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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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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 公开事项 事项 编号 一级事项 2 二级事项 3 机构信息 1.办公地址 2.门户网站 3.办公电话 4.办公时间 5.传真号码(有则公开) 6.电子邮箱(有则公开) 7.通信地址 8.邮政编码 部门领导 1.姓名 2.职务 3.性别 4.民族 5.出生年月 6.籍贯 7.学历 8.工作履历 9.工作分工 10.标准证件照 内设机构及职责 5 信息公开指南 6 信息公开目录 7 信息公开年报 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信息公开专栏 依申请公开 10 信息公开相关文件 11 信息公开制度 12 信息公开意见箱 13 14 1、科室名称 2.工作职责 3.主要负责人 4.办公时间 5.联系方式 1) 办公地址 2) 门户网站(有则公开) 3) 办公电话 4) 传真号码(有则公开) 5) 电子邮箱(有则公开) 6) 通信地址 7) 邮政编码 基本情况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办公室 机构职能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办公室 公开依据 特定 对象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 双随机一公开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公共法律和律师工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作管理科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 提案建议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领导之窗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政工科 内设机构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政工科 1.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2.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3.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公开年报 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工作日内公开 5.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途径、咨询投诉 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保持长期公 举报电话 开(相关政策 依申请公开 6.信息公开相关文件 法规另有规定 信息公开相关文件 的应从其规定 7.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 办理制度、信息公开会商制度等) ) 信息公开制度 8.信息公开意见箱 信息公开意见箱 办理复文 建议提案 公开渠道 信息公开指南 县级政府执法部门: 1.抽查事项清单 2.检查对象名录 3.抽查情况 4.查处结果 双随机一公开 信息保障单位 全社会 基本情况 4 信息更新时间 三级事项 1.办公地址 3.办公电话 4.办公时间 5.传真号码(有则公开) 6.电子邮箱(有则公开) 7.通信地址 8.邮政编码 基本信息 9 公开对象 网站公开栏目 1 8 公开内容 1.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解读或回应材料 政工科、办公室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渠道收集(公开事项已 依申请 有其他平台进行公开) 公开 备注 公开事项 事项 编号 一级事项 15 二级事项 1.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解读或回应材料 重大决策预公开 17 部门文件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规范性文件备案 信息 19 规范性文件清理 信息 20 22 三级事项 提案建议 解读回应 16 21 公开对象 网站公开栏目 建议提案 18 公开内容 1.对重大决策或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 通知或公告 2.决策或文件草案 3.决策背景或起草说明 4.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及不予采纳的理由 县级司法局印发的公开发布的相关政策文 件 县级司法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 信息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 1.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2.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本单位对外提供信息查询或政务服务的业 务平台或系统 1.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平台 2.信息依申请公开查询系统(有则公开) 3.其他信息平台或查询系统 信息查询服务平 台 回应关切 对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热点舆情事 件等发布的回应信息 政策文件 信息产生、变 ■ 政府网站 公开渠道 □ 政府公报 信息更新时间 信息保障单位 更之日起20个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工作日内公开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保持长期公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办公室 开(相关政策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法规另有规定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的应从其规定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信息产生、变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更之日起20个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工作日内公开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保持长期公 办公室及对应科室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开(相关政策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法规另有规定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的应从其规定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部门文件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室及对应科室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政策解读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文件印发对应科室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科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科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公共法律和律师工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作管理科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无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回应关切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政工科 渠道收集(公开事项已 依申请 有其他平台进行公开) 公开 备注 公开事项 事项 编号 公开内容 公开对象 网站公开栏目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在线访谈(有则 公开) 23 公众参与 咨询、投诉、举 报、建议 25 26 政务微信 27 政务微博 28 29 30 微信小程序(有 则公开) 权责清单 公开渠道 公开依据 全社会 1.访谈计划 2.访谈视频 3.文字实录 4.访谈图片 5.媒体报道 在线访谈 1.公众参与事项范围 2.公众参与事项方式 3.公众参与事项渠道 1.平台: (1)部门信箱 2.所反应问题等具有一定共性的网民留言 3.所反应问题等具有一定共性的网民留言 办理回复情况 1.政务微信主账号名称 2.政务微信主账号图标 3.政务微信主账号二维码 1.政务微博主账号名称 2.政务微博主账号图标 3.政务微博主账号二维码或链接 1.政务APP名称 2.政务APP图标 3.政务APP二维码 1.政务微信小程序名称 2.政务微信小程序图标 3.政务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1.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2.权力运行流程图(有则公开)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民意征集、网上调查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领导信箱 政务微信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政务微博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无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无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权责清单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政务新媒体 政务APP(有则 公开) 信息保障单位 三级事项 政民互动 24 信息更新时间 特定 对象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政工科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法治督察调研科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渠道收集(公开事项已 依申请 有其他平台进行公开) 公开 备注 公开事项 事项 编号 31 32 公开内容 公开对象 网站公开栏目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公共资源配置 信息更新时间 信息保障单位 公开渠道 三级事项 政府采购 人民调解 公开依据 全社会 1.招标公告: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 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 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 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 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2.资格预审公告: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 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 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 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获取资 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 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 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 话 3.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 价公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 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 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 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 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和电话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的预算金 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 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 采购的项目,以预算“二上数”中的政府 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 体采购项目的,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采购 项目的预算金额公开;部门预算未列明采 购项目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 进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 算金额公开。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 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 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年安 排 5.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1.调解程序与服务:调委会的名称、地址 、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联系电话;人民调解办理条件、申请材 6.采购信息更正公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料、基本流程;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 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 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协议书模板及其效力 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 2.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 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通知公告全 7.单一来源公示: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文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 3.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 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 管理制度、补贴标准等;按批次公开当年 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 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分配结果信息 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 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 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 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 和联系电话 8.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具体成交记录: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 及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 价等。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等的 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9.中标、成交结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 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 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 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 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 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 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 政府采购 人民调解 1、招采公告 、资格预审公 告:及时公开 ,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 2、竞争性谈 判公告:及时 公开,公告期 限为3个工作 日; 3、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随 采购公告、采 购文件公开; 4、采购文件 :随中标、成 交结果同时公 告。中标、成 交结果公告前 采购文件已公 告的,不再重 复公告; 5、采购信息 更正公告:投 标截止时间至 少15日前、提 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截止时 间至少3日前 ,或者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3个工 作日前; 6、单一来源 公示:及时公 开,公示期限 不得少于5个 工作日; 7、协议供货 和定点采购的 具体成交记录 :及时公开; 8、中标、成 交结果:自中 自制作或获取 标、成交供应 该信息之日起 商确定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2个工作日内 公开 公告,公告期 限为1个工作 日; 9、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之 日起2个工作 日内; 10、终止公告 、公共服务项 目采购需求: 及时公开; 11、公共服务 项目验收结果 :验收结束之 日起2个工作 日内 12、投诉、监 督检查等处理 决定公告、集 中采购机构的 考核结果公告 :完成并履行 有关报审程序 ■ 政府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财政部门指定 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 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特定 对象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 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 √ 见》、《财政部关于 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 开工作的通知》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民调解法》、《xx省 √ 治科 □ 精准推送 □公开查阅点 人民调解条例》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 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 其他 √ 装备财务保障科 渠道收集(公开事项已 依申请 有其他平台进行公开) 公开 备注 公开事项 事项 编号 公开对象 网站公开栏目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33 34 公开内容 重点领域及重点 行业 公共法律服务 信息更新时间 信息保障单位 公开渠道 公开依据 三级事项 全社会 法律援助 1.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有关对办理法律援 助事项方面的法律法规;办理法律援助事 项的服务指南;法律援助热线电话 2.为经济困难人群提供法律援助:有关对 为经济困难人群提供法律援助方面的法律 法规;对经济困难人群提供法律援助事项 办理的服务指南全文 3.处理法律援助投诉:有关对处理法律援 助投诉方面的法律法规;处理法律援助投 诉方面的投诉渠道公示或投诉平台链接 4.法律援助办案补助分配:有关对法律援 助办案补助分配方面的法律法规(分配标 准);法律援助办案补助分配结果信息 5.追缴骗取法律援助发生的费用:有关对 追缴骗取法律援助发生的费用的管理办法 和使用情况 6.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违法行为 的处罚:有关对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 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处 罚对象姓名或机构名称、资格证件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违法事项、处罚依据、处 罚结果等信息 7.表彰、奖励法律援助工作单位和个人: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 和个人表彰、奖励 律师服务 1.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有关 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方面的管 理办法和监管措施 2.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 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有关对没 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 事法律服务业务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处 罚对象姓名、证件号码、违法事项、处罚 依据、处罚结果等信息 3.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解:有关对律师服 务收费争议调解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关对 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解方面的办理指南全 要素公开 4.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的初审:有关对律 师事务所年度检查的初审方面的法律法规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通知;有关对律师 事务所年度检查的初审结果,含机构名称 年检通过情况,未通过机构的原因及处理 结果等 法律援助 律师服务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法律援助条例》、 公共法律和律师工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xx省法律援助条例 √ 作管理科 ■ 精准推送 □公开查阅点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 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 其他 自制作或获取 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公共法律和律师工 《律师法》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作管理科 □ 精准推送 □公开查阅点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 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 其他 √ 特定 对象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 √ √ 渠道收集(公开事项已 依申请 有其他平台进行公开) 公开 备注 公开事项 事项 编号 公开内容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36 37 38 39 信息更新时间 信息保障单位 公开渠道 三级事项 公共法律服务 35 公开对象 网站公开栏目 公证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 社区矫正 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查询服务 公开依据 全社会 1.公证服务相关政策文件 2.执行与成效: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 任分工等;监督电话、地址;工作进展、 经验做法等 3.公证机构和公正人员管理:公证机构设 立申报的服务指南,含申报条件、申报材 料、依据、申报流程、申报表格等;新获 批公证机构批准成立信息;区域内公证机 构名单,含机构名称、机构代码、机构地 址、机构电话等;公正人员执业证申领指 南,含申领条件、申领材料、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等;区域内新增公证人员名单, 含人员姓名、执业证号码、发证日期等; 区域内现有公证人员名单,含人员姓名、 执业证号码、发证日期等; 4.公证查询与服务热线:提供公证处的名 称、地址、联系电话、工作时间、业务范 围等信息;提供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执业证编号等;服务热线 5.公证处罚:有关对公证机关和法律公证 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处 罚对象姓名或机构名称、资格证件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违法事项、处罚依据、处 罚结果等信息 1.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基层法律服务所 变更事项(如名称、法定代表人、执业场 所等)变更前后信息;基层法律服务所分 立、合并信息 2.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处罚:有关对 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管理办法和违反其他 法律、法规有违法所得的处罚方面的法律 法规;被处罚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违法事项、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信息; 有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违反管理办 法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有违法所得的处 罚方面的法律法规;处罚对象姓名、资格 证件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违法事项、处 罚依据、处罚结果等信息 3.年检信息: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的年度注册的政策法规和通知公告全文;对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年检结果 4.表彰奖励: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表彰奖励通 知公告全文;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表彰奖励通 知公告全文 社区矫正的相关信息 1、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2、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3、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1、法律法规和案例检索服务 2、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公证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 社区矫正 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查询服务 自制作或获取 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公共法律和律师工 《公证法》、《公证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作管理科 员执业管理办法》 ■ 精准推送 □公开查阅点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 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 其他 特定 对象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公共法律和律师工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作管理科 □ 精准推送 □公开查阅点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 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 其他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者管理办法》、《基 √ 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 法》 √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政策 法规另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 转发<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 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各省“七五”普法 规划 √ 《中共中央、国务院 转发<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七个五年规划( √ 2016-2020年)>》 《xx省“七五”普法 规划》、《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 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自制作或获取 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社区矫正管理科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普法和依法治理科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公开查阅点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 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 政府网站 其他 ■ □ 政府公报 法宣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公开查阅点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 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公开查阅点 □ 其他 渠道收集(公开事项已 依申请 有其他平台进行公开) 公开 备注 公开事项 事项 编号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44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事项办理 (行政确认) 事项办理 (公共服务)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信息更新时间 信息保障单位 公开渠道 三级事项 法律咨询服务 41 43 公开对象 网站公开栏目 40 42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全社会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 平台咨询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公共 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12348公 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中国法律服务网和 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三大平台提供的 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根据本单位行政 确认事项进行公 开 1.基本信息 2.设定依据 3.申请条件 4.申请材料 5.特殊环节 6.办理流程 7.办事人员 8.事项指数 9.事项评价 10.办理结果 根据本单位公共 服务事项目录进 行公开 1.基本信息 2.设定依据 3.办理材料 4.办理流程 5.事项评价 6.处罚结果 根据本单位行政 处罚事项对执法 情况进行公开 1.基本信息 2.设定依据 3.办理材料 4.办理流程 5.事项评价 6.处罚结果 特定 对象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 自制作或获取 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公共法律和律师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精准推送 □公开查阅点 √ 作管理科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 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公开查阅点□ 发布会/听证会 □ 其他 ■其他法律服务网 √ 机构职能 自制作或获取 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电子显示屏 公共法律和律师工 □ 档案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精准推送 □公开查阅点 作管理科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 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公开查阅点 ■发布会/听证会 □ 其他 ■其他法律服务网 √ 政务服务网 信息产生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公共法律和律师工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作管理科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政务服务网 信息产生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公共法律和律师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作管理科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人民科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法宣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政务服务网 信息产生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公共法律和律师工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作管理科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法律咨询服务 渠道收集(公开事项已 依申请 有其他平台进行公开) 公开 备注 公开事项 事项 编号 45 46 47 48 公开内容 公开对象 网站公开栏目 一级事项 事项办理 (行政奖励) 事项办理 (行政给付) 事项办理 (行政检查) 二级事项 信息保障单位 公开渠道 三级事项 公开依据 全社会 根据本单位行政 奖励情况进行公 开 1.基本信息 2.设定依据 3.申请条件 4.申请材料 5.特殊环节 6.办理流程 7.办事人员 8.事项评价 9.办理结果 根据本单位行政 给付情况进行公 开 1.基本信息 2.设定依据 3.办理材料 4.办理流程 5.事项评价 6.处罚结果 根据本单位行政 检查情况进行公 开 1.基本信息 2.设定依据 3.申请条件 4.申请材料 5.特殊环节 6.办理流程 7.办事人员 8.事项评价 9.办理结果 事项办理 根据本单位权责 (其他行政权力 清单事项进行公 ) 开 信息更新时间 1.基本信息 2.办理依据 3.申请材料 4.基本流程 5.办理结果 特定 对象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 政务服务网 信息产生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公共法律和律师工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作管理科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人民科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政务服务网 信息产生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公共法律和律师工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作管理科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人民科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政务服务网 信息产生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公共法律和律师工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作管理科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政务服务网 信息产生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保持长期公 开(相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公共法律和律师工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作管理科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1号) 等 √ 渠道收集(公开事项已 依申请 有其他平台进行公开) 公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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