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大气与海洋科学系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整版)及复试工作细则.pdf
2021 年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博士“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 整版)及复试工作细则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不再统一组织博士生外国语考试。为提高博士研 究生招生质量,加强综合能力的考核,复旦大学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将 2021 年博 士学位“申请-考核”制办法及复试工作细则调整如下: (一)招生领导工作组 复旦大学大气与海洋科学系成立“大气与海洋科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 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院系博士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由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分管招生副系主任、纪检委员及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其他 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初审、考核各环节的师生员工,应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 回避制度。纪检委员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二)考核对象 符合《复旦大学 2021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规定的报考条件, 并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sao.fudan.edu.cn/)的研究生报考服务 系统经院系审核通过的考生。 (三)初审 对报名参加 2021 年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博士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已达到院系 英语免考要求和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 普通招考未达到院系英语免考要求的考生,报考材料及补充材料经过系研究 生招生办公室初审且符合要求的,将递交系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评审专家组审核。 评审专家将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 研究计划等,对考生进行综合判断并对其评分。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 申请者的初审成绩。根据初审成绩排名,根据院系剩余招生名额,按复录比不低 于 2:1 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初审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能进入复试)。 复试名单经本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将在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官网进行 公布,并以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初审结果通知到考生。 (四)资格复审 所有参加复审考核的考生进行在线面试时均需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拟录 取考生在入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再次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录 取资格,责任自负: (1)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应届毕业硕士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 证报告) ,学位证书原件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 证报告 (5)相关外语水平等证书原件 (五)复审考核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院系原则上以在线面试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 院系成立不少于 5 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 的复试小组,对申请读博者进行考核。每位申请者的复试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 每位专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各项成绩。复试过程由纪检委员全程进行 监督。 1.复试方式: (1)英语口语(英文 PPT 包括自我介绍、科研经历、兴趣方向等) ,10 分 钟; (2)专业知识问答(含英文问答) ,20 分钟。 2.复试时间 计划在 4 月初完成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计分方法 英语免考和未达到院系英语免考要求但进入复试的考生,最终成绩=英语口 语*30%+专业知识*70% 硕博连读考生在硕士考核阶段已通过院系英语水平测试,此次复试其英语口 语不作重点考察,也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专业知识成绩。 (六)拟录取 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百分制) ,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由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批准、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学校研 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最终成绩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监督与申诉 如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考生可于复试结束 3 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述。 电话:021-31248810 邮箱:wangruping@fudan.edu.cn (八)其他 1、学制 4 年,达到毕业要求者可以申请 3 年毕业。 2、大气科学(复旦大学-中国气象科学院联合培养)方向考生复试以中国气 象科学研究院复试时间及要求为准。 复旦大学大气与海洋科学系 2021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