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重点学科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doc
关于建立重点学科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 (文科)各重点学科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根据校领导要求,自 2009 年起, 社科处拟对在建的各级各类重点学科实行定期信息通报制,即要求各 学科半年一次上报学科工作信息,信息上报时间为每年 5 月、11 月 最后一个星期一。具体内容如下: 1、 新发表、出版的成果 2、 新立的科研项目 3、 本学科自设项目进展情况 4、 主办学术会议 5、 学术讲座 6、 最近人员变动情况 7、 最新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支出项,节余项。 “信息通报工作”是重点学科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此项工作将 作为重点学科评价、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学科上报的信息亦将在社 科处主页展示。请各重点学科负责人充分重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督促学科秘书及时收集、统计、上报本学科的有关信息。同时,所有 上报的信息须备存原件或复印件,以作备用及档案保存。 本次上报信息时间为 11 月 30 日。数据时间为自重点学科立项起到 本年度 11 月底。 特此通知。 社科处 2009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