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制度.pdf
电气党字〔2018〕24 号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规范学院工作运行,健全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落实岗位廉洁风险防控责任,及时化解廉洁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 性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结合学 院实际,加强对行政管理权的管理,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为完成 学校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第三条 实施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教育计划 1、针对干部教职工政治思想实际,通过培训、讲座,观看警示教 育片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教职工的法 纪意识、风险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 2、发挥领导干部讲廉洁的带头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反腐倡 廉形势报告或者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教育专题讲座。 3、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教育活动,利用正反两 方面典型,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珍惜工作岗位,秉公办事,爱岗敬业。 第四条 实行廉洁风险防控管理预警报告制度 1、通过日常监管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督察、明察暗访等途 径,对教职工工作中生活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问题,及时向 学院纪检委员汇报。 2、报告方式可以采取面谈、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 进行。重要预警报告可以直接向学院院长及党委书记报告。 3、要严格执行预警报告纪律,报告的内容要实事求是,发现苗 头要详细报告,不得隐瞒事实真相;对违纪事实隐瞒不报的,要追究 报告人和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健全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监督制度 1、重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党 风廉政建设和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干部教职工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的执 行情况;学院“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2、利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群众评议、信访举 报等方式实施监督,了解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第六条 落实廉洁风险防范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1、坚持责任追究坚持谁主管谁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 格监管,纠正偏差;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2 2、对下列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责任的行 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1)未认真组织学习、研究部署关于党纪政纪建设、岗位廉洁风 险防控管理等工作要求的重要文件及政策法规的;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失职失查,致使出现违纪违法倾向, 或已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3)对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监督不力,发生廉洁问题、监管事 故的行为。 第七条 对存有廉洁风险行为的,并经查实的,由学院党委视情节 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洁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导改正错误;对 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报学校纪委处理。 中共华东交通大学电气学院委员会 2018 年 9 月 8 日 抄送: 存档 电气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8 日印发 3