021 年 12 月 1 日 — 1 — 中国科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 算绩效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我院各项事业提质增效,提高资 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院预算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本办法重点 针对中央财政预算资金。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等其他资金参 照资助方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预算绩效管理按对象分为专项经费、项目经费及院 属单位经费。专项经费是指院级预算中针对全院某一特定领域设 立的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是指专项内设立的、由院属单位具体承担 的经费预算;院属单位经费主要指单位经常性经费,包括人员经 费、公用经费和基本科研业务费。 第四条 预算绩效管理按环节分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 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 第五条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权 责对等、约束有力、提升效益、促进科研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 2 — 第六条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以下简 称“条财局” )牵头组织实施。院机关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主管专 项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院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 作。 第七条 条财局的职责: (一)建立健全全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监督检查预算绩 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组织和指导院属单位、院机关相关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 理工作。 (三)建立和落实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研究提 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四)组织完成财政部要求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理论与方法研究、 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院机关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对主管专项资金分配的绩效负责。 (二)组织实施主管专项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专项下设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数据材料的有效管理与 信息系统维护。 第九条 院属单位的职责: — 3 — (一)对本单位预算资金的绩效负责。 (二)组织实施本单位项目、经常性经费的预算绩效管理工 作。 (三)按要求配合完成院及其他资金资助方开展的项目预算 绩效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数据材料的有效管理与 信息系统维护。 第三章 绩效目标管理 第十条 绩效目标实行“谁支出,谁设定”的原则,并将其作 为绩效评价的依据。专项绩效目标由院机关相关部门在论证的基 础上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由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立项时设定, 随项目立项同步论证审核;单位经常性经费绩效目标由院属单位 在论证的基础上科学设定。 第十一条 绩效目标应根据使命定位和战略规划,明确预期 产出和预期效果,实现定位准确、指向明确、合理可行、可评可测。 专项采用高优先级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按重要性排序;项目、 单位经常性经费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章 绩效监控管理 第十二条 绩效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采用日 常监控和定期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 — 4 — 行进度实行“双监控” 。 第十三条 专项绩效监控由院机关相关部门结合专项日常管 理开展。项目绩效监控由院属单位和院机关相关部门按照财政部 预算管理要求,结合项目日常管理共同开展。单位经常性经费绩效 监控由院属单位结合管理实际开展。 第十四条 条财局应加强组织管理,定期收集、分析、通报预 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的相关信息,对发现问题较多、支出进度缓 慢、管理基础薄弱、绩效水平不高的项目、专项、单位等予以重点 监控,确需调剂预算资金的,及时提出调剂建议方案,督促整改。 第五章 绩效评价管理 第十五条 专项绩效评价分为绩效自评和交流评议两个环节。 条财局牵头组织专项绩效评价,实施专项交流评议,并形成分档结 果。院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开展主管专项的自评工作。可委托第三方 专业机构承担相关工作。 专项绩效评价的要点包括: (1)定位及目标。评价专项定位的 合理性、必要性、与其他专项的关系;专项内部的布局情况及专项 目标设置的合理性。 (2)管理情况。评价专项管理的规范性、科学 性。 (3)成果与成效。评价专项成果水平、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专 项成果在原创性、满足国家需求等方面的成效。 (4)经费使用的合 规性、合理性。 (5)投入产出效益及对未来预算的建议。 第十六条 项目绩效评价通过结题综合绩效评价开展。纳入 — 5 — 部门预算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按财政部相关要求执行。 项目绩效评价的要点包括: (1)决策。评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性、程序的规范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明确性,资金投入的合理 性。 (2)过程。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组织实施情况,及经费 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 (3)产出。评价项目产出情况。 (4)效益。 评价项目的实施效果情况。 第十七条 单位经常性经费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和条财局 抽评两个环节。 单位经常性经费绩效评价的要点包括: (1)定位。评价单位经 常性经费的定位和聚焦主责主业的情况。 (2)管理情况。评价单位 经常性经费的管理制度与方法。 (3)成果与成效。开展单位经常性 经费的使用成果分析;评价单位经常性经费在人才的引进培养、科 研仪器平台条件的改进、科研竞争力的提升、重大成果等方面的成 效。 (4)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 (5)投入产出效益及对未来 预算的建议。 第六章 绩效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专项绩效评价结果体现为各专项绩效评价报告以 及横向比较的分档结果。项目绩效结果体现在项目的结题报告中。 单位经常性经费的绩效结果体现为单位经常性经费绩效报告。 第十九条 预算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单位经 常性经费的绩效评价结果同时作为研究所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 — 6 — 领导班子考核范畴。 第二十条 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院机关相关部门和院 属单位应当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通过制订或完善相关管理 制度进行规范,按要求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 条财局按财政部要求报送绩效结果,并按要求 予以公开。 第二十二条 对使用财政资金严重低效、无效并造成重大损 失的,绩效自评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评价结果与自评结果出入较 大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追责问责。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我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院机关相关部门和院属单位应根据需要制定预 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条财局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7 —

中国科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