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北湖校区20140522大巴车等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济宁医学院 北湖校区 20140522 大巴车等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济宁医学院资产管理处按照学院的部署,拟就对“济宁医学院北湖校区 20140522 大巴车 等租赁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广大符合我院本次招标要求的公司积极参与,欲投标单位 请与济宁医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联系。 一、招标编号:JYZB-20140522-043 二、招标项目:济宁医学院北湖校区 20140522 大巴车等租赁服务 三、投标时间、地点:2014 年 05 月 22 日(周四)上午 09:00 时前,济宁医学院北湖校区 教学楼八楼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J837 房间)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大写壹仟圆整) 必须在开标前以企业名义,将款项存入我校财务帐户或汇款到我校财务帐户上,否则报 名无效,不得参与投标。中标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中标者 20 日内无息退还。我院账户信 息如下: 开户名称:济宁医学院 开户行:山东省济宁市建行西城支行 银行帐号:37001684008050001170 五、开标前必须携带资质材料:具有从事本项目所属业务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 务登记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章)、投标人身份证原件等进行资格预审查。 六、开标时间:2014 年 05 月 22 日(周四)上午 09:00 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开标地点:济宁医学院北湖新校区教学楼八楼会议室 八、技术咨询:吴老师 13953779677 九、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新区荷花路 16 号 联系人(商务咨询):王老师 济宁医学院北湖校区 邮编:272000 电话(传真):0537-3616129 15053761029 济宁医学院资产管理处 2014 年 04 月 30 日 1 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名称 济宁医学院北湖校区 20140522 大巴车等租赁服务,合同期壹年。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业务许可证等。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设备、执行能力和专业团队;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 3、诚信、合法经营,无不良行为记录。 4、提供近三年主要业绩清单及相应合同原件,公司业绩作为招标人评标依据之一。 5、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济宁医学院北湖校区 20140522 大巴车等租赁服务 2、项目要求: ① 车型要求:客运大巴型号:20 座、33 座、48 座、52 座 零担货车型号:车厢长度 4.5 米、车厢长度 9.0 米 公务车型号:7 座商务车、5 座轿车 ② 目的地:济宁市范围:济宁市老城区、济宁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等 济宁范围内:汶上、嘉祥、邹城、兖州等 济宁以外省内:枣庄、菏泽、滕州、平邑、临沂、沂水、日照、青岛、平度、 烟台、济阳、章丘、济南、高唐、平原、单县等 省外:天津等 ③ 车况:车况良好,年检合格,保险齐全,无重大事故记录,提供齐全的合法行驶证件。 ③ 保险:全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50 万元/座。 ④ 驾驶员:驾龄须 10 年以上,无重大事故记录,驾驶员食宿费用请单独报价 ⑤ 租车方式:大巴、货车可按照目的地报价,以一个来回为报价单位 ⑥ 责任归属:中标人负责承担机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各项保险、各项税金、审车 费用、保养费用、维修费用等,并对机动车本身原因或其所派遣驾驶员本身原因导致招标人 发生的人、财、物损失承担法律责任。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 任。 报价表样表: 2 单位:元/次(来回) 序号 目的地 1 济宁老城区 客运大巴:(车型: 20 座 33 座 48 座 ) 车厢 4.5m 车厢 9.0m 52 座 零担货车 零担货车 济宁高新区 2 大学科技园 3 汶上 4 嘉祥 5 邹城 6 兖州 7 枣庄 8 菏泽 9 滕州 10 平邑 11 临沂 12 沂水 13 日照 14 青岛 15 平度 16 烟台 17 济阳 18 章丘 19 济南 20 高唐 21 平原 22 单县 23 天津 备注:须明确报出车型,并对各种车型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做出明确说明。 3、报价要求: ① 投标方本着诚信合作、低成本、高质量的原则,并提供以下资料: 3 a、详细的费用报价(含相关税金等一切费用); b、专业技术队伍情况和技术保障措施,相关安全保障措施; ② 报价中请考虑税金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其他要求:请尽可能多的投报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车型,以便招标人选择。 5、注意事项: ① 本次招标无论中标与否,均无经济补偿; ② 中标人须全力配合招标方主管部门工作; ③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 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④ 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⑤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及责任。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 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及责任。 四、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 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一般要求 (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投标书组成(装订成册) ① 目录; ② 公司简介、报价; ③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署的投标书(统一格式) ; ④ 法定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⑤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⑥ 资质证书、质量认证书、业绩证明的复印件; ⑦ 业绩证明等。 ⑧ 投标人提出的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化建议和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投标报价说明 4 ① 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 ②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③ 报价为投标人所提供的第一次报价,然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询标,进 行第二次报价,根据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委员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① 投标人应填写投标单位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②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2、技术报价要求 (1) 报价按照本邀请函要求提交报价文件; (2) 对供货时间,最大供应能力要写清并作出书面承诺; (3) 报价文件中不得加行、涂改或改写; (4) 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 概不接收。 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投标资料以正本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应同装一袋,并密封,封皮上写明投标人邮政编码、名称、 地址。联系电话,于投标截止前交至报名处。 2.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05 月 22 日(周四)上午 09:00 时,招标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 间,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3.投标文件在由投标截至之日起 60 日内有效。 六、开标 1.招标人将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 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书及 本人身份证)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主持。对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进行验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其文件签署是否正确。 3.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 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废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的; 5 (4)投标截至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利用地方及其关系向招标人及评委成员施加压力及影响的。 4.招标方按唱标一览表唱标,后由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签字确认。 七、评标 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 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 委员会或评标委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3.评标组织 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学院审计处、工会的监督、 指导。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根据评审情况确定合格的中标人。 4.评标原则和办法 (1)“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 (2)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 (3)评标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① 投标人的规模、实力、信誉; ②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提出的详细服务方案; ③ 近年来为其他用户的服务情况。 (4)评标纪律及规定 ① 评标人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不得随意 在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② 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八、授予合同 1.最终审查 最终审查内容是对预中标方公司规模、技术力量、管理措施、服务质量、信誉程度进行 必要了解。对有关问题进一步考察。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方须如实回答和接受招标方的询 问和技术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中标通知 最终中标单位将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单位,宣 布中标结果后投标人如有毁约或者转包者,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责任。招标方应及时将未 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业务。 6 3.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3 日内,在规定时间、地点与济宁医学院签订合同。 九、投标保证金等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交纳保证金。 2.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拒绝。 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20 日内无息退还。 4.中标人按要求签署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中标人履约完毕并经招标人 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待产品及服务质保期过后,产品及服务无质 量问题,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 5.如中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中途放弃投标,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者或其他原因造成开标失败者; (2)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的。 十、付款方式 每次用车完毕,招标人一次性支付中标人本次租车费用。 十一、特别要求 中标单位工作人员须文明服务,不得对招标人财产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坏,不得影响师 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做好服务工作,服从招标人管理。 7 投 标 书 济宁医学院: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JYZB-20140522-019“济宁医学院北湖校区 20140522 大巴 车等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 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意按照文件要求和规定参加投标。 2.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并交纳人民币 1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按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守规、尽责、优质做好中 标物品供应及伴随服务工作。并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力。遵守贵机构有 关招标各项规定。 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地址: 电 传真: 话: 年 8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系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为投标“济宁医学院北湖校区 20140522 大巴车等 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年 9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授权委托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 司的名义参加“济宁医学院北湖校区 20140522 大巴车等租赁服务”招标项目投标活动。委托 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洽谈及签字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处。 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权力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 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10 月 日 唱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JYZB-20140522-019 投标内容 济宁医学院北湖校区 20140522 大巴车等租赁服务 报价 (请按照标书中 根据标书第三页中的样表,自拟报价文件 对制作报价的要 求进行详细报价) 项目经理及业绩 可另附表格说明 对招标文件的认 同程度(有偏离或 完全响应) 服务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11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收缴、退还程序 1、收缴投标保证金程序 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山东省以内投标单位可以用支票或电汇缴款,山东省 以外的投标单位必须使用电汇缴款,且支票、电汇需提前三天到银行办理转账 手续,财务处以投标单位资金到户为依据开具发票。如果投标单位的保证金未 到户,财务处将不予开具发票,投标单位将失去投标资格。财务处不收取现金。 2.退还投标保证金程序 凡未中标单位,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办理退款手续,招投标 当天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一律按照投标单位的名称以 转帐的方式退款。 凡中标的单位,按照正常程序办理。 济宁医学院财务处 2010 年 07 月 13 日 济宁医学院账户信息: 户名:济宁医学院 账号:37001684008050001170 开户行:济宁市建行西城支行 投标人认可签字: 12 合同履行完毕后,为及时稳妥地退还贵公司投标保证金,请仔细填写 以下内容: 户 名: (须为公司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手机): 年 13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