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说明.doc
附件 1: 申 请 说 明 1.申请表等处学号可置空; 2.留学身份选“访问学者(含博士后)”,且不得更改, 其中“博士后”要求博士毕业三年内申请; 3.留学国别和单位的“可利用项目”可参照《2017 年国家 公派留学项目一览表》选择或“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自行 联系; 4.受理机构选填“湖北省教育厅”; 5.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增加了对雅思、托 福及其他语种水平考试成绩的认定标准;也可参加全国外语水平 考试或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培训。 6.主要学术成果填写近期跟研修专业和方向相关的具有代 表性的成果,外文文章优先列入。 7.研修计划内容要切合实际,与外方导师保持密切联系及 主持在研的高级别项目优先推荐。 8.外方导师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 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 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 人提供并签字。 9.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 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 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 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申请人基 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 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④留学专 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⑥资金 资助情况;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10.纸质材料一份: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身份证(正反 复印)、职称证、最高学历(学位)证、国外单位邀请信、获奖 证书(不超过 5 页,原则上为近 5 年内获得的)、外语水平证明、 外方导师简介等复印件,主要科研成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