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关区科技项目征集通知.DOC.doc
2016 年城关区科技项目征集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 见》(国发﹝2014﹞11 号)和省科技厅《关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科技改 革发展的意见》 (甘科党组﹝2015﹞1 号)有关精神,全面开展科研项目分类和管理 体制改革,城关区科技局将对区级科技项目管理进行改革,从 2016 年起只发布《科 技项目征集通知》,不再发布《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城关区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内容 1、科技项目支持:由以往单一的无偿资助方式改为无偿资助、后补助、贷款贴 息、项目配套等多种方式并行的项目支持方式。 2、科技项目储备:完善科技项目库,将当年项目征集期结束后、下年度项目征 集开始前这个阶段申报的项目纳入科技项目储备库,与下年度征集的项目一并参加 下年度的项目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提交项目评审会。同时,进入项目库的项目按 国家、省、市项目申报要求,择优优先予以项目推荐。 3、科技项目推荐:坚持 “认真筛选、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的原则,积极向 上推荐技术创新强、产品附加值高、能切实对经济发展起到带动作用和促进作用的 项目申报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争取上级科技部门的支持;同时加大我区对获 得上级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配套力度。 4、科技项目监管:2016年开始,在科技项目监管中将完善项目不良记录登记制 度。项目征集过程中若发现借壳申报、提供虚假证明或报告的;已立项项目不按规 定提交项目跟踪管理报告、经费不按预算范围使用、逾期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的项 目单位一律进入《项目不良记录名单》,且该单位及项目组全体成员三年内不得直接 或作为合作单位(合作人)申报城关区科技项目,包括项目配套支持。 二、征集类别 1 (一)科技攻关及产业化类 1、基础研究类(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 此类项目的产品须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 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且满足以下条 件: (1)产品技术上有创新性和独占性,整体水平或某项核心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为本行业或领域中的关键产品并能带动产业相关联产品发展; (2)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的相应知识产权或技术标准,权益清晰明 确,产品或技术未进入市场销售; (3)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稳定的新产品研发团队,在研发投入、 研发管理方面有较强优势。 2、示范推广类项目(支持方式为针对项目前期研究投入的后补助,申报此类项 目需提供前期研究投入经费的支出票据复印件) 此类项目除战略性新兴产业之外,现代农业、民生科技、电子商务、现代服务 业均可,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产品或技术具有创新性和独占性,整体水平或某核心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 先,能在本行业或领域中带动产业相关联产品的发展; (2) 项目单位拥有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的知识产权或技术标准,权属清晰明确, 产品质量可靠,通过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已进入市场销售阶段,且销售时间不超过 2 年。 (3)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在研发投入、研发管理以及市场推广等方 面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3、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或后补助) 2 重点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创办的、具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工程技术 中心、技术研发中心、产业技术联盟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研政产合作项目(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 此类项目必须以城关辖区的企业为实施单位。重点支持由企业牵头组织的院地、 校企之间的科技合作项目,及能促成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凡申报此类项目的,需 提供双方的项目合作协议书,且知识产权明晰。 (二)贷款贴息专项(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 凡符合《城关区科技企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融资条件的企业获得银 行贷款后,均可按《兰州市城关区科技企业发展引导资金融资贴息实施细则》的规 定获得贷款贴息专项支持。 (三)社会发展类(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 1、软科学 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社会民生发展等领域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的软 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相结合、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 专题研究和应用推广相结合,且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可操作性的研 究课题。 2、医疗卫生 (1)影响群众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临床诊治技术的应用研究;公共卫 生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完善研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 件的防范、控制体系研究。 (2)先进医疗手段的研究及引进;优势学科及学科带头人临床重大疾病诊断、 治疗及防治技术研究;行业病、流行病、重大传染疾病的诊断、治疗技术研究;食 品安全及疾病控制预警体系研究。 3 三、征集条件 (一)在城关地区注册、税务关系在城关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城 关区内的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有健全 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二)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单位专职人员,且年龄不超过58岁。 (三)项目申报应坚持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合理编制项目申报书。 (四)在城关区内的中央直属单位、省级单位及市级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择 优推荐数量不超过10项,项目由各单位科技处(科研处)统一组织推荐,集体申报。 五、不属于征集范围的项目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 基本建设项目。 3、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同期主持或参加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数超过两项 的。 4、曾经承担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没有验收或未提交项目半年跟踪管理报告 的单位继续申报的新项目。 5、经财务检查资金未按规定使用,且未加整改的单位的项目。 6、同一项目、同一申报单位或不同项目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多头申报的项目。 7、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8、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六、征集时间 全年进行城关区科技项目征集,2016 年 3 月 31 日前征集的项目进入本年度的 项目初审,逾期征集的项目进入项目储备库,参加下一年度的项目初审。 4 七、征集形式及需提交的材料 各项目单位可通过城关科技网(www.westkj.gov.cn)的“城关区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系统”进行网络提交。当项目状态显示“初审通过”即可打印《城关区科技计 划项目申报书》 (一式两份、A4 双面打印、不得另加任何形式的封面),并附项目附 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 项目附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组成员工 作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科技成果(新产品)鉴定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或 授权证书、获奖证书、技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作合同等)、合作协议、查 新报告、企业专业资质证书、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临床批文、环保证明、产品检 验检测报告、论文等。 项目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请携带单位资质证件的原件以备审核。 项目受理地点: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2703室。 项目受理电话:8436728 联系人:金彦利 QQ:2207630510 城关区科技局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